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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轮功学员到香港无理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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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日】澳门法轮功学员林逸明先生,在准备前往香港参加5月1日香港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时,被港澳码头入境处无理拒绝入境,遣返澳门。

香港法轮功佛学会是香港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这次心得交流会,经申请获政府有关机构合法批准,是法轮功学员的喜事盛会,一年一度,有条件的学员都想参加、交流心得共同提高。

澳门法轮功学林逸明持有合法、有效的旅游证件。而被港方无理拒绝入境,无疑是港方受压,为讨好江氏集团,滥用入境条例,其助纣为虐之举已经损坏了香港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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