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达州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况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0月23日】1999年7月20日,江氏一伙,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中外古今整人的办法,造谣诬陷,栽赃陷害,监视(包括对大法弟子的电话监听、监 测)跟踪,专人看管,非法抓捕及拘禁,重刑毒打,致残致死,形成好人挨整,坏人横行的局面。

停止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无理迫害,大法弟子秉着善念上访,去北京向中央及国家信访办反映受迫害的情况,遭到无理的抓捕、判刑、酷刑等迫害。大法弟子为告诉更多的世人大法的真象,采用印发和张贴大法宣传资料等等方式,讲真象,揭邪恶,证实大法,洪扬大法,却遭到了邪恶坏人的迫害。

据不完全了解和统计,从迫害开始至今,达州市所辖区就有220人次大法弟子被抓捕及拘禁,其中判处劳改16人以上(不准确),劳教的有26人以上(不准确),致死的7人(其中渠县5人,万源市 2人 )。

五年来,达州市的通川区、达县等被非法拘禁的大法学员有120人次,其中劳改的10人,劳教的22人。

从1999年至2001年,主要因合法上访,洪扬大法而引起被非法拘禁的大法弟子有43人,其中被劳改的10人,被劳教的17人。一次在“六、四”那天,即2004年6月4日,邪恶之徒在张顺英家绑架 10名大法学员,其中当天释放3人,被非法关押10天的有4人,关押1个月的有2人,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1人(后改为所外执行),两人被非法抄家。

达州的不法之徒借首恶江××来四川广安参加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大会之机,于2004年8月21日,在同修雷鸿家绑架13人。其中当夜释放2人,正念走脱1人,第二天释放1人,非法关押10天的3人、关押12天的5人,非法劳教2年的1人,被非法抄家1人。以下是大法弟子个人遭受迫害的情况,初步分为劳改、劳教、致残三种类型。以时间先后为序分述于后:

一、10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

陈开祥,男,60岁左右,达县丝厂退休职工。2000年1月依法赴京上访,在北京被抓。后被押回通川区看守所(凤翎关看守所),非法关押了20天左右被释放,并录像示众。2000年4月有几位同修在陈开祥家学法,被人举报,再次非法被抓,在通川区西外拘留所关押15天后被放。2000年10月因给人邮寄邪恶迫害的真象资料,被认定是他的笔迹为借口,非法抄家被抓,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同年底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四川德阳监狱迫害。陈开祥在狱中连续被罚站,脚肿后逼往前跑,跑不动时,几个恶警同时用电棍击、毒打。视力和听力受到严重伤害。

王有训(音)、张怀(女)均系达县龙滩乡小学教师。2000年11月两人邮寄真象资料一起非法被抓,被关在达县二看守所(以下简称达县二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以下简称简养监狱)進行迫害。

高洪香,女,42岁,通川区可乐饮料厂承包人。2000年春节前依法赴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关在了通川区看守所一个月,家人交了几千块钱才被保释出来。2001年2月因印发真象资料非法被抓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真象资料、电脑、打印机,摩托等,关在区看守所几个月。家人为营救她花去几万元,无济于事,后被非法判刑九年。送简养监狱迫害。因她坚持不配合邪恶,坚信大法,先后被转入雅安女子监狱,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遭受过至少两次“苏秦背剑”的刑法,吊铐、毒打,“洗脑”等严重摧残。

唐敏,女,40多岁,达州市蔬菜饮食服务公司职工(病退)。2001年1月依法赴京上访非法被抓,在通川区看守所关押1个月。因此被单位扣其退休金及医疗保险金1万元。2001年3月后因在区乡散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抓捕 ,关在达县二看守所。几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陈晓华,男,20多岁,开江县人,现住达州市凤翎关姑父家。2001年2月因从网上下载真象资料,非法被抓,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几个月。连续审问、毒打、高压危逼,精神摧残等折磨,出现不知吃东西,身体瘦得皮包骨,双脚不能站立。被人背進法庭,非法判刑七年。亲人、朋友凑足5000元保释金才同意监外就医。直到现在,陈晓华的身体仍然没恢复。

高东(高洪香之弟),男,30余岁,通川区北外镇二村人。2001年2月因给达州市丝厂一同修送真象资料被人举报,后被公安干警绑架,连续9天的非法审问,不许睡觉,遭毒打,逼他说出真象资料来源,无着落。2001年9月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德阳监狱迫害。

何成玉,女,50多岁,达县河市镇人。2000年10月依法赴京上访被抓,被关在达县二看,迫害几个月后,被逼交1万元罚款放回。2001年2月在通川区西外镇一出租房内被绑架,威逼交待散发真象资料之事,因拒绝承认而遭毒打,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在狱中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悬空吊打三次,每次半个小时。

陈洪波,男,30多岁。达州市渠江钢铁有限公司职工。2001年8月,他为了讲清真象,使世人免受其害,在厂内挂图旁粘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非法拘捕、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等,一直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2002年,陈洪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通川区看守所为抗议非法被抓而绝食,遭强行插管灌食迫害。后送德阳监狱迫害。

