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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兰狱中传书叙述几年来惨遭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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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5月5日】大法弟子李桂兰因坚持信仰,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目前李桂兰被劫持在龙口市看守所,已被非法判刑。以下是她从看守所传出的遭受迫害的情况。

我叫李桂兰,今年37岁,1968年3月2日出生在山东龙口市徐福镇北乡城村。儿子李玉清1994年四月初六出生,现年11岁。我原是龙口市新嘉镇供销社农业合同制职工,配偶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离婚,我和幼小的孩子相依为命。我于1998年3月喜得大法后,身心健康,特别是孩子所患的肺炎不翼而飞,还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往日精神与身体的疾苦不见了,我们娘俩天天快乐、幸福无比。

然而自1999年7.20日江泽民出于妒嫉,践踏宪法,以个人的意愿成立了610办公室,血腥镇压法轮功,进行灭绝政策。我和孩子及家人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为了维护人权、信仰的自由,为了澄清媒体对法轮功的造谣诬蔑,依照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向当地政府、中办、国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反映情况,在依法上访的过程中,我和孩子李玉清受到非人的折磨。

1999年7月22日晚,年近5周岁的孩子和我曾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一中、徐福镇政府办公室、新嘉镇政府党校等地遭受辱骂。新嘉610头目马吉佳,因为我不交法轮功书籍,逼我母子在摄氏37度高温下的院子里拔草。新嘉派出所恶警抢走我心爱的法轮功书籍、录音带。1999年9月我骑车带孩子进京上访,回来后被关押在新嘉派出所,五岁的孩子学真、善、忍做好人,却被江氏爪牙非法关押,儿童的合法权利被剥夺。我在龙怡建筑工程配套公司上班的工资近千元,被马吉佳扣除,被迫失去工作。派出所恶警房崇臣、王基玉、王波、薛指导员、马吉佳等非法监视我们居住,恐怕我们上访。新嘉镇政府、水利站、敬老院是它们私设监狱迫害我们的场所。北京三环宾馆、京银宾馆的传达室是龙口市恶警马衍会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我和孩子还有许多上访的同修在这里遭受迫害。我带儿子进京时,历经千辛万苦,当夜深人静之际,我们露宿在公路旁,秋雨绵绵,大树为我们遮雨………特别是2000年10月份,我们母子进京上访被抓回关押在新嘉水利站时,正值狂风大作,下着瓢泼大雨,马吉佳等人毫无人性,不给铺盖,不给吃喝,我只好搂着儿子玉清在光光的水泥地上睡觉。四次上访共非法关押60天。

1999年10月初,因在拘留所内背经文、炼功,我和同修尹向阳被邢科长用高压电棍电击、罚蹲,610办公室的马淑梅(女)、科长田军、吴建军、刁永利威逼我们骂师父。2000年正月恶警杜君(女)、赵永思因我看经文,对我劈头盖脸的拳打脚踢,惨无人道。新嘉镇政府610头目与北乡城村治保主任李振珊狼狈为奸敲诈我及年迈的父母近二千元钱。

2000年10月底,我在马吉佳、王金磊的威逼下搬出职工宿舍,在新嘉租房住。可是这些恶徒仍不放过对我的骚扰,直到把我们母子逼回娘家才罢休。

2000年10月4日,我被恶警杜君、于界军送到了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在2000年10月4日——2003年10月28日我在王村劳教所受尽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野蛮摧残:它们披着执法人员的外衣,干着豺狼不如的勾当,对我的政治口号是:对李桂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打倒李桂兰!完全是文化大革命的再现。它们的毒招为:长时间坐板凳、逼看诽谤法轮功录像;长达一个多月不让睡觉、体罚;冬天故意给扒下外衣挨冻;挂铐、背铐、不让吃饱饭、威逼参加诽谤法轮功活动;多次连续三天不让上厕所、恶毒谩骂、高压电棍电击、关禁闭室、死刑床、扣押信件、胶带封嘴、耳朵;连续七天七夜酷刑折磨,连续半月劳动体罚不准睡觉;连续十五天白天干活,晚上罚站一宿;罚蹲、经常一天劳动16小时,脖子被犹大卡的差点窒息。因为制止恶人对师父名誉、像片的肆意侮辱,被恶警周红梅每天罚蹲,不准上厕所,经血流到裤角,染红了裤子,却不让换洗。90多岁的奶奶临终前都没能见上一面,当我得知奶奶去世的消息时,伤心的痛哭起来,却被周红梅谩骂。因不参加罪恶活动被恶徒丁海英撕破了上衣,露出前胸和后背,扣子滚落在地上。因要求关上诽谤法轮功的电视,遭恶徒王永红、丁海英、尚宝芝等脚打脚踢,因坚持信仰被四大队恶警徐丽、周红梅、孙艳华等剪掉心爱的头发。大队长徐丽因我揭露其邪恶,下令让8人毒打我。强拉硬逼我去参加诽谤法轮功的大会。因我不买队服,邪恶之徒竟违反财务制度,盗用我40元钱。

