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劫持在哈尔滨女子监狱的姚玉明自述遭迫害事实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5月5日】

1、依法上访遭绑架

我今年 54岁,家住黑龙江省呼玛县韩家园子金矿。1999年7月20日因法轮功被非法打压,师父被无理诽谤,我流着泪踏上了上访之路,去北京找信访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八月十五中秋节那天,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

警察把我劫持到站前门派出所,当时我身上带着一百七十多元钱,被搜刮去。我被关在笼子里,里面还有几个被绑架来的同修,等了一会,我又被人带到 大兴安岭驻北京办事处,后来才知道带我的人是地区派的驻北京劫法轮功上访者的。

我晚上被扣在床上睡觉,白天坐在他们的屋里。两天后,呼玛县公安局政保科长李政祥和王某某来北京抓人,当时大兴安岭天的同修已被抓多人,呼玛县有我和王贵政。李政祥把我和王贵政叫到包房里,用手铐扣在一起坐在地上。不让我们睡觉,还让我们给他洗衣服。他们白天趁机旅游,晚上去赌钱,把我俩交给姓义的政保科长看着。

一次我的手铐松了,我退下来了,下楼要走时被人发现,又将我铐到厕所里的暖气管线上,不许睡觉。

2、恶警猖狂勒索

1999年9月28日我和王贵政被送进了看守所,没有拘留证,我问所长:拘留几日?所长说:“不知道,拘留你们没有准。”

二十天后,同修常秀维被劫持到看守所,她向恶警李政祥、张汝祥要还被搜去的1300元钱时,恶警只还她500元。

我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时,恶警李政祥、 张汝祥要我丈夫交五千元钱,否则不放人。我丈夫和他姐夫、姐姐、妹妹几家凑了4600元钱交了,也没放我。家人知道被骗了,白白损失了4600元钱,直到1999年12月26日才把我释放。乡政府下午去看守所接的我,车里面坐满了乡干部的亲戚,我被挤在后面。到家后我丈夫说:“派出所所长早晨要了300元钱说去接你,开了个收据写的是汽车加油。”

我丈夫依法上访时被非法关在看守所拘留一个月,看守所搜身时有500元钱,被看守所所长侵吞。我向他要了几次,才勉强退了一百元,那还是我要告他时才给的,其余400元钱没影了。

我在看守所时,我女儿去看我时,所长让我女儿给我存钱,我女儿存了500元钱,等我走时还剩350多元;同修常秀维的500元只买了点小用品,想留下给孩子用,剩下了450多元;王桂政350多元;我们一起释放的,走时让所长给钱,他说保管员不在,可是乡政府的人上午就来告诉下午接人,这些钱都被看守所非法侵吞。

我家离县城二百多里山路,去一趟来回路费60多元,他知道我们走后不会再去要钱。等以后再次被绑架到看守所时,我向保管员要钱,他说:“我哪知道钱在哪?”让他问所长,所长却说:“扣你们的伙食费了。”我们几个被公安局、 看守所非法勒索6330元钱。

3、家破人亡,只因追求“真、善、忍”

2000年2月底,我和丈夫再次依法去北京上访,天安门广场几步一辆小白车、大客车,小车抓人向大车里送。我们刚到广场,一群便衣蜂拥而上,将我们塞进车里,车上装满了大法弟子。我们被劫持到前门派出所,他们问我们是哪来的,我们不说,恶警就用手铐背宝剑式的扣上双手,背不上的由三、四个恶警按着,使劲拧胳膊背上,并逼弯腰,把腰弯成九十度,一小时不到就被勒得浑身滴汗。恶警还用脚踹我们,踹倒在地还踢,放开时我的胳膊不会动了。屋里的二十多位大法弟子都是这样的。2000年3月8日我被带到呼玛县看守所,路上我身上的230元钱被乡派出所恶警杨光做了饭钱。到了看守所,我经常受到管教李殿学和李波的打骂。

2000年8月12日早上刚开早饭,我们还没吃,管教告诉收拾东西走。我和丈夫李喜成、王贵政和常秀维夫妇收拾好行李,被带到火车上,到了地区才告诉我们:两个女的去双合劳教所,两男的送北安劳教一年。

到劳教所后,一天晚上我刚打坐一会儿,恶警邓某某就指使犯人李小洋等扯着我的头发拖到走廊,吊在暖气管线上。一个多小时后,所长洪某某和另两个人查岗进屋,上前将手铐锁紧,我的手腕被勒得淌鲜血。12时左右我被带到值班室,他们踹我、拧我、拿电棍捅我。然后又把我扣在暖气管线上。亮天后,他们把我送回监舍,扣在床柱上,后又将我反背宝剑式地扣在床上,不能动,蹲不下,坐不了,只能猫腰。当有人时,就将我用窗帘挡上。两天三夜不让睡觉,除吃饭、方便外24小时扣着。当时炼功的同修都这样惩罚,有的已被扣五十多天。

