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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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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2日】五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种种迫害,这些迫害全是咸安区委610及公安局国保大队在上级610的授意下,直接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现将其所犯的主要罪恶事实揭露如下:

1、 1999年国庆前夕,为防止本地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他们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骗到公安局,强行非法关進咸宁市第二看守所近一个月。释放时还要学员交生活费,每人300元,交保证金每人500元,当时答应一年后退还,实际分文未退。不写所谓保证书,不交保证金的法轮功学员直接转到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2、 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近20余人,分别送省沙洋劳教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等地遭受苦役,酷刑折磨。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送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勇、余建华、姜佩芳、向德斌、伍毅、罗英、李红荷、王立新、魏玉仙、杨祥仙、雷萍、冯小米、冯小英、吴中伦、张纯英等。

3、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数十次。他们常常在夜晚破门而入,翻箱倒柜,发现有法轮功书籍或真象资料便以此为借口将人强行带走,非法关押。尤其在所谓的敏感时日,往往出动大批恶警,疯狂抄家,恶警甚至趁机掠夺公民财物。他们有时常常趁夜深人静时,一夜搜抄数家,大肆抓捕,搞得四邻鸡犬不宁。这些人视国法如废纸,视老百姓自身权利如草芥,肆无忌惮,猖狂至极。

4、 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十人次。凡在抄家时发现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和真象资料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关押;讲真象、发传单时被发现的法轮功学员也会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在被释放时都会被勒索钱财。五年来,在咸安一地,被以肖传家、曾国华为首的610不法人员,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就达二十余万元。

5、 绑架法轮功学员到省洗脑班洗脑。2004年4月,咸安区610向全区各系统下发“红头文件”,胁迫各系统将他们认为的所谓“法轮功骨干”送省洗脑班洗脑。后在法轮功学员及各系统正义之士抵制下,阴谋未能得逞,但610的恶人还是将永安中学的法轮功学员章健强行绑架到省洗脑班。2004年10月21日早晨,咸安区的一群610歹徒闯進法轮功学员罗英家,将罗英强行绑架到省洗脑班,后罗英正念闯出。

6、 2004年10月14日,法轮功学员陈细庆、陈文英在咸安区汀泗镇大桥乡讲真象时被恶人举报,现被国保大队关押在咸宁第一看守所遭受残酷迫害。

7、 由于受610和国保大队的迫害,目前法轮功学员罗桃英、方能超仍然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咸安区610非法组织、国保大队及公安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如下:
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肖传家
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元海、邹纬国
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
咸安区国保指导员:黄顺安
咸安区国保不法人员:刘德玉、鲁新武、董健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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