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大法弟子张晶艳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多次遭酷刑


【明慧网2003年4月27日】大陆大法弟子张晶艳,家住双城市双城镇永治村,女,41岁,农民。

1999年7.22,因一些大法弟子被抓,张晶艳到省政府反映情况被防暴警察强行抓上车送到八区体育场。后又被强行关到一学校,又送至当地公安局。99年7月25日因进京上访反映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北京警察打骂,并押回双城公安局非法关押25天年,非法抄家。

2000年1月,张晶艳进京上访被双城610办公室非法关押3个月,后送到双城镇洗脑班。20多天,洗脑班恶人逼家人拿出6200元钱才将张晶艳放回家。2000年6月,她又进京上访,在车上,邪恶的乘警让乘客骂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创始人,张晶艳因不骂大法被乘警强行扣押在山海关刑警二队。在那里恶警象流氓一样打骂张晶艳。后张晶艳被非法关押在双城第二看守所80多天,恶警勒索家人2800多元钱,才放人。

2001年春节前后,双城站前派出所恶警和城镇及永治村邪恶保安多次到张晶艳家里和亲属家抓人,逼亲属和家人交出张晶艳,扬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给张晶艳家人亲属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2002年腊月28晚10点多钟,永治村村长朱万福领着站前派出所的恶警,再次到张家非法抄家抓人。第二天公安局局长张国富亲自带领一帮恶警到她家抓人抄家,强行抄走影碟机一台。对租房的房客家也不放过,东西被扔得满地都是。同时恶警怀疑另一住房里有修炼人,就将房门强行撬开,砸碎玻璃,造成了暖气管冻裂。除夕夜及第二天早上派出所恶警又到家来抓人,张晶艳被逼无奈只得流离失所。

2002年4月19日,在花园小区,哈市警察强行把张晶艳所居房屋玻璃砸碎,闯入室内,把她抓走,押至双城公安局。在那里恶警狠命地抓住张晶艳的头发来回摇晃,另几个恶警把她的双手铐住来回拧劲,踩她的脚,踢腿,打嘴巴。张晶艳的脚和腿都变成了紫青色。然后恶警将张晶艳送至刑侦二队,哈市的恶警又刑讯逼供,把她铐在暖气管子上,用塑料管打她的大腿,致使她的腿6个多月还是死肉块,还是青紫色。每个恶警都凶残地拿一塑料管边打边喊:往死里打,剩一口气就行。4月21日,张晶艳被押至哈市第二看守所,在那里610办公室的恶警用电棍电她,把她的双手铐住,并用绳子吊在暖气管子上。手铐把她的手铐出的伤痕多天才消下去。当询问恶警的名字时,它却说你想把我们上明慧网曝光,它们都不敢说。

张晶艳被非法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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