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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控告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泯灭人性的违法侵权事实

更新: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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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12日】

各位检察官:

你们好!我叫丽娜(化名),现年41岁,湖南永州市蓝山县人。因我修炼大法,做好人,于2003年7月10日被当地公安非法强行送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一年半,现回家。

白马垅劳教所的领导和干警目无法纪,执法犯法,私设“隔离室”、“攻坚室”,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甚至毫无人性地摧残折磨法轮功学员,现将我遭到及知道的迫害事实检举控告如下。

2004年2月18日至3月1日,我从七二队被调到另栋楼房的“隔离室”进行迫害。第二天开始,日夜不准我睡觉,逼我看诽谤法轮大法的电视,所领导和干警利用在押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吸毒劳教人员轮流盯着、监控和折磨大法弟子。若大法弟子被折磨得支撑不住或闭一下眼,就要遭到干警和犯人的辱骂和毒打。有一天,干警袁佳强行刑讯逼我所谓的“转化”,违背良心写那些骂“法轮大法”、骂“真、善、忍”、骂我们师父的所谓“三书”,我坚决不写,袁佳伙同三个罪犯将我强行按倒在地上拳打脚踢,我被她们折磨得身上、脸上多处青肿、口吐白泡、手流鲜血、死去活来,才罢休。

9月17日至26日所里强行将我押去“隔离室”再次残酷迫害,由管理科的王副科长负责,押我进去罚站,室内光线很暗,窗户用窗帘布遮住光,门紧关着,日夜站着不准睡觉,不准闭眼睛、不准洗澡、不准上厕所。有一天,赵副所长来训话,我说:“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修炼法轮功,锻炼身体做好人,错在哪里?你们利用职权残酷迫害,灭绝人性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是严重违宪违法行为。”赵不敢辩驳,说继续罚站。

10月8日罚我站了两天两夜,18日至29日又罚我站了十一个日夜,站得我腰部弯着直不起来。干警唆使罪犯迫害我,用膝盖顶住我的背部,手抓住我的头发用力一扯,强行折磨逼迫我站直。由于长期遭受迫害和折磨,我的身体极度虚弱,再加上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被她们刑讯逼供残酷迫害,导致精神失态,出现幻觉,看什么东西看不出原样来,变成另一种东西了。之后,不知道自己是谁?是在哪里?在干什么?总之什么都不知道了,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支撑不住,几次晕倒在地……。

下面是部份大法弟子在白马垅劳教所惨遭迫害的事例:

徐少安:54岁,被干警彭金文唆使罪犯拿生产用的针扎她的十指,从指甲盖下插入至关节,当场昏死过去。因被迫害得精神失态,说胡话,常遭罪犯们拳打脚踢。元月里,王副科长指使罪犯,夜间强迫她在寒风刺骨的厕所里罚站几夜。

张运兰:55岁,强行罚她三十多个日夜不准睡觉,干警指使罪犯对她拳打脚踢,被折磨得精神失态,常说胡话……。

肖顺秀:51岁,被罚站后,干警贺玉莲、袁佳、唐璐云伙同罪犯用高压电棒击打,然后诱骗盘腿打坐,按盘腿姿势强行用绳子捆绑五、六个小时进行折磨和摧残……。

吴小明:44岁,罚站八个日夜,干警谭队长用高压电棒击打,贺玉莲、袁佳、唐璐云伙同罪犯对她拳打脚踢,打得昏死过去后,把她铐吊在窗框上一夜……。

眭渝湘:39岁,被强行罚站十一个日夜,双脚肿大蔓延到胸部,几次晕倒在地,因不准上厕所而不敢吃、喝,遭到强行灌食折磨和迫害……。

杨××:40多岁,上午八点多钟被强行押送“隔离室”迫害,至下午六点多钟由罪犯抬着进监室。酷刑——挟十指等多种方法折磨,浑身都是青肿块,睡在床上不能动弹,同监室的学员问她怎么整得这样?她说:别问,干警讲我要是告诉别人就要打死我……。

李梅:57岁,被强行铐吊在窗框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拉撒,常遭罪犯的拳打脚踢……。

以上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例在全国及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仅冰山一角。法轮功学员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各地“610”办公室、国安、公安、监狱、劳教所践踏宪法和法律,随心所欲,非法抓捕和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使全国数千万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精神、肉体上遭受惨无人性的摧残和迫害。狱警、公安、国安、610办践踏宪法和法律、执法犯法、以权代法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而却状告无门。最后,请求各级检察官,依法严惩湖南株洲市白马垅劳教所执法犯法、搞刑讯逼供,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宪法和法律尊严为盼。

申诉控告人:丽娜(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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