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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恶人都兴泽等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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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日】1998年1月份我在美国关岛喜得大法。1999年7月22日我同妻子杜洪芳(1999年4月份得法,现在被二次劳教,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进京和平请愿,沿途经历了各种非法盘查,到京后感到和前几次来京完全不一样的是非常恐怖。

我们在前门去西四马路的途中看到了小巷内有很多全副武装的解放军官兵,正在待命,瞬间我联想到了六四的场景。1999年10月份第二次进京请愿,10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三间房派出所和吉林市公安局,在北京非法绑架,被送往吉林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一夜,并强行扒光衣服搜身,被关押的同修共30多人,年岁大的70多岁,年岁小的2、3岁,还有一名孕妇,不让任何人去厕所。

第二天送回吉林市,一到吉林市车站,就被早已等候的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强行给每个人戴上手铐,并强行录像,我想到我不是罪犯,是去北京和平请愿的合法公民,我就双手合十,正义凛然的对着前面围观的群众,录像机的镜头录下了我这一正义的举动,令所有在场的邪恶之徒胆寒。有几个声音同时大叫起来,把前边那小子合十的手拉下来,我身边左右押送我的两个恶警接到指令就拼命的向下拉我合十的双手,我拒不配合,使他们这一举动未能得逞,只好作罢。

当时吉林市电视台和江城日报社配合邪恶的公安部门对我们合法的和平请愿进行造谣诬陷。接着我和妻子被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沿江街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借口非法拘留15天,后放回,我们即刻进京和平请愿,那个时候江泽民就有了密令,进京的各路口,被严密封锁(查身份证,我们身份证都被市公安局非法扣留)不准法轮功修炼者进京,我们只好返回吉林市。刚一进家门就被一直在我家蹲坑的昌邑哈达湾街副书记、委主任、和派出所的恶警(三联合)绑架,非法刑拘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1999年12月中旬被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逮捕,关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长达四个月之久,让家人拿押金1500元后,在2000年3月份无罪释放。

2000年9月26日,我第四次进京和平请愿。这时候的信访办变成抓捕法轮大法弟子的场所,来一个抓一个。10月1日上午8时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我飞快的跑着,打出5米长,75公分宽,黄底红字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一个人打,不跑打不开),很快就冲上来几十名恶警,把我团团围住,人性全无的十几个恶警对我拳打脚踢,还有的从袖口抽出长条型铁器照准我的头部猛击。我满头,满身都是鲜血,身上的衣裤都被鲜血染红了,广场上很多同修见状都奋不顾身的全力援助我。同修们抱着我一次又一次的打开那条5米长的横幅,坚持了40多分钟,这时我已昏死过去,后来昏迷中被恶警抬上车,拉到北京站前派出所,当晚为逃脱责任,前门派出所的恶警趁天黑无人看见之时,把一直处昏迷状态中的我扔到无人看见的地方,后来逃之夭夭。

我醒来无法行走,我想到有师父,有大法,能破除一切,就打坐1个多小时,之后能行走了。很多路人问我这时怎么啦,我向他(她)们讲述了早上天安门的场景,向他(她)们洪法讲真象。明白真象的人有的给我买了饺子,有的买来矿泉水,看我光着两只脚,一位三十来岁的男士,回家给我拿来一双雪地鞋。

第三天,由北京同修引荐和加拿大记者在天津相见(在北京外国记者都被监视),我把为什么来北京,所见所闻和自身怎样受迫害的事实,特别是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一切,告诉给他。

2000年10月28日,因向世人讲真象,送资料时,同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的邪恶之首政保科科长都兴泽遇上(因他认识我)。在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它下令绑架我到吉林市昌邑区文庙派出所。都兴泽指示对我严刑逼供,把我的左手用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几个恶警拽着我的两个脚脖子,使劲的来回悠,长达20多分钟。我当时疼的失去了知觉。现在我的左手中指伸缩都非常困难。恶警们还用芥末面抹在我的眼睛和鼻子上,用过各种酷刑后,半夜把我强行送入拘留所,14天后被非法刑拘,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接着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吉林市劳教所。在此期间被强行洗脑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等,恶警也用尽了各种各样的体罚。