赵本勇,男,40岁左右。川北技校教师,家住通川区北外镇中心校(其妻杨兰,在通川区北外镇中心校教书,也是大法弟子)。2001年,因依法赴京上访被非法拘捕及关押。2001年12月被成都市九眼桥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劳改五年。现关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马坪监狱迫害。

二、21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

汪永秀,女,50多岁,达州市火车站机关干部。1999年10月赴京上访,被车上乘警、列车员发现,并非法拦截,后被关押在重庆九龙坡铁路看守所一个月,扣工资一个月,被取消干部资格当工人,被非法抄家及查巡办公室。2000年初,她外出与同修交流修炼体会,被达州火车站铁路派出所非法拘禁7天。又去达州市信访办反映法轮功学员受害情况,被达州火车站铁路派出所非法拘禁2天,并强行“洗脑”迫害。同年5月到万源市,被单位认为是赴京上访,被万源火车站公安人员非法抓捕关押,在达州铁路派出所审问两夜一天后,转交通川区公安分局,被判非法劳教一年半。

李天秀,女,50多岁,达州市鑵头厂职工。1999年底依法赴京上访被非法关押1个月。2000年4月与同修一起学法被抓,被关押在通川区西外拘留所15天。2000年底再次赴京上访被抓,非法关押在通川区看守所,3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因身体摧残严重被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退回。

彭大容,女,50多岁,达县粮食局职工。1999年底依法去京上访,非法被抓。与同修唐华兰、李华、李先富非法关押在达县二看守所几个月,遭绑架上车,挂黑牌游街示众。2000年讲真象时又被非法抓捕,关在达县二看守所,受尽折磨,精神失常。后不久送往成都精神病院,出来继续被关在达县二看守所几个月,正念走出看守所。回家后因劝丈夫修炼做好人,反被丈夫举报并带当地陕西公安干警夜入室绑架(因彭大容儿子在陕西),后被达县公安干警接回,被敲诈3000元路费。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遭受残酷迫害。

泉茂玉,女,30多岁,达州市华兴机械厂技术员。2000年初依法赴京访,非法被捕 ,关在通川区看守所7天。2001年因书法大法标语被非法劳教一年半。2003年6月因给农村70多岁的母亲租房被通川区公安分局认定是她为制作真象资料用及在达州市钢铁厂散发真象资料,被北外镇派出所绑架至镇政府按全掌黑手印。几天后,被绑架到通川区看守所关押,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真象资料等。泉茂玉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现家中婆母年事已高,女儿幼小。丈夫为了生存在外务工,家中无人照顾,生活十分困难,女儿的学费都缴不上。

张学英,女,40多岁,住通川区饮料厂宿舍。2000年1月依法赴京上访非法被抓。被关押在区看十几天。2000年底再次進京上访非法被抓,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因抗拒非法关押绝食,被强行戴上60多斤重的死囚犯用的大刑具,插管灌食,多种折磨,仍不放弃大法修炼,被非法劳教两年。劳教满后仍坚持大法修炼,于2003年8月恶人恶警强行砸烂宅门,从家中强行拖(身体拖伤)往通川区北外镇石龙溪龙腾山庄强行“洗脑”,仍不动摇,坚持修炼。

李金汝(原名李蕾),女,40岁左右,达县毛巾床单厂职工。2000年2月依法赴京上访,非法被抓,被天安门看守所恶警拳打脚踢,“背铐”,坐飞机等酷刑折磨,逼问姓名,住址。后押回达州非法关在通川区看守所20多天,通川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还借此向丈夫逼交了2000元路费和2000元保证金。2000年5月去万源市,被铁路公安干警绑架,关在通川区西外拘留所15天。2001年春节回四川叙永县老家看望病危的母亲,叙永县公安局以借口不准接触当地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两天。2001年下年为给达县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同修送衣服,被认为是送资料,遭看守所干警拘禁、搜包、抄家。关在通川区看守所期间,因拒绝背诵监规,被管教人员用鞋底猛打脸部,头部并上手铐9天,随后出现呕吐,心慌,心跳过快,胸部、腰部疼痛,吃不下饭,身体消瘦,人已变形。在这种身心遭受严重挫残的情况下,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往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发现有生命危险,退回通川区看守所,为推卸责任,通知家人接出送医院抢救,才脱险。

杨龙虎,男,30多岁,四川鼓风机厂职工,2000年赴京上访,非法被抓 ,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受尽折磨。因杨龙虎坚持修炼,被非法送四川新华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其岳母因他非法被抓,悲伤过度,旧病复发身亡。

夏礼强,男,30岁左右,四川鼓风机厂职工,2000年赴京上访,非法被抓,关在通川区看守所,受尽摧残折磨,毫不动摇修炼,被送往新华劳教所劳教一年。回来后,厂里至今不准他上班,无工资,全家生活十分困难。