2003年5月4日晚,曲秀英又在攻击法轮功,我就大声背诵经文,以前也是这样,突然五大队长曲秀英、张翠云、王银、韩信克如恶狼闯进来,在打包室外间窗上靠上手铐,用一寸多宽的胶带封住我嘴,造成呼吸困难。等它们恶毒诽谤法轮功后,又将我一手铐在五大队厕所暖气片上、另一支手铐在自来水管上,站不直坐不下昼夜不让睡觉。5月6日正是我儿子生日,恶警曲秀英阴笑道“儿子生日妈妈受苦。”它还说:“你什么时候不说话再给你打开胶带。”中午,我来月经了,卫生纸不够,当我向张翠云要卫生纸时,万没想到张翠云说“炼法轮功还用什么卫生纸!”我说:“你也是女人你来例假不用吗?不让我用卫生纸,难道顺腿往下流吗?”张翠云奸笑说:“你脚下是下水道,往那流好了”。曲秀英在一旁跟着笑,直至深夜才拿来卫生纸,我内裤早已被血渗透了。正值夏季,又不让换内裤,不让擦洗身体,换卫生纸时也不给打开手铐,由恶人给提裤子,身上发出臭味。我对曲秀英说你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将在全世界曝光,它气急败坏的将手铐咔嚓往里一勒,勒的我不敢活动,它却在楼上唱起“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5月9日我身体开始浮肿,脚胀的穿不上鞋,恶警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我头昏脑胀,几乎站不住了。即使这样曲秀英等人还是不罢休,叫嚣道“李桂兰以后不许背经文,老实遵守规章制度。”晚上11点多我站不住了,刚刚坐下想休息会,被曲秀英发现把凳子等东西都拿走了,半夜1点多钟当我神志恍惚摔倒在地,头撞在墙上,手铐发出阴森恐怖的咔嚓声时,全身没有知觉,右半身发凉,非法监视我的恶人说:“怎么不会动了?”但是仍没人管,直到凌晨4点多恶警周红梅一看大事不好,这时我全身冰凉,但手铐打不开了。周红梅用了半个小时才打开手铐,原来手铐反拧了两圈,我差点被它们迫害死。为了掩盖罪行,曲秀英等恶警大肆造谣“李桂兰有脚气,我多么多么关心她。”等等。

特别是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利用“精神病人陈福兆用毒药毒死人”来诽谤法轮功的造假录像播放后,我揭露邪恶的栽赃陷害恶行,被恶警周红梅、张翠云等人铐在打包室北窗口,它们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住,强行扒光裤子,一丝不挂进行侮辱。普天之下哪有这样的警察,这完全是一群地地道道的流氓!我身体遭受严重的伤害,半年才逐渐恢复。恶警曲秀英阴毒狂叫“你们把江泽民告上国际法庭有什么用?它是国家主席!”难道国家主席就可以践踏人权、信仰、凌驾于宪法之上吗?何等猖狂!人身自由被剥夺了,不许我吃饭、就连说话、睡觉、连上厕所都有恶人监视。大队长王永红 李爱文狂叫:“宪法我们就不用遵守,我们愿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做好人讲真话不行。法律管不了我们。”

任何暴行、酷刑都没有改变我的信仰,我于2003年10月28日在师父的呵护下,我终于离开罪恶滔天的王村劳教所,拥有了人身自由,和我儿子团聚了。

由于恶首江泽民对大法弟子“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回家后我和儿子过着非常艰难的日子,没有钱买菜,春天到地里挖野菜,夏天吃野草,徐福镇北乡城村治保主任李振珊常常监视我,并对我儿子进行恐吓。2004年9月6日我在果园打工,遭到龙口市610恶徒阎加运、邹林、北乡城治保主任李振珊绑架,抢走法轮功书籍及录音带。因我喊法轮大法好,恶人邹林双手狠卡我脖子,阎加运把我手背铐反提到半空,导致我双手臂几乎断裂,痛得我三天三夜睡不着觉,9月6日被非法关押到龙口市看守所。

由于我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绝食20天开始便血,在看守所所长马道堂、指导员王克贵的毒令下,于2004年9月26日-27日由看守所大队长单成果、江医生、吴建松和610头目刘永来、邹林等人在人民医院急救室进行惨无人道的野蛮灌食,为了协助刘永来等恶行,医生对我胡说是痔疮便血。而刘永来问医生为什么便血时,医生道出真言:“20天,这么长时间没吃没喝,时间太长了,只要让她吃饭,一点点会好起来。”江医生让我在看守所犯人面前擦痔疮膏,被我扔进厕所里。

