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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名大法弟子被当地中共法院重判

更新: 2017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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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20日】湖北大法弟子潘菊英(女)、周清、陈国庆等五人,遭孝感市孝南区中共法院非法判重刑。当天法庭在休庭后没有再开庭,草草收场,几天后却突然宣布决定。审判长涂自敏(女)和审判员汤珊不让大法弟子为自己辩护。

2005年7月5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刑一庭对2004年7月8日被绑架的大法学员潘菊英(女)、周清、陈国庆、陈明、包华容(女)五人进行非法庭审。当时大法弟子潘菊英正在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被强行带到了法庭,在庭上,她脸色苍白,说话无力,不断呕吐。

大法弟子陈国庆在被问到为什么反悔在洗脑班里所说、所写的一切时,陈国庆回答说:“在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一切,那是我的耻辱;我认为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我不认为我犯罪!”陈国庆曾被非法劳教两年。

大法弟子周清在个人最后陈述时说:“你们所讲的一切不能作为罪证,我所做的一切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第一次,我去北京信访办,连一句话都没说就被非法抓回来并非法关押了3个月,请问我触犯了哪条法律?第二次,学校领导将我骗到一个小黑屋里,校长私自将我非法关押1个月,我也不知我犯了什么罪?第三次,我被绑架到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被迫害得全身瘫痪,也不知我犯了什么罪?宪法中没有哪一条说炼法轮功犯罪……”

没等周清说完,中共审判员汤珊就把他的话打断,不让他继续说下去了。在庭上大法弟子们的正念下,汤珊说休庭5分钟,5分钟后再也没有开庭,而是草草收场,当时没有任何宣判。

大约三天后,孝南区法院突然宣判了结果:潘菊英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周清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陈国庆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明和包华容二人在迫害中已走向邪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缓刑5年和3年。

大法弟子周清是湖北京山县第一高级中学优秀的物理教师,被多次非法关押。2004年7月被孝感国安绑架,在孝感看守所遭到严重迫害,造成双腿瘫痪,肌肉萎缩,无法说话。在此情况下,又被强行送到省洗脑班进行迫害,直至生命垂危。其间被注射不明药物,由家人取保候审。在身体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2005年6月22日再次被孝感国安绑架。

大法弟子潘菊英是湖北省安陆市人,2000 年8月9日,被恶警陈新运、沈超、柯继成等人从家中再次绑架到安陆市公安局,又是6天5夜不让睡觉,双手被铐,双脚被用绳子捆住,恶警用冰块冰她、打火机烤她的脸;用绳子把我吊在屋顶的电扇钩子上,只有一只脚落地……。8月11日下午,恶警陈新运用两条蛇水淋淋地往她身上提,并强行把她的左手塞进装有毒蛇的编织袋,再强行把她的脚塞进毒蛇袋……。2004年7月8日,潘菊英被第十五次被绑架。

望国际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制止这场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孝感市孝南区法院电话:0712-2466407
法警警号:420544、421165
讲真象电话:0712—476540—4534

安陆市政保科副科长陈新运,手机:13647128335;宅电:0712-5232480;办:0712-5233628
安陆市政保科副大队长沈超,手机:13307296186;13507296833;宅电:0712-5226252;小灵通:0712-296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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