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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唐山市钢铁公司、唐钢炼焦制气厂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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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我是河北省唐山市钢铁公司炼焦制气厂的一名职工,刚建厂时我就在那工作。二十来年我在工作中只有奖励,从未有过处罚。随着岁月的流失,我身体添了许多顽疾。1997年初,我有幸拜读《转法轮》一书,读后明白了疾病的起因和人的道德有关,也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我修炼后,不知不觉中多年吃药烤电都未治好的顽疾全部消失,如双乳长满硬块的严重增生消失了,生孩子落下的类风湿痛不痛了,十多年的严重咽炎也好了。我与婆婆和亲友的关系由矛盾重重变为相处溶洽,家庭和睦美满,工作起来混身轻松。通过我身心受益的亲身体验使我深知法轮大法是万古最难得的正法。然而却因我坚修“真、善、忍”,被非法拘押迫害甚至被开除厂籍。

1999年7月20日头几天,机修车间工会主席任伯杰多次找我,让我写保证并按手印放弃修炼法轮功。我跟车间领导讲:法轮功只是教人如何做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且强身健体,不参与政治,更没有任何人强迫过我什么,对社会和个人都是有益的,绝不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我拒绝写保证。7月22日至8月3日单位将我们修炼者软禁在厂。由于误信了假话,我和丈夫答应他们不上外边炼功的保证。从那之后,每到上边指定的敏感日,单位都要叫我们写认识,有时甚至多日白天上岗工作,晚上软禁在厂。那时我心中对他们如此利用职权干涉百姓修炼法轮功疑虑重重。

2001年3月9日早晨,我刚上班就被班长叫到车间主任办公室,我到那一看,厂党委书记肖鸿礼和厂办主任张果文,还有车间主任杨国保和工会主席任伯杰都在。我一到,他们商量一下,就由肖鸿礼问我:“天安门自焚案是真是假?”我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转法轮》第七讲‘杀生问题’中讲‘修炼人绝不能杀生’。我师父在海外讲法中还讲过:‘自杀也是有罪的’。所以我想大法学员绝不会去天安门自焚。”他又问:“那你昨天下午没听公司转化报告?你没看报纸,电视上的揭批?”我说:“一个老师教出的学生有上大学当大官的,也有犯罪進监狱的,这能说明老师不好吗?能说明老师的知识不好吗?”肖鸿礼听后勃然大怒,当即起身告诉车间主任让我下岗学习,并斥责车间领导没把我转化。我告诉他:“这是我自己的事,与车间领导无关。”

随即肖鸿礼和张果文离开车间,我就这样被取消了工作资格。下午我被任伯杰送到厂公安分处,才知道上午肖鸿礼从我车间走后要车带人到我家(我丈夫当天上夜班正在家休息)非法把我家中所有磁带,书籍等物品全部抄走。他们走后我丈夫把家中我们为供孩子上学准备搞第二职业而买的一台复印机,以及耗材等雇车送到亲戚家(后来也被非法抄走)。下午我丈夫刚上班就被叫到厂公安分处,副厂长张怀明和车间主任杨国保到分处告诉:让我丈夫回家先安排一下孩子的生活住处。哪知刚到家厂公安分处蔡志强,徐海春和赵卫东不容说话就把我家再次翻了底朝天,将我家中常用的各种大小家电,几块海绵坐垫,一些书本,还有一块四五尺长的黄布头也给抄走。一天两次均无任何法律手续的非法抄家,造成的家中狼藉不堪的惨状,使人目不忍睹,给我们亲属造成的精神打击至今无法消除。

当天晚上我和丈夫都被非法拘押在厂招待所内,等到星期一把我们俩都送到市里。当晚十点多钟我和丈夫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在洗手间相遇时决定只好先流离失所。单位某些领导为推卸责任,以我们无故旷工将我们开除,给我婆婆捎了一张没有任何公章的开除信(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职工在厂和上下班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都按工伤和比照工伤处置,我们是被非法拘押在厂被逼无奈而出走,怎么能说是无故旷工呢?)4月18日,我们由于一直挂念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从河南回到家住在亲戚家。第二天单位又派人派车在亲戚家守候,并派人到我们所有亲属家骚扰,被逼无奈我们只好再次与孩子老人分别。在流离失所的途中我们给单位打电话,在给肖鸿礼的电话中我告诉他:“不要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抓我们,也不要再到学校骚扰孩子(孩子在上课时经常被老师叫去问他父母下落,给孩子身心打击很大),善恶有报是天理,再这样做是要招报应的。”

7月18日,孩子放暑假后,我们再次回家,与家人团聚。8月18日,我们带孩子回自家准备收拾一下让孩子迎接新的学习,哪知厂里已派人在我邻居家住人监视我们的行踪。8月20日上午9点多钟单位来一帮人到我家拧门,当时我丈夫刚下楼一会儿,我和孩子在家未开门。后来我丈夫从楼后窗支梯子将我们娘俩接出,这时单位人已到楼后院内,我丈夫被迫跳墙出走,我被他们绑架到车前,我说:“孩子不上车,我不能跟你们走,我得照顾孩子。”当时厂公安分处处长熊桂林高喊:“不管孩子,赶紧抬上车。”徐海春和赵卫东等人强行把我抬上车,撇下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管(当时婆婆有事已回东北老家未归)。