2004年10月2日,罪犯李美娜开始疯狂的暴力毒打我,还不让我吃饭,用脚狠狠踹我腰部,痛得我腰部象断了似的,刘永来对李美娜道:“你们就打她!”因此李美娜嚣张的嚷道:“就算打死你,也不用偿命,我们家有的是钱。”凳子、馒头、拖鞋等都成了她的凶器。我报告给管教,管教也不管。李美娜还猖狂的说马道堂、王克贵、邹某都是她家的关系户。3日下午,李美娜一拳头把我从监室打到牢笼,腰被打得坐不起来,即使这样,代班长杨世军还让我保证以后再不大声背经文。10月28日,我问大队长单成果:“李美娜暴力毒打我可是你下的命令?”他说:“只要在牢笼里,愿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成什么样我们不管。”

11月烟台市公安处领导来时我反映情况,被韩永军、邹某挂铐。罪犯张爱珍、冯颖因我讲真话、背经文,开始不让吃饭,协助王克贵、于洁迫害大法弟子。冯颖连续7天毒打我。2004年12月7日,王克贵为了惧怕在省公安厅大检查时,我揭露它们的丑行,一面虚假的向我道歉,一面利用罪犯冯颖、张爱珍向我施暴。见我仍不屈服,在2004年12月9日省检察厅来见检查那天,我被转移到警犬训练基地,上午我趁恶警刁永利、孟某及另一女警不注意的情况下,挣脱脚镣、手铐、铁链,跑到公路上,由于三天没吃饭,全身发虚,被三人追上,并施以酷刑背铐6个多小时。导致我全身麻木,之后全身疼痛不止,两臂觉得血倒流,再下去可想而知……刁永利看到我被折磨得不象样子,才打开手铐,当我被拉回看守所时,管教韩永军继续用挂铐折磨我。

2004年12月10日,全世界人权日,我被管教修得胜、张增强在牢笼里对我施用挂铐,冯颖更为邪恶卖力,在省厅来检查前后毒打我6日,管教们视而无睹。2004年12月14日下午,我写控告信被发现,遭张爱珍、冯颖等4人惨无人道的毒打,头部、耳朵、牙、后脑等部位打成重伤,牙根疼肿,牙疼,直至2005年2月中旬,左边脸还肿得很高,疼痛不止。犯人战永波把控告信烤干后给了冯颖、张爱珍,冯颖为邀功请赏将控告信交给了管教修得胜等人。我又被犯人张爱珍、冯颖等人挂铐。罪犯张爱珍等因为给马道堂、王克贵卖命,受到表扬,还封为文明个人,发点心奖励。真是黑白颠倒,正邪不分!

2005年1月8日,我背经文,罪犯冯颖又动手打我,还不让吃饭。我问王克贵:“因为我背经文不让吃饭吗?”王阴笑道:“我去查一查。”然而这一查,结果晚上张爱珍、刘黎黎、冯颖连馒头也不给我,骗说给了我。我一再说明情况后,做饭的给了我馒头。生活用卫生纸、香皂被冯颖偷走。

2004年12月3日,龙口市人民法院张洁、石强等人践踏宪法、侵犯人权,非法判我5年有期徒刑。2004年12月6日,我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却在2005年1月17日被毕秀艳等恶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终审裁定,不准高院上诉。

以上仅是我个人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果全讲,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敬请联合国追查国际审江特别法庭主持正义,凝聚全世界一切正义力量,将恶首江泽民及爪牙绳之以法,还法轮功清白。保护我儿子合法权益,使我们母子团圆,请全世界一切善良的人民和政府关切并给予帮助。

大法弟子:李桂兰
2005年2月22日于龙口市看守所

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有:龙口市新嘉政府党委书记曲维亮;政法委书记马吉佳;曹镇长、周镇长、唐华、赵强、李福环
新嘉派出所:所长杨俭龙、房崇臣、郑福生、王波、王基玉、李路、薛某等
徐福份局:彭卫胜、史公顺
龙口市徐福镇北乡城村治保主任:李振珊
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学军
龙口市610办公室成员:刘永来、王成会、马淑梅、田军、杜君、吴建军、于界军、赵永思、赵强、邹林、王琪、王应乾、闫加运、马衍会
龙口市看守所恶人:所长马道堂;指导员王克贵;大队长单成果;代班长:杨世军、修得胜、韩永军;管教:张增强、刁永利、邹某、梦某;恶人:于洁
龙口市看守所犯人:张爱珍、冯颖(龙口市东江镇王村张家人)、王爱珍(龙口市海岱镇人)、刘黎黎(龙口市东江镇人)、李美娜(龙口市芦头镇中心泊人)、
山东王村劳教所恶人:所长张振国、王勇、所长刘某;管教张某、薛某;副所长王军(女);科长李贵云、肖华、陈某、赵某;大队长:曲秀英、李爱文、徐莉、王永红、张翠云、林月珍;分队长:燕艳、尚宝芝、李红梅、周红梅、刘冬梅、黄怡、黄波、王银、韩信克、丁海英、李瀛、张芳、张桂荣、张文波、赵肖敏、刘红梅、孙燕华、牟秀琴、张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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