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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市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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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自从今年4月23日以来,吉林省辽源市以皮富国、贺昆为首的“610”国保支队,侯长舟为头的市公安局,先后非法抓捕了项丽杰等30多名大法弟子,非法收缴了大法弟子的私人财物,迫害致死大法弟子张顺龙。辽源市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就此提出申诉。

申 诉 状

我们代表被非法关押在中国吉林省辽源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以及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张顺龙向以下单位和个人提起诉讼:

被告: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六一零办公室及主任皮富国、辽源市公安局及局长侯长舟、国保支队及负责人贺昆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龙山分局及局长韩冬、恶警连伟华、姜阳等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看守所及所长郑立忠、洪美东、政委张齐云、管教罗冬梅、康立杰、王明海等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检察院、法院及其非法审判负责人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及其非法审判负责人江震、龚镇山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法院及其非法审判负责人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六一零、公安局、政保大队及其恶警大队长李晶(男、四十多岁)、恶警宋某
中国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辽河源镇派出所及所长张传宏等

案情和诉讼请求:

一、无条件释放目前已经被非法关押八个月之久的九名法轮功修炼者项利杰(女,四十岁)、赵岩(男,三十岁)、刘全兴(男,刘香卓之弟,三十多岁)、刘端胜(男)、张顺宏(男,三十多岁,张顺龙弟弟)、栾爱军(男)、刘香卓(女,张顺宏之妻,三十多岁)、吕春云(女)、王香仁(女,栾爱军之妻)。
二、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依法惩治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严惩参与杀害大法弟子张顺龙的元凶。
三、责令被告依法赔偿被非法关押和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及家属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并对其人身造成伤害或死亡全部给予赔偿。

事实和理由:

(一)

二零零六年四月到六月期间,吉林省辽源市六一零办公室、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了多名大法弟子,并连续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无故绑架,总计三十余人,还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私人财产。期间,许多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或被勒索巨额钱财。目前还有九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八个月来,为抗议迫害,项利杰等人在看守所多次绝食。项丽杰曾被强行绑在老虎凳上,还被四肢撑开,绑在钢丝床上,也被野蛮灌食,已被折磨的口吐鲜血、大小便失禁。

皮富国、贺坤、侯长周等人为首,伙同辽源市看守所恶警对项利杰等人动用各种刑具刑讯逼供,严刑拷打,对绝食者野蛮灌食。

大法弟子吕春云,原辽源卫生学校教师,曾向辽源市捐款所有积蓄六万元人民币建设立交桥,但却数次被非法关押劳教、惨遭恶警殴打和多种酷刑折磨,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吕春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龙山分局恶警局长韩冬等绑架,在分局被非法绑在铁椅子上一天。恶警连伟华、姜阳等人问真相资料来源遭拒绝,气狠狠地对她心脏部位猛踢四脚,扬长而去。后来吕春云被劫持到看守所,被翻走了自带的320元钱,至今未还。在看守所里由于绝食,遭到恶警罗东梅、所长洪美东几次野蛮灌食。现在她身体极度衰弱,骨瘦如柴。所里狱医张大夫、恶警罗东梅仍要给戴镣子、强制灌食。……

辽源市看守不允许大法弟子被探视,八个月以来,大法弟子的家属和亲友们时刻担心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遭受迫害,急的四处告状无人受理,而今辽源市看守所仍然肆无忌惮的持续迫害。