一天我被叫去量血压,高压230、低压120,几次检查都是这样,他们办好手续叫呼玛县去接人,呼玛县不去人,劳教所派人将我送回呼玛县公安局,后乡政府把我接回。回家一看,我家早让乡政府住满,他们占了我原来住的前屋,逼我住后屋,28个乡干部轮班住,每班四人,24小时吃住在我家,我家的门锁、抽匣锁全被撬坏,连柜子都被撬坏,他们在我家玩麻将、扑克、喝酒、打仗,已经20多天了。

我告诉他们:你们不理解我被迫害,现在我已都讲给你们,如果我再让你们住我家,就是纵容你们干坏事。正好我女儿要带三个月的小孩回家,我告诉他们我女儿三口回来没地方住,房屋的产权是我的,你们必须走。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们撵走。

2000年10月26日乡政府、派出所等20多人闯进我家,他们骗我说是县政府谈话,结果到呼玛县被直接劫持到看守所。三个月后,公安局政保科找我谈话,问:“还炼不炼了?”只要我说“炼”,就再接着关三个月,三个月到期再续。我一直被非法关押,直到2001年我家人从山东打来电话:我老父病危想见我一面。我多次写信给县政府,和他们谈话,直到2001年6月9日才放我回家看我老父,等我上车回老家的当天,89岁的老父睁眼去世,给我留下了终身难忘的痛楚。

4、说真话遭非法通缉并被判刑

在山东荣成市石岛镇我和丈夫租了个小屋以打工谋生。后来听说荣成市看守所、洗脑班、乡政府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强迫大法学员“转化”。我含泪给荣成市政府写了一封信,要他们停止迫害。我给市政府又写了封长信,将荣成市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的恶人怎样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呈上,并上网。

2002年5月14日荣成公安局找到我家让我搬走,当时我不在家,我丈夫自己在家,他们抄家翻到了大法书和写信的底稿,把我丈夫带走,他们为了抓我封锁所有路口,县公安局住进石岛镇进行大搜捕。他们抄遍了所有的旅店、饭店、大法弟子的家,而且所有大法弟子的家都放了岗哨。折腾了一个多月,他们还是没抓到我,这才让呼玛县去人将我丈夫从看守所接到呼玛县,并被非法劳教三年。而后各车站、船站,都下了通缉令抓我。所有这一切,只因我举报了行恶者,市政府不但不惩恶扬善,还下通缉令抓我,这是什么政府?

2002年9月6日,因我给一位同修打传呼,当时那位同修已被威海市公安局绑架,他的传呼已被监控,这样我被劫持到威海市看守所,2002年9月16日,呼玛公安局副局长崔广平和政保科刘明印等把我拉到呼玛看守所,2003年3月17日,非法判我有期徒刑罚7年。我不服,举报恶人倒有罪,以后有坏人、杀人、害命谁还敢举报?我上诉中院。2003年7月1日中院下判决维持原判。

5、见证哈尔滨女子监狱的邪恶

2003年9月12日,呼玛县公安局长、看守所所长等把我劫持到哈女监。检查身体量血压高压260、低压140,我还有肺结核病史,这都不符合收监条件。它们又带我去大医院透视,回来后,我不知道他们用的什么办法让监狱收下了我。但我知道在北安投监,如果犯人有病,有钱就能收。

到了集训队,几个犯人强行将我拖进医务室打针,一个犯人说:“所长说了,给她打一只不花钱的针(暗语)。”我被四、五个人按倒强行打了一针,关进屋里, 莫名其妙的睡了三天才醒。三天后,又将我们带出去跑步,而且把所有法轮功的人都叫到外边跑步。周围由犯人、狱警、防暴队看着,我们在中间训练,谁跑慢了,就要遭犯人的棍打,老弱跑不动者,就让蹲着,还得背手,我因不背手,被王亮一脚踹晕在地。副队长王小丽坐镇,让大法弟子在油漆大道上曝晒,当场有几个晒昏了过去,在场同修有的被打伤腿的、被打得鼻眼青肿的。

2004年1月8日,我被分到一监二队。2004年3月2日,大队长崔红梅、副队长夏凤英逼我们30多人回到监舍办公室码坐,不到10平米的地方,36名大法弟子挤坐在一起,只许坐小凳,不许坐坐垫,每日早6点至晚7点半点名为止,还把我们的坐垫让犯人抬出去烧火。犯人赵光和李翠玲看我们,李翠玲时不时的踢凳子,让我们挤在一起,不顺她心时,拿绳子要绑人,有一次要绑57岁的张立萍,被我抢下绳子,我被打了两拳。

