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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发电总厂非法将刘博刚、李威岭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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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3日】刘博刚、李威岭是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二电厂的职工,本部门的技术骨干。

2000年底,由于他们走出来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被迫害和师父遭诽谤的真相,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2002年7月份,他们被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无条件释放后,回到原单位。然而,当富拉尔基发电总厂的党委书记王风君、厂长杨勇等不法官员得知他们在历时一年半的劳教后仍然没有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时,非常恼怒,勒令他们不许回原工作岗位上班,并在厂保卫处办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迫害。并由原来的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降至每月只发170元生活费。直到2003年年底,恶徒们看到刘博刚、李威岭两位大法弟子不被个人利益所动,不向邪恶妥协,就将他们非法开除了公职,解除了劳动合同。

刘博刚、李威岭依法找了齐齐哈尔市的有关部门,经协商,才勉强同意保留了他们的厂籍,但却给他们安排了临时工的工作和待遇,让他们去卸煤,干24小时,休24小时,挣计件工资。两位大法弟子为了抵制迫害,没有承认这种不公的对待。至今,发电总厂的有关官员也没有给他们安排正常的工作。

有关人员电话: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党委书记:王风君 电话:0452-6812202(办)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厂长:杨勇 电话:0452-6812201(办)
0452-6812200(办)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公安处副处长:张永吉 电话:0452-6814200(办)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公安处治安科科长:王崇轮: 电话:0452-681211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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