后来我被转到辽源劳教所。劳教所承包了军用光缆外线工程,参加此工程的劳教人员,干一天能减期一天到二天,可对我们法轮功修炼者干到最后一天也不给减期日子。恶警们经常在上班时间饮酒作乐。当时的教育科科长孔庆国就是酒后大打出手,将五名因违心地表过态而又反弹的大法修炼者打得鼻口出血;有一同修制止孔庆国打人,可孔没有听;我们悟到师父讲“忍无可忍”的那层法理,我就去他办公室,严厉的大声说到“上班时间不准饮酒作乐你知不知道;打人是违法的,作为一个科长,酒后打人更是违法的”,后来我们全体在辽源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联名将孔庆国告到省人大,在事实面前,正义的呼声中,将孔庆国降职去看大门。2001年10月26日,我堂堂正正的走出劳教所的大门。

回家后我坚持修炼,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派出所恶警张寿滨(副所长)等人在多次抓捕我未果的情况下,几次同昌邑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到我妻子哥家和妻妹家非法骚扰,接着又对我12岁的儿子进行跟踪骚扰等,致使我的儿子至今有学不能上,有家不能回,在外流离失所1年多(现在亲戚家)。

2003年5月2日中午,我在传递真象光盘时,被早已等候在吉林市百货大楼门前的恶警非法抓捕,当天昌邑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都兴泽将我押到重案组;把我强行扣在特制的铁椅子上后,用绳子把我的头部绑在椅子后面勒紧,使我的全身任何部位都不能动一点;都兴泽奸笑着对我说,这次在你身上不给你留下一点伤痕,说了声:咱们开始吧。有一恶警对准我的胸口就是几拳(这叫窝心拳),都兴泽说来这个地方的人没有不说的;又上来一个用脚对准我的胸口就是二脚(这叫窝心脚)。膝盖上又挨了几脚;接下来用毛巾将我的嘴堵上,多次将芥末浆往鼻子里挤,追问大法真象光盘的来源和大法网站怎联系等,接着又用塑料袋堵我的嘴,一个不行,二个,三个,四个;又邪恶地蒙上我的眼睛,就这样,三番五次的不知多长时间,对我严刑逼供。我被塑料袋堵的上不来气,几乎晕死过去。

不难想到,吉林市有几名大法弟子在资料点(有电脑)被抓捕后,至今不知下落;可能就是被塑料袋堵死的(郭起元(音),邵会,还有一名侯姓学员),次日晚上11点多钟强行送入第三看守所,2003年5月22日被昌邑区公安分局非法判劳教三年,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由于当时正值“非典”期间,体温38度以上,劳教所拒收,送三看也被拒收。就把我非法关押在昌邑区沿江街派出所四天(强行给我打针吃药不起作用),后有市610批条子,签字,和司法部门签字,看守所主要领导人签字,又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

2003年6月30日,昌邑区分局又强行送我到劳教所,由于检查出心脏病,肋骨骨折及多种疾病劳教所又拒收(以上病状都是被迫害所致,1999年1月份从美国关岛回国身体是经过检查的,一切正常),最后昌邑区分局在用尽各种办法找熟人,走后门等也未能达到将我送到劳教所迫害的目的,只好于2003年7月2日将我放回家(还找个理由“所外执行”)。

后来哈达湾街道和派出所,安排人进行跟踪骚扰,昌邑区公安分局,又二次到我妻哥家骚扰,并要带走妻子的哥哥去分局问话,妻嫂不配合邪恶,就正义凛然的对恶警说:“你们是不受欢迎的,不要有事没事来骚扰,他们两口子修炼法轮功都被非法劳教了,孩子还得我抚养,那好你们把孩子给我领走,不然的话赶紧给我滚”,五个恶警象过街老鼠灰溜溜的开车走了。

以上是我被江泽民犯罪集团残酷迫害的事实,有很多所谓不炼功的保证书就是在这种人性全无残酷迫害中出炉的。在此正告那些还再继续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恶人们悬崖勒马,将功补过善待法轮大法弟子,否则必下无生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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