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行致多人重伤 瓦房店狱方仍用谎言掩盖


【明慧网2005年8月13日】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家属联名状告瓦房店监狱虐待殴打亲人一案,在历经三个月后的8月10日,瓦房店监狱长宋禄君才不得不答应见家属。虽然家属抗议会谈时被录像,宋禄君仍然坚持进行录像,否则不谈。家属与狱方的谈话是在极不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对多名大法学员被狱方暴行致伤一事,宋禄君竟面不改色的谎称:“过去没有发生,以后一定不会发生。”宋禄君在没谈完时就离去。下午派狱政处新上任的处长代替。

2005年初,瓦房店监狱发生多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监管人员和犯人多次暴力殴打,致使三人肋骨被打折,多人被打成重伤。2005年4月,瓦房店监狱被关押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对瓦房店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的吕传贵(瓦房店监狱队长)、李旭(分队长)、刘成林(分队长)等有关涉嫌人员,向辽宁省劳改局提起联名控告。

以下附件是大法弟子家属联名控告瓦房店监狱控告状及大法弟子家属给监狱全体干警的一封信。

附件一:控告状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我们是来自沈阳、本溪、大连、大石桥等地的被关押在瓦房店市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自从我们的亲人被关押在瓦房店监狱,他们每个人的精神、身体、均受到令人发指的严重摧残。

今天,我们多名亲属代表着各自的家庭、朋友及富有同情心的人们联合控告该监狱的监管人员:吕传贵(已调出)、李旭(已调出)、刘某某。三人均为在职警察。

根据我国《刑法》248条,吕、李、刘三人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8条之规定,追究吕传贵、刘某某、李旭刑事责任。
2、请求立即停止人身伤害,向受害者家属说明情况,赔礼道歉。
3、请求法医鉴定保外就医,全面治疗,赔偿由此造成的精神及经济损失。

事实部份:

被监管人员王淼、高辉、吕金宇、宋月刚、赵成林、张春铎、许志斌、苗俊杰、佘钺、陈鑫、路国占、刘方旭、寇建华、杨国谦等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经常性遭受监管人员吕传贵、刘某某、李旭暴力伤害,更可恶的是他们怂恿、唆使犯人恶意伤害他人身体。我们有充分证据证实,近一段时间,暴力伤害事件仍在上演,已有3名法轮功学员肋骨被打折断,多人被打成重伤。

部份事实如下:

1、私设刑具,恶意摧残。在该监狱医院的单间里,特意设有专为法轮功学员准备的“特殊床”,这种“床”是专门用于制服精神病人发病时而设计的。吕传贵、李旭、刘某某为达到所谓“转化”目地,经常性采用此“特殊床”来摧残法轮功学员。将人的手、脚、身体用带子紧紧绑住,不让活动。大小便均在“床”上,由2名犯人24小时看管,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立即拳脚相加,高声辱骂。法轮功学员宋月刚、吕金宇、寇建华均受过此刑具,他们被绑在“床”上一动不准动,时间长达数月之久。造成身体极度虚弱,用此床摧残他人就连参与看管的犯人都心惊肉跳,望而生畏。那些丧失人性的监管人员却毫无顾忌地说:“这就是专为法轮功准备的死人床……”

为增加“打击”力度,该监狱发明了长10公分、宽5公分的“小板凳”杨国谦等法轮功学员均被强制长时间坐在“小板凳”上,名曰“严管”,实则摧残。此种刑具阴险恶毒,由于长期坐在“小板凳”上,人的腰、腿、背部均受到严重伤害,承受力超出人的极限,痛苦万分。此刑具被吕、李、刘三人屡用不止,就在于它的“杀人于无形”的摧残功效。吕传贵看谁不顺眼,就让他坐“小凳子”。

