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佛山610犯罪头目的话:不要步纳粹战犯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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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7日】佛山610恐怖组织和洗脑班犯罪头目张永宁:

一次一位被强迫洗脑的大法弟子的家属带着律师来到洗脑班,严辞指出这是“非法拘禁”,要求立即放人,否则就去法院起诉。作为佛山610办公室主任的你理屈词穷道:“(洗脑班)是江XX让办的,要告告江XX吧。”

现在江XX在海外已经被起诉了,你如果不希望自己也有这一天,赶快悬崖勒马,赶快弥补你做610办公室首犯以来对大法弟子造成的迫害与损失,不然的话,不久之后不仅人间法律不容你,天理也不容你呀。“谁谁谁让干的”这类借口曾被判死刑的纳粹战犯在被处死前早就用过了,但是有用吗?是人就要有人的良心,江XX没良心你也要没良心吗?江XX杀人放火你也要杀人放火吗?江XX下地狱你也要下地狱吗?你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家人因为你而遭恶报吧,希望你不要学浮士德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尽管你也多次表示不情愿做这种工作,但你毕竟还在做着,还在罪恶的路上往地狱滑着。

我为你好才给你写这段话,你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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