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致函美国驻北京各法律公司 呼吁帮助查尔斯-李获释
【明慧网2003年2月22日】
亲爱的先生:
我们向您呼吁请求帮助要求释放美国公民查尔斯-李。2003年1月23日他在广州机场被捕。
李先生被中国政府指控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但却不给李先生任何辩护权力和机会,也没有向世界讲清他究竟犯了什么“罪”。
李先生强烈否定中国政府对他的指控。他相信他的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是法轮功修炼者。
作为一个外国公民,他一定要受到他本国政府的保护。很清楚,政府对查尔斯-李的指控是要对中国和海外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进一步的迫害。
我们强烈呼吁给查尔斯-李辩护权,要求合法的法律程序以保护他不受迫害,强烈要求将他立即释放。
谢谢。
欧洲法轮功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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