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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宋爱昌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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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12日】宋爱昌,男,47岁,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职工。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工作出色,为人忠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98年抗洪救灾中捐款1800元,是该单位最多的,人人皆知。当时有些人不理解,知情者讲是由于学了法轮功提高了心性所为。

1999年7月20日后,看到当权者江氏利用权力掌控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的造谣诬陷,他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毅然于1999年12月份进京上访,后被当时的石家庄驻京办遣送回石家庄。单位许多人更不理解了,为他惋惜,明摆着处长当不成了。当时,他在物资处任职,支部书记马晓华采取“文革”式做法,组织全处职工轮流值班,严加看管。后来单位不法官员给予他开除党籍,开除所籍、留所察看一年的的所谓处分。一年后,他仍然坚信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讲明真象,该所因此没有按期撤消对他的“处分”,好象又发文件延长一年。2002年底单位强行把他劫持到河北省洗脑中心去迫害。据可靠消息,该单位至今仍然没有撤消对他的所谓处分。

希望当地大法弟子向13所有关官员讲清真象。

相关责任人:

原所党委书记:许洪波 0311-7091818(宅)
所党委书记:周春林 0311-7091696(宅),7091956
原组织部部长:尹湘南 0311-7091289
组织部部长:郑兆森 0311-7091669(宅),7091827
物资处支部书记:马晓华 0311-7091371
保卫处处长:胡明亮 0311-7091808(宅),7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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