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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的女儿遭广东公安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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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杨锦妍因修炼法轮功,2004年12月7日第三次被中国公安抓走,不准家属看望,至今已有2个多月。

杨锦妍,52岁,广东省中山市人,家庭地址:中山市,石歧市,民权路33号,邮编:528400,电话:760-8842479

杨锦妍过去有严重的鼻窦炎、初期鼻咽癌,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了健康。镇压法轮功以后,由于她不放弃修炼,2002年2月9日被中山市歧江区派出所的公安抓走,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1个多月。

2003年11月14日,杨锦妍又被公安抓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关押3个月,她被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

2004年12月7日,中山市歧江区派出所10多个公安到她家,抄家,没有抄走任何可做‘证据‘的物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以“宣传法轮功”的罪名带走她,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

杨锦妍的丈夫古镜仁,55岁,大巴司机,因杨锦妍修炼法轮功,也被迫停职,在家看守太太不准其宣传法轮功,不准上访。

杨锦妍的父母都是加拿大公民,80岁高龄,国外的儿女都生活稳定,杨锦妍是他们留在大陆唯一的女儿。家人曾打电话到歧江区派出所,陈所长扬言杨锦妍散发传单,要判2年徒刑。

案件责任人:歧江区派出所陈所长,电话:760-332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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