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忆师恩》后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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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同修回忆恩师的文章,汇结成集的《忆师恩》一书发表后,我时常翻阅,看时思想清静又内心激动、感动,对这本书有种爱不释手的喜爱。我知道是这本书的背后有着纯正强大的能量,因为回忆的是师尊洪传大法、救度众生的伟大历程和不平凡的事迹,这本书也是会留给未来和未来的众生的,见证师尊的慈悲伟大和这段伟大的历史时期,非常珍贵,意义深远。

我看到新的回忆文章还陆续的在网上发表,非常高兴,希望这样的文章多了后,会有新的一集《忆师恩》诞生。也希望海外的同修多投稿,写下师父在海外传功讲法的珍贵回忆和记述,那么这本书就更完整的留给未来和众生了。

这里对书中的两个用词,与同修切磋。

在有的文章中会看到“我亲自”参加了师父的某个讲法班,“我亲自”聆听了师父的讲法这样的话。这个“亲自”在汉语语气中,是有着居高临下重视的含义,如“某官员(长辈)亲自到场”,自己对待比自己身份高的人,不应用这个词。也就是说这不是个谦词,作为弟子对师父,是不应用此词的。应是“我亲身”参加了某个讲法班,“我亲耳”聆听了师父的讲法。而对师父的描述却应用此词,如“师父亲自给弟子调整身体”这里用此词含有敬意。

对师父住宅的用词,用“破旧”不当,“破”字不敬,用“陈旧”可以。对他人的住宅,即使是茅舍草堂,古人也要用“贵宅”来称谓,我们在回忆、描述师父时,在用词上要斟酌,注意用歉词和敬词。

对师父更改的字(如最常见的“得”“地”改为“的”),我的想法是,如果是出了书,因为大法弟子出的书是留给未来的,并且是正一切不正的东西的,我个人的想法是改过来,并在书前或书后,发一个注释,告诉常人,在大法这一修炼法门中,“得”、“地”的用法,就用“的”,因为背后的内涵不同。常人也会理解,因为是修炼法门中要求的东西,他会理解。也是对常人文化的正的引导,现在就可做引导。因为我们出的书,只要全是大法弟子写的,就应以最纯正的样子展现,可以说一步到位。因为这是要留给未来的,只要加个注释,个人觉的问题不大,人会理解的。如果是网上的面对常人的一篇文章、传单、小册子之类的,不改为好,因为不可能个个注释,常人看了会不解。如果是弟子之间切磋的文章,我们应注意改过来,这也是对师父讲的法的尊敬和弟子学法后对法应有的认真态度。

关于纯粹是大法弟子写的书中改不改字的事,这只是说出了个人的想法,因为将来还会有一些大法弟子的书要面世,很希望明慧对这件事能请示一下师父。

以上如果有必要,希望明慧对《忆师恩》这本书再做一下编辑校对。个人的一点想法,愿与同修切磋,不当之处,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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