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美公民李祥春准备狱中上诉(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9月10日】据大纪元新闻网报导,美国国务院领事局发言人Kelly Shannon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8月19日,美国驻上海领事官员看望了迄今仍被关押在南京监狱的美国公民李祥春。”

Kelly Shannon说,“看起来还健康的李祥春与美国驻上海领事官员谈论了关于就扬州法庭判他有罪而进一步上诉的问题,李祥春还没有选定帮他上诉的律师。”


美国律师詹姆士-唐(James Don)自愿义务作李祥春的律师

* 扬州法庭的荒谬判决

2003年3月23日,扬州法庭凭借想象和推测判了李祥春三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罪名是“破坏国家电视广播设备”。李祥春不服判决于2003年3月31日提出上诉,但5月5日被驳回并被投入南京监狱至今。

李祥春在美国的朋友说:“自1999年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镇压以来,一直是违背中国宪法并且从来没对法轮功学员讲过法律,对李祥春也不例外。”

他的朋友说:“江泽民指使他领导下的610办公室及其遍布全国的打手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政策,根本就谈不上遵循任何法律程序。在中国,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上诉法庭,法庭不予受理,而那些打死,打伤,强奸,掠夺法轮功学员财产的恶人却逍遥法外,受到嘉奖。”

李祥春的朋友说:“就象一手导演天安门自焚案一样,2003年3月23日在扬州法庭审理李祥春一案时,为了给到场的美国驻上海领事官员看,法庭居然为李祥春指定了所谓的‘辩护律师’,在中国这样对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法律的地方,能进行什么样的辩护,可想而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