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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李洪文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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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5月5日】最近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大法学员李洪文被当地邪恶之徒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一监狱。

李洪文去年年底在散发真象材料时被恶人举报,非法关押在周村看守所近二个月。其间被国保大队和610机构利用的李润芬(60岁左右,利用亲属关系与邪恶走得很近,经常散布从邪恶窝里传出来的消息干扰同修,她与当地那些真正邪悟的人员起的作用没有什么区别。请同修们一定要注意此人),曾几次到李洪文家里说:“小姚不是坏人(姚军荣,当地610头子,以前已曝光),为了使李洪文从看守所转到转化班费了不少劲,只要交上钱就行了。”李润芬代表邪恶之徒要钱从两万降到五千,都被李洪文的家属严词拒绝:“老李救人没有做错事,抓他本身就不对,为什么还要敲诈人家呢?老李说交我就交,老李若不同意我替他交了算咋回事?”

事实上,李洪文在看守所非常坚定,坚决不向邪恶低头;李润芬经常与610唱双簧,曾经在转化班上给两名拒不交钱的同修说“我已经替你们把钱垫上了,回家就可以了,以后有钱就还给我。”其中一名同修事隔两天就还给她了,事后知道错了后悔得了不得,另一名同修就是坚决不承认。现在李润芬又故伎重演,可大家都觉悟了,没人买她的账。邪恶之徒一看李洪文里外都很“固执”,无利可图,于2005年正月上旬偷偷的非法将他判刑四年。

恶徒对李洪文的逮捕、关押、审讯、判刑,非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都是封闭進行,不允许任何人接见,没有群众监督;不允许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律师也不敢辩护;就连逮捕证和判决书都未能通知家人。

此事发生后,在当地大法学员和老百姓中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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