到厂后公安分处的人把我身上一万多元钱和我们俩的工资卡,还有我的身份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全部搜走扣押。当天下午我丈夫被抓,拘押在厂分处。我被公司610办负责人马果利,公司公安处张处长和干警张利,还有炼焦制气厂公安分处蔡志强和邱连生等人,把我用手铐铐住带到公司公安处,张利做了我们出走原因的笔录。当晚他们又把我送到唐山市法西斯洗脑班,不允许我洗漱,把我一只手锁在四楼最里边一间屋内床头铁栏杆上。第二天上午张处长和张利把我带到一楼,一个高胖的中年男的非法审问我,门外有一个唐钢公司的人不时進屋威胁我几句。中午他们在外商量了一会儿,又把我铐在二楼的一个房间,有一个女的给我送来一个馒头,我吃了,一会儿,她又从门窗看我,对另一个人说:“她吃了。”紧接着一个男的给我送来一小碗碗底有点混的水,他说是白开水,我注视他一下,他赶紧说:“没事,喝吧!”我喝了几口。午后继续到一楼非法审问我,到下班时,胖男的拿着苍蝇拍指着我说:“晚上不许睡觉,以后我有时间再好好收拾你。”门外的人也進来威胁我,随后他们将我带到四楼又锁了起来。他们走后,我混身无力,双眼已无力睁开,倒床便睡。不知何时那个女的又進屋叫我,我强睁开眼,窗外已黑,屋里亮着灯,她问我:“有事没?”我强睁眼说:“没事。”他们走后我又接着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才清醒,这时夜已静,我细想当天的一切,明白了水中有问题。后来给我喝水的男的再次值班时,心虚地对我说:“别怨我,我为了一碗饭没办法。”以后就再也没见到他。

23日我开始绝食。24日下午马果利和一个女的来了,问我为什么不吃饭。我说:“既然不让我去厕所,也不让我洗漱,我只好不吃不喝。”马果利说:“你炼法轮功,才这样做的。”我没有犯法,他们对我的这种非法迫害才是触犯宪法和法律,终有一天历史会做出公证的裁决。最后他们同意将我的手铐取下,有人陪同洗漱,去厕所。

8月27日,蔡志强和邱连生把我接回厂分处关押。9月5日下午,蔡志强,邱连生徐海春和赵卫东等叫我和丈夫跟他们走,并说:“什么也不用带,那里啥都给,钱物由厂保存,带那去一分钱都不会剩,呆几天把你们接回来全部给你们。”我们被骗到第二看守所才知道,一切用品都需自己花钱买。第二天蔡志强和邱连生去提审,我们说明一切并要钱,他们不给,我们靠同室的人帮助维持十多天后,我弟弟给我们送来几百元钱。

看守所强迫不让我们修炼,我被罚光脚罚站在瓷砖地上数小时,昼夜坐在铁椅子上(椅子中间带解大小便窟窿的铁板,脚下和胸前有铁板锁,不能站起,双手被手铐反锁在铁椅子背上)长达半个月。9月10日上午我被强行抬上铁椅子,于是我开始绝食。9月14日下午,女队长邢立新让几个男刑事犯把我连铁椅子抬到医务室,王狱医让一个男犯拿来一小袋豆奶粉,冲成一小盆水,由几个男犯按住我的头和肩,强行用胶皮管从鼻孔插到胃里灌食。我一动弹,刑立新拿着苍蝇拍就往我头上打,他们把我的喉咙全部插破出血,灌了四五匙他们已到下班时间,就把我又抬回去。这一次灌食,后来王狱医竟从我弟弟给我送去的钱里扣去50元。

9月18日下午他们将我的手铐摘下,我坐在铁椅子上,开始写我被迫害的经过,我告诉他们法轮大法的美好和我被迫害的详情,并告诉他们:“无论任何刑罚也改变不了我坚修大法的心,哪怕害死我,我的心也要坚持修炼。”

9月24日所长看完我写的受迫害实情后,叫人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那时我双腿已粗肿变形。10月10日上午厂公安分处赵生,蔡志强邱连生和赵卫东等将我和丈夫从看守所直接送到洗脑班。我丈夫由于这半年多遭受的非法迫害,双目已看不清东西,送医院检查后被送回家。我被留在洗脑班强行洗脑,强迫听、看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我不听不看,开滦矿调去的马季等人就大打出手,我为抗议他们的迫害,绝食绝水。

12月15日下午,我被带到附近的医院做心电图,显示结果:心律过速,心肌缺血。此时咽喉肿得喝小米粥都从鼻子呛出。12月18日上午,马果利等几人把我送到唐钢医院。医院书记和几位大夫在我床边说一些诽谤大法的话,还说我占他们便宜,不交钱住院,他们还要将别的患者的药匀给我用等等。12月19日检查结果:脑双侧动脉血流速过慢,导致脑供血不足。12月20日上午,张建中和赵生到医院准备等大夫给我输完穿心莲液后,带药再次将我骗到洗脑班。液快输完时我丈夫赶到医院阻止,我丈夫与他们据理力争,坚决不许他们动我,有几个公安见此景离开病房。最后他们同意由我丈夫将我接回家护理。

回家后单位又多次派人到我家骚扰,每次我们都提出让单位恢复我们的工作,归还我家的财物和身份证,但均无结果,后来我们又多次打电话找肖鸿礼和610办公室主任韩玉树,都不予解决,为保证孩子安定学习,避免非法骚扰,我们拒绝开门,艰难的维持着生活。

谁不想拥有美满的家庭和幸福的生活,为了你们的亲人和你们自己的未来,不要再助纣为虐了。历史的教训早已告诉我们:迫害好人的人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赶快觉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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