十二月六日,辽源市六一零、政法委、龙山区法院在辽源市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台湾媳妇项利杰、赵岩、张顺宏(张顺龙之弟)、刘香卓、王香仁、栾爱军、刘全兴、刘端胜、吕春云八位大法弟子,并且只允许大法弟子直系亲属两名可以出庭,要求带身份证,并且不许带手机。当庭有十多位家属听取非法审判全过程。开庭时九名大法弟子陆续走出来。项利杰走在最前面,她已被迫害的人很单薄憔悴。当自辩开始时,她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长达几页的辩护词当庭宣读,但是被野蛮无理打断。一位大法弟子当即义正辞严的指出“对自我进行辩护是每个人的权利!”自始至终项利杰拒绝承认任何莫须有罪名。然后是辽源市东丰县文化馆大法弟子赵岩(目前已被非法开除),被非法关押期间体重下降二十多公斤,面色蜡黄。当被问及是否承认所有“犯罪事实”时,赵岩答道“不承认,炼法轮功无罪!”法官气急败坏的要求“把他说的话给我记下来!”其中一位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重病缠身,不能行走,是由两个人架上去的。

十二月十五日晚,九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接到非法判决书,非法审判结果如下:

项利杰被非法判十一年,刘端胜被非法判九年,刘全兴被非法判八年,赵岩被非法判七年,刘香卓被非法判五年,栾爱军被非法判四年,张顺宏被非法判四年,吕春云被非法判三年,王香人被非法判三年。九人不服非法判决,已经上诉。大法弟子的家属们至今没有得到任何书面文件和口头通知等。

(二)

大法弟子张顺龙,男,四十多岁,生前是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辽河源镇宴平乡新城六队农民。因修炼法轮功的弟弟张顺宏被非法关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早,张顺龙和妻子吕凤玲、哥哥张顺明、同修潘保军、妻妹(不修炼)、邻居杜某(不修炼),在去辽源市东吉分局要人途中,被辽源市国保支队(待查)、东辽县政保大队、辽河源派出所恶警劫持。他们行至新城七队大桥时被迎面而来的两辆面包警车截住,车上下来约二十人,诬陷他们要围攻市政府,强制他们上警车,张顺龙、潘保军等不配合他们,说:我们不跟你们去,我们是看弟弟,有什么事到村委会说。

辽河源派出所所长张传宏,抓住张顺龙的头发和几个恶警猛打,并拽住张顺龙的头往桥柱子上撞,张顺龙被打的满头满脸是血惨不忍睹,然后几个恶警硬往车里塞,张顺龙仍不配合,腿伸出车外,恶警们找石头想砸折腿,没找到,就用车门疯狂的挤夹张顺龙的腿,腿当场被夹折,塞进车后,把张顺龙的头按进两个车座的夹缝中,不能动,血汗顺脸往下淌,惨不忍睹。吕凤玲被恶警们一阵暴打,鼻梁骨被打折。在旁边围观的村民喊:张二(张顺龙小名)你快跟他们去吧,别让他们这么打你了,他们太狠了。

张顺龙一行被劫持到辽河源派出所,张顺龙被关在三楼,几十名恶警审问殴打,十点钟左右张顺龙从三楼坠下。恶警声称:张顺龙跳楼,两个人没拉住。试想,张顺龙戴着手铐,腿折了,十几人看着他,而且三楼的窗户很窄,他如何能跳得了?分明是被人扔下楼,恶警们是看他活不了制造跳楼假相推卸责任。人死在派出所,无论怎样也无法推卸责任。

张顺龙被迫害过程中,始终不配合恶人,讯问笔录上一个字也没有。

后来恶警们伪善的说,“出于人道主义”把张顺龙送到辽源市第二医院,在医院恶警们还让悲痛中的妻子吕凤玲拿钱,回答没有钱,就逼她卖摩托车,又遭拒绝。医院只给张顺龙打点氧气和血浆,没实施其它抢救方法。

在张顺龙过世前,吕凤玲一句话也没和他说上,只看到他喘气非常粗,很痛苦的摸了一下头。张顺龙在体温尚在的情况下被解剖,二十日早在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火化没给任何说法,并威胁吕凤玲:这些事不准往外说,如果说出去,把你和你们家全部劳教。

现在张家只剩下七、八十岁的老母、吕凤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非常艰难,七、八垧地无人看管,只好包出去。