2、暴力殴打,伤害他人身体。据调查,吕、刘、李除直接多次参与殴打、伤害被监管人员外,还利用职权之便暗中唆使、怂恿其他犯人殴打、伤害法轮功学员。据证实,2004年3月中旬法轮功学员赵成林被犯人殴打吐血,严重受伤;同年9月13日法轮功学员杨国谦在吕传贵唆使下被多名犯人围攻殴打,满脸是血,满头是伤。随后,又被吕传贵当场批准“严管”继续实施摧残;50多岁的高辉,被打成严重内伤,胸部、腹部经常性出现巨痛;宋月刚已被折磨致严重肺结核;2005年5月份宋月刚因为一点小事被四五个人打成重伤,卧床不起,尿血,迷糊,大、小便不能自理。1.80米的许志斌身体极度虚弱两腿失去知觉,体重仅剩40公斤,生活已不能自理,家属接见时由2个人架着出来的……。家属从去年10月份就要求给其检查身体,至今未得任何答复;佘钺、路国占两人多根肋骨被打断,现胸腔呼吸疼痛、困难,饮食难以下咽。

3、滥用职权,威胁恐吓,随意剥夺家属的接见权和知情权。令人气愤的是,吕传贵、刘某某、李旭实施暴力伤害后,为遮人耳目,严密封锁事实,无理拒绝家属接见,对不得不让见的家属,采取面对面的直接监听监控。家属说什么话必须得他们同意才能说,并经常恐吓提醒被监管人。其目地是不让把他们所干的丑事泄露出去。

今年2月法轮功学员吕金宇的姐姐来探视,吕传贵说:“不准看他,吕金宇装病,他已经没有人味了。”见家属不相信,吕传贵高喊道:“我还能说谎吗?”3月份吕金宇的姐姐又来了,这次吕传贵仍不让见,还说:“吕金宇装病、装死,不让看。”在姐姐的一再要求下,总算见到了弟弟,告诉他说:“吕传贵不让见你,说你装病。”吕金宇大声说:“他们把我打的浑身是伤,卧床不起。棒子都打折了,还说我装病……”一直在监听的吕传贵气急败坏的掐断了电话,表情恶狠狠的。吕金宇回去会怎样呢?据反映,吕回监舍后,过了几日又遭到毒打。

2005年4月13日,家属会见佘钺,看到脸上有肿块,有青,母亲问了脸怎么了?才知道是被杜刚打的(杜刚是犯人)。母亲说:“怎么里面还打人哪?” 佘钺说:“我的肋骨都叫他们打断了,现在还比比着,都能摸出来。”在监听的吕传贵大喊:“不要讲了!”4月20日,事隔一周,因家人实在放心不下,又来看佘钺,令人震惊的是他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脸上,脖子上伤痕累累,这一次家属再也没敢问,流着眼泪离开了。告诉亲戚朋友“你们帮帮佘钺吧,他在瓦房监狱随时有生命危险!” 在今年的7月13日,我们知道打大法弟子的盖东等三人成了有功之人,还嘉奖了。

据调查,在吕传贵、刘某某、李旭唆使下参与殴打、折磨的犯人有:杜刚、于宝刚、盖东、赵忠波、李强、王震、崔振环、姜永刚等,其中犯人孙文欢、李民不但有手机,还有笔记本电脑,并可随意出入监狱大门,趾高气扬,洋洋得意,不知他们是以何种身份“逗留”在此?或许在这高墙中还有见不得人的内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吕传贵、李旭、刘某某均多次参与上述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事件,更恶毒的是唆使和怂恿犯人下手,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五)条第1,2,3,4,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再次恳请有关部门制止发生在瓦房店监狱的有违背人权、法制的行为,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伸张人间正义!!!

