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断章取义解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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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9月1日】正法修炼走到今天,修炼人的心性层次和修炼状态各不相同,悟到的法理也存在很大差异。通过学法,我们知道这是正常的。

然而这并不是说怎么“悟”都行,“悟到”什么都对。如果发生矛盾或争论时,每每拿出师父的一段讲法为“根据”,证明自己对、别人错,这本身就偏离了修炼人的思路,对法也是不尊敬的——修炼人遇到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遇到矛盾更是首先要向内找,找自己的不足。即便矛盾中别人有不对的地方,也不能讲条件,而是要先修自己,把自己那一份执著先放下。

断章取义的解释法的问题,是执著人心而误入歧途的表现。其实心不正,念什么经都会念歪的。

有人看到“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转法轮》7页),就说“法理完全可以背离表面字义去理解”;看到《圆容》及师父借杀生问题对其的开示,就说“法理都可以反过来理解”,看到《大曝光》和《也棒喝》就说“是师父指使邪恶進行镇压的”。还有的人拿出《再去执著》中的一句话“如果我讲出真象我就是在传邪法。”以及“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法讲明了你们才动,没有讲明你们就不动或反向动,我不能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挖根》)和“其实真的需要做什么的时候我不一定明说这就是新形势。”(《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就用人的变异思维方式认为“凡是师父讲明了的事我们做了也没有意义了”,等等。这些认识和理解直接导致这些学员思想的混乱,影响了他们的修炼、做好三件事。

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还是人心重(比如显示心、怕心、执著自我、根本执著没放下等等),断章取义的理解法了。这些心不放,很难超越常人的思想框框。

断章取义的理解法,就象禅宗理解“法无定法”一样,法理不清,对我们来说客观上也是对师父的大不敬,这是个大问题。也由于法理的不清,在做好三件事上就不积极主动,个别人甚至邪悟。

当然,大法高深莫测,谁也不能学得明明白白,悟得清清楚楚,但就目前而言,不管在悟法上存在多大差异,在积极主动的做好三件事上我们应该是一致的。宇宙正法是前所未有的,救人是当务之急,不管悟到了什么,见死不救总是不对的。

个人所悟,层次有限,不当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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