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是江氏集团对中国人民的犯罪


【明慧网2004年10月7日】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304号决议案,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修炼法轮功的权利;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利用外交使节在美国散布歪曲法轮功本质的谎言、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

面对此一决议案,听惯大陆媒体和外交部喉舌宣传的一些华人很可能会再次习惯的用各种大帽子进行上纲上线,对此耳熟能详的读者不用我说,都可以猜到以下几顶大帽子:“造谣”、“反华”和“干涉内政”。扣帽子已经成了御用喉舌的职业病,也是喉舌们敷衍其主子的偷懒方法,不幸的是,很多自认为反感官方宣传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这些“党宣传”的忠实观众。江泽民已经在无奈中下台,但不妨我们拭目以待,看一看这次大陆官方喉舌如何动作,这也是新领导班子态度的一种反映。但是在此之前,我们不妨先分析一下这几顶大帽子。

先说“造谣”,这是江氏集团的惯用手段。自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大陆的喉舌媒体就一直在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可是却不准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点声音。法轮功学员到北京的信访办公室说真话,结果信访办成了“抓人办”。他们到天安门说真话,结果被恶警当场毒打,并遭非法拘留、劳教。他们自费印制讲真话的传单向民众散发,结果很多人被恶警绑架、抄家、酷刑逼供,直至劳教、判刑。江氏集团之所以如此惧怕普通民众发出自己的声音,就是因为他们一直在用谎言欺骗百姓,甚至试图把谎言散布到海外,这也是为什么304决议案要求他们停止利用外交使节在美国散布歪曲法轮功本质的谎言。

再说“反华”,真正反华的是江氏集团。据大纪元9月30日综合报导,正当江泽民下台之际,媒体人钟国仁先生在《明报》发表评论指出,江泽民在任内,作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而且,他对这个决定从未向全体中国人民解释交代。“十分重要的决定”就是江泽民私下签署了中俄边界条约,承认了中苏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的边界。绝大多数中国人民都不知道江泽民悄悄地卖了国土。然而,这个条约使中国永远地丧失了约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算外蒙古),相当于40个台湾。江泽民这样大规模出卖国土的行为难道不是“反华”吗?

在过去的五年里,江氏集团一直在残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到目前为止,已经至少有1061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同时,有十几万人曾被投入劳教所和监狱迫害,还有难以计数的人被绑架进洗脑班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江氏集团不仅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还把迫害延伸到其他的普通百姓,如对上访的各地百姓的“截访”和虐待。这些迫害无辜百姓的行为难道不是“反华”吗?

304决议案要求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这绝非是什么“反华”。反对江氏集团的迫害不是“反华”,因为江泽民代表不了中国,就如同希特勒代表不了德国。代表中华的只能是普通的中华民众,包括遭受迫害的法轮功民众。江氏集团迫害这些中华民众,才是真正的“反华”。

至于说“干涉内政”,江氏集团及个别不务正业的外交人员在美国和其它国家对法轮功进行诬陷和骚扰,无理拒延、非法扣留法轮功学员的护照,骚扰褒奖法轮功的地方政府,这些行为才是真正的“干涉内政”,这也是为什么304号决议案要求他们应该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

304决议案要求停止迫害的呼声决不是干涉中国的内政,如果这也叫“干涉内政”的话,那么很显然,江氏集团的“内政”就是迫害、残杀本国的善良百姓,这样的“内政”人人都有权干涉,世界正义的人士,包括所有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该站出来干涉这种残害百姓的“内政”。

江泽民上台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程序,在他独裁统治期间,他以“窃国者侯”的方式大行腐败之道,把自己家族的人员提拔到要职,并让他们进行权钱交易,让自己的儿子成为亿万富翁,而这些钱都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为了维护其贪污腐败的“稳定”,江泽民残忍迫害善良的民众,试图通过恐怖的迫害巩固自己的权位。这种鱼肉百姓、贪污腐败的统治根本不配称做“内政”,这是对中国人民的犯罪。

美国国会众议院的议员们都是美国民众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是货真价实的民意代表,这些民意代表一致通过304决议案,这反映的是美国的民意。中国大陆还没有自己的民意代表,只有假冒伪劣的“三个代表”,但是我们相信民心不可侮。大陆法轮功民众一直不懈的以巨大的付出向民众讲真象,明白真象的民众中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反对这场迫害。世界公审江泽民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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