具状人:
2005年5月20日


附件二:

瓦房店监狱被关押的全体大法弟子家属给监狱长、纪检及全体干警的一封信

监狱长、纪检及全体干警:

我们是在你处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因我们的家人在瓦房店监狱多人被打成重伤,禁而不止。无奈之下我们二十几个家属联名状告到省局。希望停止对我们家人的体罚、虐待。历经二个多月于2005年7月12日在瓦房店监狱纪检室一个王涛主任(已调离)“负责任”给我们一个口头答复:“重伤的是身患有病,肋骨骨折的拍片正常。监狱里没有人证明有打人现象。我没看见有伤的。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当佘钺家人提出亲眼看见佘钺脸上有青、伤痕累累是怎么来的,王主任说,我没看见他有伤。今年5月18日宋月刚的母亲来看宋月刚,宋月刚是被两个人扶着来的,宋月刚告诉妈妈说:“我是被他们打的,为一点小事就是睡觉头朝这、头朝那,四、五个人一起打的。我这是才能动弹,尿血,迷糊……我需要营养,有钱就撂点,没钱就算了。”宋月刚家是农村的,母亲类风湿手都变形了,家里特别困难。妈妈心痛的眼泪串串流下。在这铁证事实面前,我们怎么能相信你王涛主任的话是真实存在的呢?更叫人震惊的是:在7月13日接见我们家人后,我们知道了打大法弟子的盖东等人都成了有功之人还嘉奖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包着的火,王副主任你能把这火一屁股坐灭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谁在以身试法,谁把人命关天的大事,当成儿戏在耍。你王涛主任能负起这个责任吗?你负不起!当历史翻过去这一页时,你会无地自容的。你也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因为善恶有报的天理在衡量着每个人。这个位置恰恰是你王涛主任自己的选择。

7月13日在接见大厅里,血红的大字反复放映着,上面写的五月份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其中的三个杜绝映到我们眼里,就是:“ 杜绝打骂、体罚、侮辱被监管人员。”我们都反复看了好几遍,这监狱说的做的,怎么不一样呢?既然这样那么看看监狱长知不知道这些事,他是个什么态度呢?心中又有了一线希望。我们又一次来到了门卫,要求面见监狱长,诚恳的谈一谈我们的想法:

按照我国的法制原则,只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才有权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其他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制定。到目前哪一个法律条款确定了炼法轮功的人可以被抓捕、殴打?哪一个法律条款规定了打死打伤人不准上访?不许追究?可以不负任何责任?长期以来对无数善良的百姓进行了无所顾忌地抓捕、殴打、虐杀,对人身摧残和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实施这种行为的却是佩带国徽的人民警察、国家干部!更恶毒的是:指使犯人下手,这正常吗?这合法吗?凡是有思想、有正念的人,凡是在执政执法岗位上有知识、懂法律、有责任心的人,能没有自己的思考吗?能不知道这里面的轻重吗?

千说万道,归根结底迫害法轮功、迫害无辜群众是非法的,是错误的,错定了!!时间和历史将证明这一点,并且不会太久。请你们不要怀疑,法轮功一定会真象大白的。在当前形势下给你们写这封信、说这些话,快停止迫害法轮功,对我们好,对你们也好。因为世间有一个理:善恶有报。这是祖先留下的千古遗训。这就是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是不以人的权势和意志而改变的天理!民心就是天意,民心不可欺!天意不可违!法轮功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他是最广大的公众公意,是世界的、是人类的!他涉及的问题及理论根基太大、太深了,只是人们还没有认识和理解他。


古言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过去冤死一个窦娥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对一亿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难道这苍天就不管吗?今天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功绩”都是明天审判台上的证据,文革期间,迫害老干部的凶手也曾无法无天,因迫害有功提干、升级、奖励,当时如果有人说杀人偿命,谁也不会相信。可文革刚过便从上到下清算血债,主犯畏罪自杀。其它凶手被拉赴云南枪毙(17名公安警员)这是罗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长冯基平等人,为惨死冤魂们讨回公道。

给你们讲这么多是真心为你们好,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审时度势,作出明智的选择,真诚的希望你们有一个好的未来。通过我们的真诚、善意和忍耐能够唤醒你们的良知与善念,善待大法、善待我们的亲人、这才是真正的为你们自己负责。

法轮功学员家属
200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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