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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政法委副书记为升官迫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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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1月30日】2005年11月23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法院对公主岭市大法弟子张淑华、刘艳丽进行非法开庭审判。

大法弟子家属说:开庭日期没有通知家属,他们是通过个人关系知道的。由于消息突然,有的家属没带身份证,不能进去旁听,提前花了钱请好的律师也都不准出庭辩护,法庭也不让大法弟子讲话。法庭内外有大量的便衣和着装的警察,前后时间不长草草收场。最后说下星期一再定。

一知情人士表示:主要是一位长岭县政法委副书记为了升官,迫害大法学员(没敢说出恶人姓名)。这位政法委副书记曾说:我有多不容易呀,今年40岁了,我的档案才36岁,我能总在这个地方呆着吗?我得往上升啊!什么善恶的,在我这炼法轮功的就得判。

刘艳丽的大女儿已辍学,小女儿由于想妈妈已病多日,现起不来床;家里没钱医治,只好在家里打针吃药,但不见好转,也无法上学。刘艳丽开的小卖店,现在很少有人去买货,怕受牵连,她的丈夫忙着看护孩子,请医生、打针、吃药,为妻子请律师的一千元钱还是借的。也无力偿还。

长岭县公安局总机:0438—7222345
长岭县公安局看守所:0438—7231169
长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分机号:4518 
队长:王文:7224047
前進乡派出所:7783369
长岭县县委书记:孙志国、副书记:王纪杰
长岭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室:7222522
政法委书记室电话:7222895
国保科:0438—7222565
检察院:7232000
法院:72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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