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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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14日讯】生命的目地,往往可以反映出生命的本性,而本性往往反映在一个生命的一切所做所为中。由于是本性的所为,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也就发现不了其中的问题了。大法修炼者要去掉为私为我的本性,修成一个无私无我的生命,这很难。难的是许多为私为我的表现已习以为常,自己意识不到,甚至有时发觉了又被掩盖过去。但只要坚定在法中,跟师父走,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就一定能找出自己的不足,去掉它,真正成为一个纯正的大法粒子。

本文想从“生命的目地”这一点入手,反思自己这几年正法修炼中多次栽跟头的根本原因,找出自己和自己看到的一些不足,写出来一是归正自己,二是给有类似问题的同修借鉴。不当之处,望慈悲指正。

在浩瀚无边的苍宇中,一个小小的生命是卑微的,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的人想:以我这卑微短暂的生命来实践宇宙大法,护卫宇宙真理,那真是太幸运了,太伟大了,太有意义了,即使牺牲生命也不足惜。

有的生命想:修大法可成神、成道、成佛,可永离苦海,而且在常人中也是有福份的,真是太好了,太有意义了,太幸运了。我一定要修圆满,跟师父回家。

有的人想:什么真理,什么修炼,人生短暂,还是现得利好,多享受享受,要不,死了都划不来。

第三种人是抱着一种享受人生的目地。现今的常人大多如此。这里就不谈了。第一种人和第二种人在表现形式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但其基点是完全不同的。

第一种人的基点是为宇宙大法的,是为真理而奉献的,是无私无我的,是纯正的。

第二种人的基点是为私为我的,是把“圆满“当成人生目标来追求的。正如师父在《精進要旨》“和时间的对话”中说的:“他们有的来学法是因为找不到人生目标,抱着这样的不想改变的认识。”

第一种人在证实大法中把大法放在首位,以维护大法救度众生为己任,做事纯正,正念足,正气强,路走得正。

第二种人以自己的“圆满”为目地,把自己的提高和修炼放在首位,有一种“去执著”的执著,干事心强,隐藏着显示心、欢喜心、妒嫉心、争斗心等等,常常自以为是,表面在证实大法,实质在证实自己。安全意识差,甚至把迫害当成自己树立威德、提高的机会。看问题易走极端,不圆容。做好了,好显示;做不好,灰心丧气,甚至“转化”、邪悟。当做了一些事后就觉得有“资本”了,可“圆满”了,不想干了。图安逸,不能完整理解正法弟子的责任。

这些人也是得了法的学员,是很有希望成为第一种人,成为纯正的大法粒子的,也是师尊珍惜的苦苦救度的,一再点化给机会的生命,也是旧势力多次找借口迫害的对象。

师父都“棒喝”了,应该清醒明白了,应该放下人心的执著了。静下心来,多学学法,多看看同修的交流文章,一定要用心去学,去看,一定要找出自己的根本执著,去掉它。这样才能真正完成自己正法弟子的使命,真正“圆满随师还”。(见《洪吟》“缘归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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