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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华副教授自述被合肥市精神病院摧残一年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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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27日】

健康人被劫持进精神病院

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安徽省女教所,一天,警察突然进入禁闭室说:“送你去一个地方。”当时每天24小时监控我的包夹劳教人员也不知道我将被送往何处,她们的脸上都呈现出惊恐之色。我被强行押上车,秘密送往精神病院,即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五病区。一进入病区,警察立即离开,再也不露面。以后的一年住院期间,她们再也没有来过 。我入院时没有被通知签署任何文件,我一再要求见家人,均被拒绝。住院十天以后,医生说:“女教所找到你丈夫,叫他签了入院通知书,别指望你丈夫会来接你,你得在这住下去,如果不和法轮功决裂,你将在这里一直住满刑期,若不听话,甚至叫你住到老死,反正你们单位愿意给钱。”后来,我见到家人,他们告诉我,女教所要求他们签字,迫于压力,他们不得不在入院通知书上签字。

刚入院时,没有任何人接见、问诊,更没有任何人诊断,直接拉进病房,护士长指挥护士们,护士一拥而上,企图扒我的衣服,我赶紧向护士大声说:“你们是医生,要讲医德,我很正常,也很清醒,不需要你们。”她说:“不是我们弄你来的,是警察送你来的。”我说:“你们就算是被迫,也该先问诊,确诊是不是精神病,是的,你们才能留人,不是精神病,你们有理由拒收啊。怎么能连问诊的程序都没有,就强要我住院?我很正常,不住院。”她们趁我不备,一齐扑上来,李琬一脸凶狠,继而大骂,骂师父,骂大法,一边说:“拿剪刀来,我亲自动手。”她拿过剪刀剪开我的内衣,我被强行穿上精神病人的衣服,一穿就是整整一年。入院后几个月中,院方和医生从不让我查看诊断书。

强行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住院一年,所谓的医生和护士强制给我注射、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近10个月,前期,每日三次,每次一小把,拒绝告诉药名,有进口药。中期,每日三次,每次四颗左右,有进口药。后期:每次三次,每次1-2颗强制注射、输液。多次要求停药,医院不予理睬。致使我动作缓慢,睡眠沉迷难醒,主意识模糊,月经停止(入院时正常),反应迟钝,坐立不安(后炼功恢复)。

强行打电针、电麻

迫害期间我被强行打电针、电麻,当时我被5-6个护士、护工按倒,用五根布绳大字型的绑在床上,连续数天。每天通电时,将电针刺入太阳穴,全身神经收缩,疼痛、毛孔倒立,头发象剥离头皮一样难受。电麻时被大字型绑在床上,主治医生李琬说:“你不配合,就给你加大电量。”她不听别的医生如黄豹等人的劝阻,亲自动手,电麻比电针的电流大很多,造成神经收缩,致使全身自动卷缩成一团,脑中出现蓝、绿色恐怖图形,出现很怪异的象风声的嘶叫,电麻使用的是类似麦克风形状的黑色锤子,李琬将它抵住我两侧的太阳穴,动作时紧时松,令人感觉恐怖。李琬说:“你不吃饭,我们有的是办法,用制疯子的办法制你,你要不配合就会一直住在这里,长期住着,不让回家。”

强行灌食灌药

我被大字形的捆在床上,被护士强行喂饭,护士被江泽民的谎言毒害,一边骂大法,一边威胁我,喂饭时,不等上一口吃完就塞下一口,饭、汤滴到眼睛、脸上、脖子衣服上全是。插鼻饲时,用橡皮管从鼻孔插进胃里,在抵制中会遭到捆绑、揪头发、打脸(打脸的是周护士,骂大法最多的也是周护士,最会威胁、欺哄的是王护士长)。

