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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野县恶警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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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6日】我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2年5月8号被博野县城关派出所绑架,并强行抢走我的摩托车,把我随身带的四百多元钱也强行拿走。在那里,恶警把我铐在暖气管上,拳打脚踢,打耳光,双手伸直,用绳子把酒瓶子吊在手上,手稍微向下耷拉,就拳打脚踢,不叫上厕所,不让坐着,不让睡觉,从精神上和肉体上迫害我,整整三天两夜,然后送往博野看守所。

在看守所,姓张的副所长叫犯人打我。“开飞机”(身体弯腰呈90度,头朝前,手在两边平伸着)一站很长时间。让我“骑摩托车”(骑摩托车的姿式站着)一站很长时间。身体变形就拳打脚踢。叫犯人扒光我的衣服,用冷水泼,打耳光,叫睡在水泥地上,什么也不铺。每顿饭只给一个小馒头,一碗蒸馒头用的溜锅水。把我折磨得腰部黑紫色,背部骨头凸出,腿伸不直,腿疼得走不了路,上厕所都非常困难。恶警不叫家属看望,并非法判我三年劳教。在所谓的判刑大会上,恶警不顾我的死活,身体能不能承受,给我戴上背铐,脖子上挂上大牌子,嘴里用电话线勒上,象扔包一样把我扔到车上。当时就把我疼的昏死过去。由于恶警迫害的我腿不能站立,由两个恶警架着我游街。

六月初,把我和几个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送往保定劳教所。因博野县看守所把我折磨得腰间盘凸出和腿部肌肉萎缩,体检不合格,又拉回博野县看守所。看守所做贼心虚,怕担责任,又把我送到博野县“法制教育学校”即“转化班”。在那里要强行转化我,要我诬蔑师父和大法。我不配合就关我铁笼子,电棍电、打耳光等。因为我不转化,又送我保定劳教所和高阳劳教所。因我的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站不起来,这两个劳教所都不收,最后又送我回博野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狱医和医院的人员把我放在床上,用力把我的腿拉直,疼的我几乎昏过去,然后他们用大针扎我的脚心、脚趾头、大腿等部位。我用正念抵制邪恶,恶警说我装傻,我说:“你装装我看看。”恶警无话可说,关押了我三个多月,我的家人又被他们勒索了一千多元钱,才让我保外就医,放回了家。

打人的恶人有博野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刘东辉、高俊岭等,公安局郝同乐,看守所戴××、张××、孔××、林××。

在这里我要状告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关派出所全体恶警,公安局郝同乐,政法委书记、海波、建波等执法犯法、执行首恶江××的命令、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的这些恶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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