自大法弟子张顺龙被恶警劫持毒打、并于当天被迫害致死的事件上网曝光后,辽河源警署署长张传宏等人一天内接到海外五个国家大法弟子打来的电话。不久被绑架关押的大法弟子张顺明、潘保军被释放。虽然张传宏带十来人去张家赔礼道歉,但是至今没有给予任何合理说法和赔偿。

我们知道,无论是《联合国人权公约》《国际法》,还是各个国家的母法及各种法律法规,都是根据最基本的人权和道德制定的,这一点,即使是共产恶党的邪恶政权在中国现行的母法《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在基本的、表面的、起码的书面表达上也毫不例外(当然,只是书面表达上可以这么说,实际执行时往往恰恰相反)。为此,依据上述所有事实,中国大陆吉林省辽源市各级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部门及所有以上提到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与部门,严重触犯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国际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犯有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罪、非法剥夺公民劳动权利罪、非法剥夺公民自我辩护罪、破坏人权罪、陷害罪、诋毁他人或团体名誉罪、玩忽职守罪、敲诈勒索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酷刑罪、非法拘禁罪、超期关押罪、故意杀人罪、群体灭绝罪。而这些在中共恶党统治下的执法单位和人员执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

在中共恶党统治下的中国,目前已经没有可以说理的地方,我们只有将希望寄托于国际社会,特委托海外大法弟子递交此起诉状,万望尽快给予公正裁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中国大陆法轮功修炼者,严惩杀害大法弟子的凶手和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申诉人:中国大陆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和家属
二零零六年12月21日

以下附被告及相关部门通讯录:
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

辽源市公安局龙山分局
局长:韩冬,副局长: 连伟华,恶警: 姜锋
局长室 0437-3225471
副局长室 0437-3225683、3228649
办公室 0437-3228208
政委办公室 0437-3226626
防火科 0437-3225551
指挥中心0437- 3257110、3227880
国安特务:高玉生、兰玉芹
队长: 贺坤
辽源市610头目:皮富国 0437-3311714(单位电话)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 3513414
所长 郑立忠 13180956777
所长 洪美东 13604376333
政委 张齐云 13943702707
管教 罗冬梅 0437-2967594
康立杰 13843778197
王明海 0437-3242166
罗冬梅 0437-2967594

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侯长舟:13351560007
辽源市国保支队负责人       贺 昆:13351560111
辽源市交通局           陈新梅:13500870995(贺昆的爱人)
辽源市交通局 刘贵宾:13604370899(贺昆爱人陈新梅的领导)
辽源市国保支队队长        徐 辉:0437-2960044
辽源市国保支队骨干        江 洋:13689761529
辽源市国保支队副队长       高玉升:0437-2987756
辽源市工商银行 张永华:0437-3267651(高玉升的爱人、单位电话)
辽源市工商银行 凌大军:13384373222(高玉升爱人张永华的领导)
辽源市国保支队骨干        张阵宇:13089208887
辽源市国保支队政委 段继正:13904376118、0437-3228649
辽源市龙山区610办公室政法委书记  张石成:0437-2804068
辽源市龙山区610办公室 李 冰:13089201157
辽源市公安局科长         刘 丰:13604370177

电话区号:0437

辽源市龙山区邪党法院
总机 3222544、3253520、3253521、3253522、3253523
院长 3225785
副院长 3225618、3231615
办公室 3225779
立案庭 3224649
民一庭 3318095
民二庭 3227124
郊区法庭 3515992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
总机 3520410、3520411、3520412、3520414
办公室 3520416
经一庭 3520415
经二庭 3520413

辽源市司法局
地址:北寿大街88号
局长室 3260799
副局长室 3222347、3225054
办公室 3223330
法宣科 3225446
基层科 3222274
法律援助中心 3252141
电大函授站 3257199
值班室 3223788

辽河源镇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437—5184110
所长:张传宏:电话:13504370388
副所长:刘世祥:电话:1394374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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