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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营救重庆大法学员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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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29日】李正华,女,近60岁。原是江北区通用集团电焊工,现已退休。因长期绝食,目前李正华身体极度虚弱,看守所仍不放人。

李正华于2004年7月22日讲真象,被绑架到石门派出所,第二天放出。7月24日被江北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并强行把她带走。因恶警发现李正华家中有一台复印机,当晚分局又非法抄家并抓捕通用家属区及附近化研院家属区三位中年女同修,要她们承认家中资料是李正华提供。

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说,恶警非法提审李正华时,李正华盘腿打坐炼功,一公安失口叫道,“她身后有太阳光!”另一公安赶紧搜她的身后,并称:“没有。她身后没有灯泡,可能是看花了……”邪警对神佛慈悲的展示与警示执迷不悟。

李正华在江北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曾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非法送入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转回看守所。在看守所李正华因炼功打坐被非法关禁闭,手向后长时间痛苦反绑,她为了方便就双脚叠放在地上,被看守所某610恶徒走上去用力一踩,当即“咔嚓”一声以至于后来不能站立,又被人架回舍房。

目前李正华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因要求释放长期绝食,身体极度虚弱,看守所不得不放弃野蛮灌食而改打吊针。李正华不堪对她的长期虐待而吞下吊针,以此抗议[注]。就是这样,看守所及分局仍不放人。要她和家属签字开刀,家属不签,她也不签,说:“要我签字可以,放我出去。信仰自由,做好人无罪。”看守所怕承担开刀可能出现的危险责任,就把她非法送入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由劳教所出面签字开刀(劳教所有所谓“死亡指标”)。

在此,我们正告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女子劳教所、看守所的负责人和其他此事的相关责任人员:好好想想吧!从古到今,历史上迫害好人的有好下场的吗?你们明知道关押李正华是非法的,而且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再关押,你们就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吗?你们继续关押她,不就是想要李正华妥协以至于“转化”吗?但是,你们能达到目地吗?你们非法关押并折磨她这么久,她妥协了吗?因她家中来客而在户外炼功,你们曾在2000年到2001年底非法劳教了她两年,她放弃自己的信仰了吗?没有!都没有。

你们再继续行恶,只是白白增添你们的罪恶而已。望所有参与迫害李正华的单位及个人不要再充当江××和邪党的陪葬品,立即停止迫害。机会不会总有,不要等到邪恶灭亡那天,那时是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

请看到此文的同修正念加持。

[编注: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常人的一些方法虽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险,容易真的伤及性命。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超常的修炼者,必须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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