向兆先,男,60多岁,达州市华兴机械厂职工 ,2000年与妻丁世容一同進京上访,非法被抓,在通川区看守所关押,被判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王光琼,女,通川区东城办事处文华街居民。2000年12月進京上访,非法被抓,在通川区看守所关押3个多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因受摧残,体弱,病危被退回。东城办事处还借此强行罚款3000元。2004年8月21日在同修家被绑架,在留所非法关押10天。

丁世容,50多岁,达州市华兴机械厂退休职工。2000年与丈夫向兆先一道赴京上访,非法被抓被抄家,关在二看,被非法劳教一年。2004年6月4日在同修家被非法拘禁 ,在区看关押一月。

唐藐芳,刘静,均20多岁,2000年底二人步行赴京上访,在跨三(云南,贵州,湖南)的途中书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标语,在湖南境内被人举报,被一明白真象的人相救,在另一地非法被抓,押回关在区看。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

钱玉峰,40多岁,达州钢铁厂职工。2001年赴京上访,在京非法被抓,单位派人接回的费用4000多全部由本人承担。因他拒绝抗议被迫害而绝食,被邪恶之徒毒打,关铁笼子,雪地冻。5天后被押回,关在区看。他继续绝食抗议,被看守所的恶警、管教强行从床上拖到地上,被戴上死囚犯用的60多斤重的大刑具,强行灌食。钱玉峰修炼的心不动摇。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劳教回来后,2003年被怀疑散发真象资料,通川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干警头晚强行敲门不开,抓走,第二天早上受骗被干警抓入厂保卫科审讯、毒打,并强行按全掌黑手印。

刘福刚,男,40多岁,达州市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01年8月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通川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干警绑架,在区看关押半年,以认定书写法轮大法标语为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送新华劳教所迫害。

刘文君,女,20多岁,住达州市拉丝厂。从小自带残疾,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1996年修炼法轮功,两个月后出现奇迹,能独自经营副食门市。2000年她父亲被邪恶迫害。2001年与母和6岁的小弟一道赴京上访,非法被抓,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刘某某,女,20多岁,通川区西城办事处牌楼村人。2001年進京上访,非法被抓,关在区看半月。同年有同修见她在资楠监狱非法劳教。

何霞,女,30多岁,达州市铁路中学教师。2003年在重庆91次特快列车上向人讲真象,被人告密,非法关押在重庆九龙坡铁路看守所 15天。2004年8月在重庆市 南岸讲真象,被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干警抓走,被非法劳教一年。现关押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吴华碧,女,50多岁,通川区北外镇三村五社人。2001年赴京上访,非法被抓,被关在达县二看守所3个多月。2004年初与女儿(同修)在家发正念,女儿被丈夫用棒打昏在地。她便带女儿到通川区北外镇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女儿挨打情况,女婿追来,用脚踢伤她腰部,无人管。几天后女婿趁她家中无人,带来公安人员开锁進屋盗走大法书籍,师父像片,真象资料等。并跟踪她進达城卖桔子时被通川区公安干警绑架,关在区看。以修炼法轮功及散发真象资料为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曹东勇,男,30多岁,省汽车45分队原财务科长。2000年5月進京上访,非法被抓,关押在区20多天。回来后被单位非法解除科长职务,守大门。2004年6月4日在同修家被抓,被抄家,被搜身,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因家中有患老年痴呆症的80多岁的父亲和幼女及无工作的妻子,监外执行。

雷鸿,女,30多岁,住通川区西城办事处文家梁。2001年因给同修复制真象资料、软件而被非法被抓,被抄家,在区看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2004年8月21日与同修在家非法被抓,被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真象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物。以利用某某某邪教组织并组织修炼者去广安進行破坏活动,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

三、2人被迫害致残

许琴,女,40多岁,四川天丽织造厂职工 。2000年12月進京上访,在途中非法被抓 ,押回关在西外拘留所。这抗拒罚款而绝食,被非法转入区看守所关押三个多月。在区看守所为抗议非法关押又绝食,被强行戴上60多斤重的死囚用的大刑具,插管灌食,多种折磨,摧残,致使神情痴呆,三次休克,被同监室的人呼救,送入达州市中心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回家后几个月中,只会笑,不会走,不会说话,象婴儿一样照顾,给母亲、丈夫与儿子增加了不应有的无限悲伤。两年后才勉强恢复简单的生活能力,神情仍不正常。

李辉,男,40多岁,达竹矿务局金刚煤矿职工 。2003年因在自己的店铺前书写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本厂非法抓捕 ,关在“404监狱”。遭受酷刑摧残,毒打,恶警教唆犯人每天折磨,不给饭吃,致使全身浮肿,多处内伤,直至生命垂危。通川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404监狱怕承担罪责,叫单位接回。单位不接,家属花钱保出送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三个月不能下床走动。

通过上述迫害事实,也充分暴露了邪恶坏人的严重罪行,希望惊醒世人,能使更多的人了解大法的真象。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