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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通过谴责共产政权罪行的决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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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1月28日】2006年1月25日,欧洲委员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谴责共产独裁集权罪行的决议。欧委会特别强调决议“具有现实意义”。


欧洲委员会通过谴责共产政权罪行的决议

据美国之音2006年1月27日报导,由46个成员国组成的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日前通过一项决议,首次对共产党极权体制所犯罪行予以公开谴责,这是欧洲对纳粹罪行作出公开谴责半个世纪之后,再度对另一个极权体制罪行所做的公开谴责。决议要求原东欧共产国家修改教科书,为共产极权体制的牺牲者修建纪念碑。

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46个成员国代表本周三通过一项历史性决议,首次对共产党极权体制罪行予以公开谴责。这一决议是根据瑞典国会代表团成员林德布劳的一份题为“共产极权专政罪行需要国际性谴责”的报告起草的。

报告罗列共产极权所犯罪行

这份报告总结罗列了所有共产极权体制所犯下的罪行。报告指出:“共产极权体制从产生之初就已被打上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烙印。共产党为夺取政权和维持专政,将屠杀及谋杀程序纳入体制。在必要时,共产极权体制不惜使用恐怖暴力手段维持政权,正像人们在1968年的捷克斯洛伐克、1971年、1976年、1981年的波兰和1989年的中国所见证的。暴力恐怖的规则适用于所有共产极权体制,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存的,无论是哪个国家。”

欧洲委员会在决议中指出,共产极权体制所犯罪行因各国历史、文化的差异,表现形式各异,大致包括对集体和个人的屠杀、劳改营虐杀、酷刑、流放、强制劳动、饥荒、对少数民族和宗教信徒实施迫害、剥夺信仰、思想、言论、媒体自由权等。

中国直接受害者超过他国总和

根据不完全统计,共产党极权体制的直接受害者在前苏联为2千万人,中国为6千5百万人,越南为100万人,北朝鲜为200万人,柬埔寨为200万人,整个东欧为100万人,拉丁美洲为15万人,非洲为170万人,阿富汗为150万人。

报告指出,在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15年后,众多档案的曝光充分证实共产主义与纳粹主义没有本质的区别,两种意识形态都主张建立“完美”的社会,为此要扫除一切障碍。两种极权体制为维持专政都使用相同的手段,如组织青年团队,在学校搞意识形态宣传,对社会实施军事化管制,对领导搞个人崇拜,取消个人、言论自由,对反对派不择手段的实施迫害。

报告起草人林德布劳在欧洲委员会就决议进行投票的辩论发言中,特别提到共产极权体制下的社会特性。林德布劳说:“在共产极权体制下,个人的权利和价值是不存在的。如果我们目前处在共产极权社会,今天这场辩论就不可能发生。任何共产极权体制下的社会都是充满恐惧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个人不可能自由的表达思想,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做会受到惩罚。”

谴责共产极权罪行有现实意义

欧洲委员会在谴责共产极权罪行决议案中特别强调决议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共产极权体制在某些国家依然存在,体制罪行正在继续。”

林德布劳说:“我们可以在当今共产极权体制下的中国看到相同的现象,这个政权现在正在用严厉的手段对付所有对体制持不同政见者,如法轮功学员或宗教人士。”

林德布劳表示,当越来越多的人民成为体制的反对派,当政治异议人士队伍壮大时,说明对体制的抵抗力量在壮大。这是好现象。

全面反思共产极权体制罪行

今年是东欧共产极权体制解体15周年,欧洲委员会认为这是对共产极权体制罪行进行全面反思的绝好时机。在此之前,国际社会从未对以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名义犯下的罪行做过集体的深入的反思和调查,国际社会也没有象谴责纳粹主义罪行那样对共产极权体制罪行进行过公开的谴责,其结果是,广大民众对这些罪行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一些没有对其历史罪行进行过检讨的共产党在某些国家仍具有合法性。

欧洲委员会认为,检讨历史是阻止历史重演的前提,公开谴责是后共产时代共产党的行动借鉴,决议呼吁对共产体制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精神补偿,呼吁原东欧共产国家修改教科书,为共产极权体制的牺牲者修建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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