还有坐在椅子上灌的,是按住脸往椅子靠背上摁。捏住鼻子,揪住头发,趁人不备,猛地拖住下巴,快速地往鼻孔里插管,有时插不进去,她们会愤恨,骂人,当很顺利的时候,她们会很得意,说一些刺激人的话(主要就是王护士长,周护士)。她们把大法弟子当成政治犯,另一个护士长直接说了不止一次,你不是精神病,你是我们这里的特殊病人,其实就是政治犯。开始鼻饲时,医生想把橡皮管一直插在我的胃里,那样,胃和鼻腔很难受,橡皮管的一头包着纱布和前额的头发拴在一起,管子拖在脸上,形象恶劣,不是疯子也给迫害成疯子的样子。这些医务人员因为相信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把我迫害成了这个形象。我拒绝了连续插管。鼻饲了近20天,每天两次,鼻腔早就被插破,流血、肿痛、插时更痛苦,医生李琬说:“你要不吃饭,我要给你长期插管,橡皮管插鼻腔时间长了,会使人中毒,导致癌症,看你怎么办!不会放你回家的。”鼻腔越来越难插,改成输液,但血管变瘪,每打一针,要找5-6次,甚至7-8次,手臂上、手背上处处青紫淤血。当我拒绝服药时,我经常遭到辱骂恐吓,有一次,主任王莉指挥5-6个护士包围我一个人, 又拖又拉又拽,我说:“你们明知我不是精神病,把我留在医院是非法的,公民有自己的医疗选择权,你们这样逼我,我出去要告你们。”王莉说:“你只管告,我们不怕。”不止主任医生这样说,护士也这样说了不止一次。关于声明我不是精神病,留我住院是非法的,强烈要求出院这个话,我也多次向前来查房的院长、院长助理提出,他们回避这个问题,我被一直关押在医院里。经常被捆绑,住院一年中,大约捆绑了30-40次之多,每次捆绑时间长短不一,有时20分钟左右,有时是连续2天以上。手因为长时间捆绑而发肿,两、三天才消肿。

半年以后的一天,李琬亲口告诉我:“我观察你很长时间了,你确实没有精神病。”大约住了9个多月后,李琬又说:“我去找政法委、610、告诉他们你没有精神病,还告诉他们,你们自己可以去和她谈话,不出半年,你们就能清楚她不是精神病。”我说:“你为什么总给我精神病的药。”她说:“是上面直接管你。命令我给药。药量也是他们定,命令你必须吃。”

住院期间,我一直要求见单位领导,没有领导来,李琬和我家人都告诉我,我必须要写“不炼功”的保证,马上就可以回家,回校继续教课,否则就得继续关下去,这是单位领导和上面叫他们转告我的。

出院后,没有任何随访,被继续押回女教所关押,而且是24小时小房监控关押。对精神上的损害,由于长时间在精神病院关押,对精神病院的环境、场景、物品、名称都有恐怖的记忆。家人也不愿提出关于精神病院的人和事。他们的身心都受到伤害,并且作恶梦,对我本人担心社会歧视和被人怀疑,在精神上存在恐怖和压抑。我在身体上遭受的迫害,由于回家后 ,自己坚定信仰,坚持学法炼功,现已恢复正常。

参与迫害的精神病院

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五病区)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
电话:0551-3636082 五病区分机:2065 院长分机:2011

参与迫害者的姓名、职称(院长、主任、医生、护士及有关人员相关电话号码:
院长:李泽爱
院长助理(院610办公室负责人):李晓驷
主治医生:李琬

强行送精神病院的单位:
安徽省女教所(所长:桑莲花 潘磊)
610办公室
安徽省建筑工业学院
『当时,院长书记吴家桂刚刚离任,由副院长夏鹭平主持工作,王士明是纪检委负责人,保卫处长吕长为、科长洪厚来(后来的纪检委书记是胡传健)』
建工学院总机号码:洪厚来 0551-3513102(办)0551-3510203(宅)
夏鹭平 0551-3510061
王士明 0551-3510190
胡传健 0551-5107760(宅) 0551-3522903(办)

受害者姓名:吴晓华 50岁 女
迫害时间:2001年10月23日入院 2002年10月8日出院
居住:安徽省合肥市
文化程度:大专
职业及职称:大学教师 副教授
有无过去的精神病史:无
有无家族的精神病史:无
迫害天数:350天
入院理由:因为修炼法轮功,无辜被抓进女教所 为抗议迫害绝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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