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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市看守所草菅人命,31岁宋冰患肺结核危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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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2日】吉林省舒兰市看守所草菅人命,掩盖传染病情,31岁的大学毕业生宋冰在看守所感染肺结核,经常昏迷不醒,有时一闭眼就昏迷过去了,心律过速,四肢不听使唤,命在旦夕。舒兰市看守所违法国家法律,不顾宋冰及其他人员的死活,至今仍把宋冰关押在看守所里。

2004年8月19日在舒兰市结核防治所检查结果,X光片的溃疡面象小鸡蛋大,上次6月24日来检查时只有一个硬币大。大夫说,肺结核是空气传染,肺结核空洞间接性排菌,随时都有咳血的可能,随时都能传染他人,必须立即隔离。患者现在肺不好,胃不好,心脏不好,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看守所的值班室墙上有明确的收监规定第一条就写着传染性疾病和孕妇不允许强制收监。《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终生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最近国家又从新颁布传染病法。按传染病法规定,按看守所的收监准则,按宋冰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强烈要求公安局马上放人。

宋冰和姐姐宋彦群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于2003年11月26日在住处被舒兰市公安局在市长张志敏的指挥参与下绑架,恶警强行闯入屋内掐住脖子,并用布将她们的嘴堵上,被劫持到看守所。宋冰的肺结核是2004年5月25日送长春时查出的,在这前的一个月内,她稍有胸闷,喘不上来气和少量咳嗽,以前根本没有这种情况。而她所在的号里的曹彦文也同样患结核、咳嗽、吐血,梁云华也是结核。前些日子宋冰有几天被隔离由三个人陪着,其中一人有传染,号内现在有几人咳嗽,喘不上气、胸闷、但无人过问。

宋冰被秘密判刑14年,2004年5月25日送吉林省女子监狱时查出肺结核空洞、开放期被拒收退回,至今一直非法关在舒兰市看守所。姐姐宋彦群被秘密判刑12年,现被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2004年6月16日舒兰市看守所恶警孙副所长(孙广玉)和女管教张云景带她去吉林市医院(公安指定医院)作CT检查。CT结论:肺右上叶有3.0X3.6cm空洞,再次确诊肺结核。

2004年7月13日舒兰市看守所庄润江所长和马兵来管教带她去吉林市中心人民医院(法院指定医院)做法医鉴定检查。拍一张X光片和CT片。CT结论:肺右上叶有3.4X3.6cm空洞和斑点。经吉林市法律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肺结核空洞,建议保外就医。

回来后看守所把材料报到舒兰市法院,法院又推给舒兰市公安局。公安局为继续隐瞒宋冰的传染病情找借口:说病是以前在家得的,不是传染期。于是2004年8月11日由孙所长和张云景管教带她去舒兰市医院传染科检查,作X光和血常规化验。大夫结论是:陈旧性肺结核已经钙化没事,不用治疗。并说:“这是科学见证”。可X光片上有明显大型空洞和斑点。当问他肺上空洞时,他说:“这事跟他没关系,他不知道”。大夫表现异常,急忙开诊断。舒兰市医院没设结核科,没有专职大夫,所以他无权治疗结核病,更无权开诊断。结核病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必须到结核病专职医院归口治疗。

晚上回来宋冰被送回19人大号里,她要求和孙所长核对前后片子。结果CT片空洞尺寸一次比一次大,3.0X3.6cm─3.4X3.6cm。X光的溃疡面也在逐步扩大。X光片对照和陈旧性肺结核的发病期3个月互相矛盾。

宋冰感到问题的严重,明明身体状况急剧下降,每次去检查都拿最初结论,还不让她看。肺结核不说肺结核,说肺部有病。第二天8月12日早晨,宋冰连续休克三次,心力衰竭不省人事,四肢疼痛不好使,从此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里见宋冰病情迅速恶化,生命垂危。孙所长去医院找大夫,大夫怕承担责任,马上改口说昨天的诊断是看错了片子。把“TB”当成“旧”字了,是TB型肺结核。钙化说法错了,陈旧性肺结核说法也错误。

因宋冰经常昏迷不醒,心律过速,四肢不听使唤,有时不敢睡觉,一闭眼就过去了。2004年8月19日来舒兰市结核防治所检查。结果X光片的溃疡面象小鸡蛋大。大夫说,患者现在肺不好,胃不好,心脏不好,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建议马上到专职医院对症治疗。宋冰随时都有咳血的可能,随时都能传染他人,必须立即隔离。

舒兰市看守所掩盖病情、草菅人命,根本不顾宋冰死活,至今宋冰还关押在看守所里。宋冰现在因得不到及时治疗,生命随时都有死亡危险。

资料显示,舒兰市看守所已有多名学员死于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孔繁荣于2003年5月11被舒兰市看守所虐杀。法轮功学员佟振天曾在舒兰市看守所,在严寒的冬日被剥光衣服,浇凉水一百多盆,并被暴打,于2001年7月4日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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