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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国的自由 丹麦欧洲议员要求无保留向法轮功学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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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6日】2004年1月,在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的欺骗与压力下,不明真象的法国警察在巴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骚扰。事情发生后,法国法轮功学员积极向社会各界人士讲清真象,要求有关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并向法轮功学员道歉。法轮功学员的呼吁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人士的关注与支持。最近,两位丹麦欧洲议员珀尼尔·福来慕女士(Pernille Frahm)和摹尔金斯·佳摹尔先生(Mergens Camre)签署了至法国总统希拉克的请愿信,要求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并无保留的向法轮功学员道歉。

请愿信译文如下:

至:巴黎,法国
爱丽舍宫
法国总统:雅克·希拉克(JACQUES CHIRAC)

维护法国的自由

从由巴黎和北京合作组织的香榭丽舍大道的春节大游行,一直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法国巴黎的国事访问结束 (2004年1月24日到28日),约70名分别来自英国、德国、法国、丹麦、荷兰、台湾和瑞典等国家的法轮功学员被[法国警察]抓捕和遭到长达数小时的拘留,原因仅仅是他们在巴黎街头向人们分发资料或只是因为戴了印有“法轮功”字样的黄色围巾。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带走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和戴黄色围巾的人在一起。

四年多来,在中国,法轮功学员一直是这场由前××党主席江××领导的、有计划的灭绝和恐怖运动的受害者。已经有900多名法轮功学员因受酷刑而被迫害致死,十多万名的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被非法监禁在劳改所,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医院, 甚至妇女、小孩、上了年纪的老人都不例外。江泽民已经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告上北美,亚洲,和欧洲多国法庭。

我们,以下签名者,对法国政府屈服于中国的压力、违背法国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基本价值的行为、随意逮捕决无可能妨碍公共秩序的和平人士而感到深深的遗憾。 因此,我请求法国当局对这一具有歧视性并带有暴力的不公正行为的事件展开调查,并无保留的向受害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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