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大法学员焦加乾遭受迫害


【明慧网2004年7月12日】焦加乾是江苏连云港市供电公司职工,由于他坚信法轮大法,修炼“真、善、忍”因而受到长期迫害

1999年10月他去北京信访局为法轮大法遭到污蔑而去上访。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带回后,非法拘留一个月。

2000年12月,焦加乾被供电公司非法关押在本单位,其单位领导威逼家人签字,配合610送焦加乾去精神病院。被逼无奈,焦加乾再次去北京上访,后被单位的人找到带回,被连云港市公安局非法判处两年劳教。在带回审问时,公安部门的警察仰光武,在供电公司职工的眼皮底下,明目张胆的对焦加乾進行毒打,将他的脸部打得肿胀变形。

焦加乾在劳教期间,受到了各种折磨:罚站、担重担、多次遭到恶警的毒打、在恶警的指使下,长期受到夹控与侮辱、言行受到限制、曾被强制灌食、不让睡觉。

2003年回到单位后,焦加乾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依然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人真诚和善,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但是由于他坚修法轮大法,610人员强迫其单位党委签定责任状,如不能让焦加乾转化,就取消供电公司“双优文明”荣誉。少数恶人为了表现自己,谋取个人私利肆意践踏宪法及法律、法规,肆意剥夺他工作权利及人身自由,强制焦加乾半天“学习、谈话”(实质是610办的“洗脑班”),半天工作,时间达半个月以上。

2003年12月底在次把焦加乾关押办“转化洗脑班” 。不断对他進行精神折磨、威胁。如不转化就要开除、劳教。并编排理由——其思想没有与中央不成一致,而扣发全部奖金。

2004年,单位与职工采取集体签定岗位合同时,其他职工都签定四年,惟独只给焦加乾签定一年合同,不签就下岗,单位领导扬言:这一年如果不转化他就下岗。

焦加乾在重压之下,曾写过错误的东西;痛定思痛,焦加乾写了严正声明:那些违心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全部作废,决不再辜负师父的谆谆教诲与慈悲救度,坚修大法心不动。发表了严正声明之后,焦加乾的行动受到监视、电话受到监听,工资不能自己领,由别人代领再交给他家里人。目前焦加乾依然在洗脑班遭受迫害。

相信“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有什么罪?诚心奉劝连云港市供电公司的某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焦加乾的参与者: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宪法》等法律。迫害好人是有罪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希望你们悬崖勒马,立刻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焦加乾的迫害。不要再做损害国家、损害政府、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为自己也为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焦加乾的主要成员:

仰光武 (市国保大队大队长)5508566(办公室) 2990458(小灵通)
曹应楼 (供电公司书记) 5292009 (办公室) 5293888(宅电)
李鸣明 (供电公司行政科支部书记)5292676 (办公室) 5293315(宅电)
马国彪 (供电公司保卫科长) 5292089 (办公室) 5293351(宅电)
倪子川: 5293558(宅电)
范正满: (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610 黄家沛(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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