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桂阳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始末

更新: 2017年08月02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月1日】2004年12月19日,湖南省桂阳县法院以严勇、李占鲜制作散发资料为由,非法判严勇4年徒刑,判李占鲜3年6个月徒刑。据受害者家属说,他们曾打电话质问法院有关人员是怎么回事?得到的回答是“我们也不想这样,主要是上面压力大。”

2004年,湖南省桂阳县宝山铅锌矿大法弟子曹平钦在单位发真象资料时被该矿退休办主任周天生举报。该矿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向桂阳县国保支队作了汇报,紧接着曹平钦、严勇夫妻俩于7月27日先后被非法抓捕。严勇系桂阳县工商银行职工。

8月19日,郴州市空调设备厂大法弟子李占鲜在上班的路上被绑架。3人被抓后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李占鲜被桂阳国保公安吊铐5天5夜;严勇被5天5夜不准喝水、睡觉;曹平钦被送進看守所后,狱警暗示牢头将她打得鼻青脸肿。

10月15日,桂阳法院对严、李两位大法弟子進行了非法开庭审理,庭审中两位大法弟子在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的同时揭露了国保公安非法刑讯逼供的恶行。两位大法弟子的律师亦对国保公安利用威胁、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進行了无罪辩护。当天下午经过5小时的庭审,最后在公诉人结结巴巴、理屈词穷的情况下结束了这场非法的开庭。可是事隔20余天后(12月19日)法院仍以严勇、李占鲜制作散发资料为由,非法判严勇4年徒刑,判李占鲜3年6个月徒刑。

一开始,省、市、县的不法官员就对此事很紧张,曾被列为“特大案件”来办。严勇是一位工作非常出色的职工,县银行、包括市银行对他出色的工作非常满意。但是省行却三番五次来电强令尽快解除严的合同,县银行迫不得已在未得到处理结果之前就单方面解除了合同。而且,11月30日省宣传部刘道伦亲自来桂阳县“610”检查工作。当天曹平钦又被抓走(此前已取保在家),并送劳教一年。目前两位大法弟子对这次非法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

桂阳县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及相关人员的电话:(区号:0735)

桂阳县副县长、反×教小组长 :黄胜发 (曾签发《桂阳农村反×教手册》诽谤大法)。
县610 电话:4421091(办)
李峰主任 电话:4426903 手机:13975593868
胡运国 电话:4421285 手机:13973533726
廖水太 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电话:4429289 手机:13975750167

县国保支队负责人:
肖润忠 (队长)
唐承泉 (副队长) 手机:13973515162
刘树章 (副队长)
胡继方

桂阳县宝山公安分局:电话 4499533(办)
李楚南 手机:13707355390
曾祥阳 手机:13873543157
李志强 手机:13707355616
周国宏 手机:13707355225

宝山铅锌矿退休办:电话 4499532(办)
周天生 手机:13875526211
市国保大队:谢正兰(队长)
省宣传部:刘道伦(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