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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唐县不法之徒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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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9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大法弟子吴保廷,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1年9月5日被非法关押在高唐县看守所,关了3个月零7天后转入批捕,批捕后送王村劳教1年。

王村劳教所对超过60岁的老人不接收,又因68岁的吴保廷血压高110(低压)——180(高压),不敢接收他。老人被转回到高唐县看守所,在那里她被关押2天,2天后转到高唐县拘留所关押。

2002年9月4日,老人被转送聊城老监狱法轮功洗脑基地。在那里他遭受非人待遇,恶警对69岁的老人随意的用电棍电击,用橡皮棍抽打。

2003年腊月22号,吴保廷走出聊城监狱,这期间给老人造成总共经济损失2万多元,老人亲眼目睹了冠县的大法弟子都是以绝食方法走出监狱的门。

2004年7月20日,恶警又来吴保廷家把大法书全部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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