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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县步云桥镇一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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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23日】我叫肖钢华,男,湖南祁东县步云桥镇大法弟子。98年得法以后,身心受益,百病全消。

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于2000年12月底進京上访,不料在北京被抓,被非法关押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在石景山看守所,恶警多次对我进行了非法审讯并残酷施暴。第一次迫害我时,恶警用手打我的脸,后又拿鞋底抽打我,打得我心惊肉跳;第二次横蛮地把我的衣领拉开往里灌冷水,当时正是下雪天,冷水湿衣,寒风刺骨,寒气逼人;第三次非法审讯时,恶警不但把我全身上下灌湿,还把我推到风扇边吹了很久,直到用体温暖干衣服,人几乎失去了知觉,其所受煎熬的滋味令人难以想象,并且20多天一直不给棉被盖。

面对残酷的迫害,我们绝食抗议。第七天他们来了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强行灌食,管子插進鼻子里,不知灌的是什么,很难受,当时肚子和肠子象火烧火燎一样疼痛。灌食后将我送進监子里,我四肢摊开,躺在地板上,不省人事。在监子里有一个象胖猪似的牢头,恶狠狠地对我说:“提审你有时间限制,我打你没有时间限制,想打就打,打死你我也不怕,这里就是渣滓洞。”在一个姓祁的恶警唆使下,牢头使尽各种手段,不断向我加重迫害。由于绝食后拉大便一拉需要很长时间,于是他们就不准我上厕所。就这样冷冷冻冻煎熬了二十多天后,我由祁东公安局领回关押在县拘留所。关押几个月后,交押金2000元才被放回家。

2002年1月5日,我与4位同修散发真象资料,被砖塘镇派出所绑架。以谢金华为首一伙人强行从我身上搜去现金126元及手电筒。现在给县委书记开车的那个人用皮鞋踢我小腿肚,在身上乱踩,身上皮肤被他弄得青一块、紫一块。之后他们把我双手反铐一夜,第二天下午又送往拘留所,双手肿得如面包。后又转押看守所8个月判劳教一年,于2002年12月29日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解教回家。

2004年10月11日,我与六位同修去北京参观天安门城楼。被一女恶警拦住,问其中一个同修“法轮功好不好?”,同修说“好!”她们就拦住我们几人非法搜身,发现身份证全是祁东县人,不由分说,用警车强行带到天安门地区分局,非法审讯,后来被祁东县公安押回祁东继续审问。政保股恶警王喜明见我不配合,将我双手铐在窗杆上。到下午我们才被送回拘留所。我们绝食抗议。17天后,勒索我们460元才放回。

2004年12月22日,由步云桥镇610办主任曾祥盛带领6人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搜查大法资料,到我家时,气势汹汹的说要搜查资料,我对他说:“你不要执法犯法,如要搜,拿搜查证来。”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他们自觉没趣,坐了一下,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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