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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奥巴尼市议会2000年底全票通过褒奖法轮大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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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9日】

纽约州奥巴尼市纪录
2001年1月4日
第39期221号文件

由市议员拿提多提议,市议员斯哥尔宗、布郎、哥鲁西欧、凯瑞-蔻博以及笛佩斯联合发起的议案获得通过,全文如下:

决议号:71.122.00R

市议会褒奖法轮大法的决议。

鉴于,只有当机构团体代表它们的社区成员做出模范贡献时,这样的社会才是良性的,无论是通过在职业范围内或者其它努力中取得独特的成就,或者仅仅是通过终生作良好的公民;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个源于中国文化的自我提高的功法,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首次传向世界;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主要原则是真、善、忍;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益处使其功法在40个国家洪传,超过上亿的人修炼;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学员遵从真、善、忍的原则,身心健康发生了显著的改善;并且

鉴于,自从法轮大法来到纽约州以后,法轮大法的学员在图书馆、书店、社区中心和老人院提供免费的讲座;并且

鉴于,当纽约人在享受着法轮大法的益处时,中国政府[江××集团]发动了一场镇压该功法的运动;并且

鉴于,由于李洪志先生为让公众获益于法轮大法而做出的不懈努力,30名专业人士和政府官员提名李洪志先生为诺贝尔奖候选人;

因此,现决定,奥尔巴尼市议会承认,因为法轮大法,我们拥有了一个促進其修炼者的身心与道德健康的功法;

并且决定,奥尔巴尼议会签发本决议,褒奖法轮大法;

并且决定,本褒奖公告副本将递交奥尔巴尼市的法轮大法学员;并且

此议案由所有议员投票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 议员布郎,哥鲁西欧,凯瑞-蔻博,笛佩斯,郝尔,海瑞,依果,默瑞斯,拿汀多,斯格尔宙,拖塞罗,瓦勒斯,共12人。否决 --- 无。弃权 --- 无。

2000年12月18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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