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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做好人而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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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16日】我叫韩晓明,女,今年43岁了,我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我的职业是吉林省左家特产研究所茸鹿基地工人。由于本人身体欠佳,所以经四姐介绍1996年有幸得法。当时四姐带来2-3本大法书,我一口气把整本书全部读完。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修炼了,每天和当地的同修先是炼功,后来我们每天在一起学法2个小时,大家在一起比学比修、互相切磋。当时我们学法正在火热的时候,江氏流氓集团在1999年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全面展开,当时我们地区就有好几个不敢炼功,甚至有的躲在家里偷着自己炼。我虽然没有怕心,可是当时的心情也都受到巨大的压力,那时自己的丈夫是本单位的领导。后来有的同修经常鼓励我说:“千万不能放弃,心里一定要有法”,就这样坚信大法到底。

2001年底我和几个同修去北京,当时就有几个被截回来的,只有我和徐香芹到了北京。我俩来到天安门广场,当我和另一同修对视一下目光就都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是大法弟子,都是来证实大法的。她们是祖孙三代,她们很快举起了横幅“法轮大法好”。我一看,自己也把手举起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当时我们同时被疯狂的便衣警察按倒在地,把我们大法弟子一个一个的推到车上,来到站前派出所搜身。后来让我们進入铁笼子里等候,当时我们一進入铁笼,有许多大法弟子在里面鼓掌,然后我们在一起背诵《洪吟》,真的感到师父就在我们身边。

他们又把我们大法弟子分派到各个监狱,照像、审问、進行逼供,他们问我住址,我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把师父的法像摔在地上拽我往上踩,我怎么可能那样做,他就往我身上从头往下倒脏水和凉水。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把住址大概告诉他们,我们在地上呆了二宿,到第3天傍晚,驻北京办事处把我俩接走。到了那里把我们锁在一个屋里,象个犯人一样没有自由,吃饭、便桶都在屋里,接待办的工作人员诱骗我们拿高额的资金,才会放我们走,他们不择手段的变相要钱,当时我家人接我时说伙食费需交1300元,就这样我被接回了家。

到家以后丈夫不让我再继续炼功,如果再炼功就和我离婚,我并没有吓倒,因为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谁也压不垮我,坚修大法永远!

2003年3月份,由于我们公安处刘杨、牛爱民前往鹿茸基地,让我们签字不参加法轮功各项活动,我不加思考的就签字了。写完当时就后悔,由于开会就没有及时的要回签字,等事过半个多月以后,我越想越不对,就又给公安处补上一份声明。我的签字完全作废。当时交给的是潘大禹,我说你交给范处长(范维佳),等我到家以后2-3小时,他们公安处范处长、孟详利和市局三个便衣警察闯進家中進行搜查。当时他们没有搜到任何大法书和资料,他们就让我和他们走一趟说是取笔录,我就跟他们讲真象。但是他们没有让我回来,硬是让我跟他们去市局,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把我推上车,就这样非法把我送到看守所里非法关押4天,后又非法关進拘留非法关押3天。我到那里也是和她们讲真象,使她们能够了解大法。在第4天中午我被亲人接回家的同时我又和他们讲述大法的神圣。

当我回到单位上班,领导李生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奖金也给了我三分之一,等发放13个月的工资时,我去领说是没有你的,他又把补发13个月的工资给我扣发,这是对大法弟子的全身心的迫害,他受江氏流氓集团流毒太深,所以后来他又把我调离本单位,这也是一种迫害。自从给我调走以后,他就开车和别人的车相撞,包赔人家近千元,后来让他调离我的王晓东现在也遭恶报,精神不太正常。这就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可悲下场,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觉醒,了解大法真象,希望我们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师父的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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