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龙山教养院恶警岳军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7月14日】岳军,男,33岁,沈阳龙山教养院一大队大队长。2000年至今,岳军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本人从内心反对法轮功。2001-2002年岳军曾被调到龙山教养院政治处,后又被调回一大队,任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长,用伪善手段蒙骗“转化”了很多人。

岳军经常搞株连等手段暗中挑动迫害。萨斯流行期间,法轮功学员夏玉兰不配合量体温,岳军说:如果你不配合,我就让一大队全体学员罚站不许睡觉,这就是我的工作方法。2003年,岳军和管理科长魏敏堂拽着法轮功学员董梅的胳膊要强迫她踩法轮大法创始人照片,并邪恶的对董梅说:如果你们继续绝食,我们就将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铺在所有学员经过的地方,叫所有的学员踩踏。

岳军与法轮功学员田秀琴谈话谈至深夜,不让其休息,不让其上厕所,他还打了田秀琴,过后还当着许多学员的面邪恶的说:田秀琴,我打了你,你怨了吗?你生气了就没有作到忍。

明慧网2004年6月24日消息披露:5月6日,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一大队队长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搜身,抢走了大法弟子的经文。24号当晚,院长李凤石和一大队队长对被抢走经文的学员進行逼问,用电棍长时间电击学员,逼问经文的来源。对拒绝参加奴役劳动的大法弟子傅艳玲、杨春华等连续几天将其双手吊铐在铁床上罚站。一大队大队长岳军、副大队长张宁、杨敏是主要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

岳军还让劳教人员对二大队法轮功学员高蓉蓉進行人格侮辱,将高蓉蓉头顶部位的头发剪成短到贴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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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龙山教养院一大队电话:024-24760624,024-24760033-8212/8213
岳军家庭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29号楼(位于南八马路和太原南街交叉路口,宝真超市东侧的浅蓝色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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