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广东省广电局大搞安全播出培训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9月11日】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为加强信息封锁,自去年(2003年)对广播、电视各级单位实行守土负责制(签订责任书),确保在广播、电视不出现插播法轮功真象外,还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各单位安全播出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播出的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播出手册》。培训教材由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有关专家”(没具姓名)编写,取名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值班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安全播出手册》”,封面还写上“内部使用 不得外传”、“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04年5月(试用版)”字样。

该书中的“安全问题”就是“法轮功插播问题”,如有意外,应在一分钟内解决,并马上逐级汇报。如广东省局投诉中心对外值班号码:(020) 8331027 61292772 2722;技术、安全方面:冯锡增副局长;节目内容方面:刘红兵副局长;安全方面:王辉(局纪委书记)。

另外,听说中共为了“鑫诺卫星事件”,不但要求各卫星接受单位不准接受鑫诺卫星转播的节目,在技术方面还不惜一切代价,阻挡除大陆外对鑫诺卫星信号的发射、覆盖。

江氏集团为了掩盖其罪恶,霸占国家媒体欺骗百姓,剥夺民众知情权,以图继续贪污腐败、鱼肉百姓。法轮功学员讲真象,是维护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