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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滦县两法轮功学员自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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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6日】

1、我叫刘建萍,曾用名刘桂荣,女,今年34岁,原唐山广建塑料品集团公司工人,家住河北省唐山市滦县茨榆坨中街。

我是1999年1月,因身体有病修炼大法的。当时我已得肺结核病十几年了,我母亲就是得这个病,在我六岁时去世的,因此我们全家人心理压力非常大。我婚后因做了一次人工流产,我的身体更虚弱了,别说上班,就是与邻居一起说说话,我都坐不起,更不用说做家务了,我简直就成了一个废人。听人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炼了起来。还真神了,我一天天好了起来,渐渐的能做家务了,后来又能上班了。家中从此又有了欢笑。

99年7.20以后电视开始造谣诬蔑,铺天盖地,我仔细思考分析,对照自己修炼前后的变化,认定法轮功是叫人修心向善的好功法。2001年5月16日,我去了滦县公安局,因当时恶警抓了我村的几名大法弟子,我想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向警察说明大法的美好,恶警却把我也抓入县拘留所。

一科的恶警杨勇、袁××、巍军等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我不肯,他们就用绳子把我绑了起来,手从后面几乎能碰到后脑勺,逼我在地上坐直,腿上还让人用脚踩,第三天,他们把我们五名大法弟子和刑事犯一起游街示众,同时还威逼家人,我不放弃修炼就不让我丈夫上班,我也因此丢掉了工作,在拘留所为抗议超期关押,我们几个大法弟子联名给县委写信,要求无罪释放。邪恶之徒把信搜走了。5月29日我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待了3个月。8月29日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送入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在劳教所呆了8个月,2002年4月回家。

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的家人同其他千万个家庭一样,也承受了很大痛苦。这都是中共江氏集团迫害的造成的。希望世人擦亮眼睛,分清是非,选择一条光明之路。

2、我叫李慕珍,女,今年44岁,家住河北省唐山市滦县茨榆坨中街,我是1996年农历二月初六得法的。

我炼功前,身患心脏病、胃病、胰腺炎等疾病,犯病时,身体异常难受,喘不上气来,还连拉带吐,不能干活儿,只能躺在炕上,每年花五、六百元医药费。我得法后,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身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第一次尝到了没病的滋味,各种活也能干了。

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不相信电视上的谎言,继续炼功。7月23日早晨5点左右,当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2000年3月2日,我因为在家看《转法轮》被抓到当地派出所。3月3日,我和同修共13人被非法绑架到滦县拘留所。3月4日下午,我被叫到一间小屋,由于我坚持说炼(法轮功),恶警杨勇和袁××把我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绑的很紧,同时一人用橡胶棒用力打我,由于当时承受不住,我妥协了,之后被非法关押20天,并被罚款900元,才放我回家。

2001年6月1日,滦县610的杨勇到我家,只因我说大法好,就将我抓到滦县公安局一科,游街后关押在滦县拘留所。6月13日我又一次被滦县610提审,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我被送到滦县看守所,8月29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监禁在唐山开平劳教所。2001年12月29日被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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