2004年3月9日,我们出声背经文(平时不许说话,不许动)。犯人大怒,不让我们上厕所,犯人找来值班狱警孙建,他进屋骂了几句,伸手打了离他近的57岁的王立萍、52岁的谢亚芹,大家喊不许打人,我们不是犯人,他口出狂言说:“你们不是犯人,把衣服(囚服)脱了。”我说:“脱就脱。”我们全体脱掉囚服。下午2点左右,大队长崔红梅、夏凤英带几十个犯人进屋不由分说,将我们连抬带拖弄进水房、厕所及监舍,背剑铐上。我被四人扯着手脚抬进水房,我被折磨得昏了过去。

2004年3月10日早,又将我与张淑芬铐在床梯子上,背剑式的。中午又将我们飞机式的吊在床上铺最高处。张淑芬矮,吊得脚不沾地,几个小时就昏过去了。昏了放下来,醒了再吊,直到晚7点,有的被吊到10点,五楼的15名同修全被上大挂,还把着手按手印,不知写的什么。我们的手被铐在背后,在背后边被把手按的手印。整个过程都是由大队长崔红梅、夏凤英带头指挥,干警周莹、邓雨,犯人邵红玲、韩建英、李翠玲、满运月、王圆圆、刘淑霞、徐树青、魏春梅、唐红伟直接参与。

2004年5月14日,为抗议迫害,我们不蹲不报点名,狱警指令五个犯人看一个大法弟子,还不等点名,这五个犯人就把我们推倒。我被推倒之后,犯人邵红玲站在我身上踩,我全身不能动,后来有人推她下去,起来一看,我全身被踩得青一块紫一块,脚和腿都被踩伤。2004年5月15日,还是这样,大法弟子有的被犯人打得鼻口淌血,有头被打坏的,就这样我们大声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这时狱长刘志强和科长杨某某上楼,当时满脸淌血的同修于秀英,它们都看见了,我把腿挽起裤角让狱长刘志强看,我们质问:“谁给犯人的权力管好人?”他说:“犯人是帮政府工作的。” 狱长刘志强走后就由科长指挥一队的副大队长张春华问笔录,所谓的问笔录只是形式问话,又给我们上了大挂。夏凤英从家也来到现场,我和张淑芬一屋,夏凤英指使犯人给我戴手铐,背扣铐在梯子上站了一夜。不让方便,我因拉肚子,憋得不行,才由一个好心的犯人几次找拿钥匙的李翠玲,李翠玲不给开扣,直到很长时间,才让我上厕所。

2004年5月15日上午,犯人给我吊成背宝剑式,中午左右又飞机式的大挂在上铺的最高处,长达23小时。迫害人夏凤英、杨科长、张春华,犯人邵红玲、李翠玲、盛巧妹、王圆圆、刘淑霞等。

几日后我被叫到办公室,屋里站满了犯人,还有一个穿白衣服的医生,他们不由分说,蜂拥而上,把我按在地上打针。这是恶警卢恒指使犯人干的,我指责他说:“打针看病是我个人情愿的事,你在践踏人权,是违法的。”他却说:“我就犯法了,你愿上哪告上哪告去。”晚上又是这几个犯人,将我按倒灌药,有捏鼻子的,有撬嘴的,有把门的,有灌药的,过后又向我要钱卡和药费,我说:“我不会给的,是你们强制灌的。”卢恒指使的犯人有邵红玲、李翠玲、张凡、赵丽丽、姜丽华、郝伟,由于时间长了,有的都记不清了。

2004年12月21日,崔红梅、夏凤英带五名恶警10多个犯人到屋,把我们挨个的拖到水房、厕所搜身,没拖走的就被手铐扣上,有四人被上大挂。2004年12月29日又有5名同修被上大挂。不到一小时手被勒的肿得象馒头一样,手腕、皮肉开花,吊死了就放下打针,醒来再吊。

我们自2004年3月2日至今一直被禁闭在屋里,犯人看着,犯人也可以拿手铐,保管手铐。不许我们接见,不许买东西,不许用纸笔,不许写信,剥夺我们的一切权力,无处投诉,我们写过申诉给大队长,但不收。犯人对我们可以说骂就骂、说打就打,恶警知道也不管。同性恋公开在床上干脏事,没有人管,而我们坐在那发正念炼功,犯人有权随时阻止和打骂。

哈尔滨女子监狱就是人间地狱!

哈尔滨滨江地区检察院举报电话:0451-82359148
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哈尔滨滨江检察院举报电话: 0451-86663178
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0451-86359454;总机转8001
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
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0451-86359322
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
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
八监区监区长 张秀丽0451-86359539
现八监区一队监区长郑杰 0451-86358314
狱直科科长:肖林 总机转8130
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
四队队长:吴艳杰 陶书萍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孙平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刘维民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王彬启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