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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一劳教所残酷迫害张孟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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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3日】6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原在广东省电力工业学院任副教授,是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清华大学59级水利工程系同班同学。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张孟业曾经被非法拘禁和劳教长达2年零37天,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残,于2002年2月10日获释时形如槁木,体重不到35公斤。

2000年初,张孟业被广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两年,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

刚入所时,张孟业被关押在一大队,同时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的还有凌翔、佘辉等大法弟子。他们被非法劳役每天达十几小时,有时还要加班加点到深夜或天明(称“东方红”)

2000年10、11月份,张孟业被调到了专管大队:二大队。这里除了同样沉重的劳役外,还要被已邪悟的人和恶警做所谓的“转化”工作。不向邪恶妥协的大法弟子不准互相交谈、说话,否则将被恶警指使的劳教值班人员殴打和加期。恶警们要老张写保证书,“转化思想”,但老张坚如磐石、不向邪恶妥协;于是恶警软磨硬泡要张孟业写保证:“不在劳教场所炼功”,以达到所谓“遵守所规队纪”。张孟业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觉得“不要为难他们”,写下了一份“不在劳教场所炼功”的“保证书”。

很快,张孟业认识到了自己错了。决定通过炼功来声明“保证书”作废。

2000年12月29日凌晨,张孟业起来炼功,被值班的劳教人员发现,强行搬开他的腿,不让老张炼功,并报告了恶警。恶警指使劳教值班人员将张孟业用手铐铐在铁门上。早晨6时点名时,将张孟业铐在二大队门口的一棵木棉上。(两手与肩平,用手铐铐着双手,呈抱轮状,该树双手不能合抱,用手铐把双手的手腕勒紧,称为“抱树”,且木棉多突起,刺痛双臂,手铐又紧勒手腕)。中午点名时,教导员李国明和管教副大队长何新江公开骂张孟业“不真、不善、不忍”,还逼当时邪悟的傅卫波公开宣读张孟业的“保证书”,以此来“证明”老张不遵守“保证”,李国明和何新江恶毒的骂师父、骂大法,还强迫普通劳教人员表态支持他们的恶行;还点名要已邪悟的人骂张孟业;李国明要刚写完“严正声明”的学员方伟鹏表态,方伟鹏大声说:“就让历史公正的说明这一切吧!”连问了两次,方伟鹏都给予同样的回答,有力的抑制了邪恶。以致李国明恼羞成怒,在后来方伟鹏再次邪悟后,在2001年3月召开的“揭批大会”上,李国明逼迫他当众宣读所谓“揭批书”。

张孟业当时已年过60,被连续铐了三天(抱树),只有在吃饭时才被放下来,吃完后马上铐上,晚上被铐在二楼宿舍的铁门上,不给入房间睡床。12月29、30、31日都是隆冬季节,只有几摄氏度,北风呼呼,严寒彻骨。张孟业被折磨、消耗得很虚弱、疲惫、困倦,恶警虚情假意的叫来医务所的警察医生给老张检查身体,随后即将老张铐上,以蒙蔽普通劳教人员,使他们产生错觉以为恶警对老张很关心和特别照顾。到了12月31日晚上21时多,恶警才将老张放下来,当时离2001年新年还有两个多小时。这次炼功,恶警给老张加期(1或2个月),并定为严管、戴红色胸卡(戴红牌),以区别于普通劳教人员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并且不能随意走动,必须由“挟控”人员带领。由于不“转化”,老张和其他坚定弟子一样,每个月被加期十天,不能吃小菜、不能购买食品、不能会见家人。

在2001年4月的“奖惩大会”上,老张和周敏桐、叶勇、钟颖航、谈伟昌学员分别被加期2个月;奇怪的是当时他们并不知道,也没有被带去出席所谓的“奖惩大会”,事后也没有被正式告知,也没有收到“加期书”,恶警们完全是一副蛮不讲理的嘴脸。(当时广东省劳教局下发的一份“文件”说:“对顽固不化的,要坚决给予加期。”)

2001年3月份,老张被调到了七大队,在那里他罢工抗议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关押。

2001年4、5月份起,广州一所将老张的妻子罗慕栾(当时邪悟,已清醒),每周一次接到一所住上一天一夜“帮教”张孟业,但老张坚如磐石并向其妻子讲真象。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张宇东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将老张定为其的“转化”对象,直接出面“帮教”。(冯炳昆也是张宇东的直接“帮教”对象)

2001年5、6月份,广州市天河区政法委、610办的恶徒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叫嚣:谁“转化”了张孟业,给3万元“奖励”。

2001年10、11月的一天,老张站在七大队的篮球场上,喊了一天的“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有力的讲清真象,震慑了邪恶。

2001年12月的一天上午,全所大法弟子被集中到专管的二大队,强制接受花都区法院一个庭长宣读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所谓“司法解释”条文。李周生第一个站起来抵制邪恶,高呼:“我们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抵制邪恶。”打手立刻卡住他的脖子,捂住嘴。此刻,几位坚定的大法弟子一起站出来,共同抵制邪恶。那时,张孟业也在场,但被几个打手按住,张孟业就大声地讲真象,控诉邪恶之首的迫害,强调其迫害是“……先定罪,后立法……”,后来被几个打手强行架走。当时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场面非常壮观。恶警的目的最终没有得逞,那个庭长灰溜溜地走了。

责任人:(电话区号:020)
所部:
张宇东 所长、党委书记 86717141 13926296088 83847294(家)
陈耀光 政委、党委副书记 86717143 13802903025 83847294(家)
谢永康 管教副所长 (2000年12月从广州市劳教局管理处副处长调任广州一所管教副所长,2002年1、2月调任广州市少年劳教所所长;由周洋波接任管教副所长)
周洋波 管教副所长 86717142 13902391641 86898616
吴** 机关党总支部书记
谢** 管理科科长
程 立 管理科副科长
王(或黄)* 管理科副科长
李** 教育科科长
陈敏华(女) 教育科副科长
吴 兴 教育科干事 86716304
二大队:
李国明 教导员、党支部书记
何新江 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此人2000年曾用电棍殴打因炼功而被铐“抱树”的周敏桐。2001年6月前任管教副大队长;2001年6-9月任重组后的二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2001年9月后调任广州市劳教局干部处副处长。

杨永成,教育干事,2001年3、4月调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中心),由黎伟成接任教育干事。

何桂潮,管理干事,2001年6月前任二大队的管理干事,2001年6-11月调任重组后的六大队管理干事。2001年11月-2003年7、8月调任重组后的二大队的专管副大队长;2003年7、8月后调任八大队的普通警察(因与李国明争功劳—争“强行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功劳”,被李国明排挤到八大队,由恶警毕德军接任专管副大队长)

七大队: 曾** 教导员、党支部书记
刘** 管教副大队长
邮政编码:51083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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