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广州日报》编辑的信:不要散布江氏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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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22日】《广州日报》A7版的编辑:

看了7月15日A7版有关转载新华社记者张奇志、张和平的诋毁法轮功的谎言文章,我真感到震惊!《广州日报》是代表广州市的一份报纸,在广州市甚至其他地区的老百姓都在看,新闻应该是准确、迅速而真实的报道,就算是转载也应该符合这些条件,怎么可以这样不顾职业道德,昧着良心胡乱刊登这些歪曲事实的报道,将广大老百姓蒙蔽得一塌糊涂呢?!你们有没有想过,一旦谎言被识破了,老百姓谁还会再相信你们,谁还会再相信你们报纸上所登的文章呢?

或许,你们会说这不关你们的事,是“上面”要求转载的,或许你们也不知道内容的真实性,但是,这并不能使你们逃脱任何责任,善恶有报是天理,决不会因为你说不知道不清楚或是因为你只是执行命令就免于天理和法律的制裁!

如果你不知道法轮大法的真相,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法轮大法是佛法上乘修炼方法,是教人如何做一个好人,让人心道德回升的一部高德大法,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 的原则修炼,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在《转法轮》这本书上还特别写到了,修炼的人不能杀生。法轮大法修炼没有组织,爱炼就来,不爱炼就走,只有自己内心严格按照书上所说的去做才是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除了新华社和焦点谎谈之外,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杀人是提高层次的表现。如果你们有机会的话,请找法轮功的书籍去看看。

我再告诉你们一个事实:法轮大法从1992年传出到现在,全世界已经有六十多个国家的人在炼了,获得各国政府的上千个嘉奖。除中国外,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国家的炼功人出问题呢?从92年到99年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洪传的七年期间,在中国修炼的人达到一亿人,为什么就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呢?直到99年开始镇压,这么多“问题”就出来了?这不令人奇怪吗?中国有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相信你们也明白背后的意思。

无论在中外的历史上,残暴的独裁者是抹杀不了人民心中的真理的。事实在不久的将来就有会大白于天下。你们想一想,到时候你们应该为今天你们所做的事负上什么责任?现在,中国的江XX已经因为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的“群体灭绝”的政策,在海外被各国的法轮功弟子起诉了。国外著名的“法网恢恢”网站是专门记录在中国大陆参与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人权网站,其中记录的事实将在迫害结束时的大审判中作为证据。《广州日报》已有若干员工因涉嫌参与无中生有地诋毁法轮功而被记录在案。希望你们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助纣为虐了!

请记住: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

法轮大法弟子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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