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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妇女自述在三水妇教所、茂名洗脑班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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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29日】我是1998年得法的学员,在2000年10月中旬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抓回拘留15天,同年12月又再次上访,在去的路上被茂名市610截回,投入茂名市看守所关押。

在此期间,我每天被强迫干16-18小时劳动,不准学法炼功。我不配合绝食抗议,被恶警(莫管教)和狱医与几个男犯人把我抬到仓外,几个男犯人把我按在地上强行插管灌食。在慈悲的师尊的呵护下,管插不進胃,全部反回口中咬住了。它们把管拔出来再插,结果又是一样,致使它们灌不成。第二天又继续灌,由于胶管口没胶全,被灌的东西从口内流出来,没有往内進,狱医见况便说:不管她了,让她饿死算了。就这样它们不再灌了。

2001年3月23日,我被判劳教一年半,我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名,被强行送往广东省三水妇教所二大队,是专门管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第二天,我4点钟起床炼功,当时那个班内只有一位学员未被“转化”(全班21个人),她们全部起床把我五马分尸一样拽住我的手、脚,不准我炼功。后来值班干警过来,叫来几个高大的犹大把我拉到值班室,然后把我双手反绑在背后,还用毛巾绑住我口,不准我说话,还往脸上打了两耳光。到六点钟大家起床时,恶警为了掩盖其恶行,将我拉回班里。第二天包室干警找我问话,我向她们洪法,讲真象,她说我顽固,说你等着坐穿牢底啦。当时每天都要做操,看电视,我都不配合,被24小时轮流监控着,连上厕所都跟着,精神压力是相当大的。我天天背法,才消去了这些精神压力。由于不配合她们,不参加工房劳动,被加期二个月,不参加晚间点名,不穿劳教服,又被加期一个月,就这样连上厕所都不准去,不准走出房门半步,不准上厕所大便,肚子胀痛得很厉害,就在这一刻,脑海里翻出一念:把它化掉。肚子马上翻响几下,放出一些气,便舒服了。这都是大法的威力,在慈悲师父的呵护下,我才走过这一难。

紧接着我又绝食抗议,那天它们把我手脚强行绑在担架上抬到医务室灌食,用一条手指粗的硬管插入胃中,手脚被绑在床四角边上,成大字形,从早上10点多钟一直插到下午4点钟左右才拔出管来,当时全身象散了架一样难受,鼻腔胀痛,恶警还不罢手。第二天,又强行注射不明药物,我被它们迫害得骨瘦如柴(参与迫害者为:王大队长、唐队长、李干警、毛干警等)。

2002年9月19日加期三个月也到了,我被茂名市610接回茂名法制班(洗脑班),当时我在三水妇教所结余随身带回1720元现金。第二天早上,610的李科及保安郑国伟到我被关押的房内,要我把现金交给它们保管,我不交,它们就动手翻行李袋搜出来,说是帮我保管,要买东西就到它处取,就这样连骗带抢的拿走了1600元。第二天写了一条学杂费、伙食费收据给我,这些钱就不了了之。第二天我照常炼功,被保安郑国伟看见,用手铐把我的双手反铐在背后,连续几天被它锁在窗口上,有时一天锁几次。

它们想强迫我们转化,在2003年4月间,把所有的窗口用三合板封死,不让通风透气,房门只有开饭时才打开几分钟,随手即锁上。长期禁锢在房内,热得汗湿透全身,晚上就更难入睡了。到9月上旬,我们几个同修悟到不能再被它们无人性的迫害了,就将窗上的三合板拔掉,站在窗口上,对着外面的世人讲真象,喊“法轮大法好”或唱“法轮大法好”,使邪恶胆寒,指使保安把我们铐在窗上8-10小时,不准上厕所,还有几个犹大(如张冲云、魏秀珍、沈滴嫡),将梁少琳按在床上,用棉被压住她的口,不准她喊,放高音、噪音干扰她,最后我们每个房里都有同修绝食抗议反迫害。那天,吴中玉带着几个保安(郑国伟、李仔等)强行把我双手反铐在背后,按倒在床上,用汤匙将我口挑开,当时满口都是鲜血流出来,郑国伟对吴中玉说:出很多血了。吴中玉说:死不了,是牙齿出血的,坚持灌。门牙全部被搞松动了,直至灌完才罢手。我是不接受这些东西的,灌的东西全部往外吐。因为邪恶之徒怕承担责任,就打电话叫我家人和单位领导接我回来。回来后610还经常来电话干扰,还叫我大院守门的人监视我的行踪,侵犯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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