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劳教所对我的野蛮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叫董登智,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人民医院职工。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被关进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劳教所。进去后经过一番清查,所有带去的东西全部被没收(被子也没收了,当天没有铺床),连日用品都没有。我好多天都没有日用品。有一天我问警察能不能把我带来的日用品给我,她没好气的说:“你还要日用品,找你师父”。我心想:真不讲理。

进去后就由包夹看管。当天下午,包夹要我写保证书,我不听她们的。一个姓张的吸毒犯写了一份,要我抄,我也不理会。包夹王芳就和我拉扯要打我,她把我拉到桌旁,把纸和笔准备好,要我写,我不写,她就拿圆珠笔塞入我的右手。我紧握拳头,她塞不进去,就用笔尖扎我右手的合谷穴及周围。我还是不配合,她就把我按在桌上,把我的两手反到背后,用左手拉着我的双手,用右手的胳膊肘顶我的胸椎和腰椎。我挣脱后,她还拉住我的一只手要打我,我就和她转圈,她转累了,松了手。转的时候,她一直拉着我的左手,把我的左手也弄破皮出了血。从那天起,就由两个“包夹”和我住一个房间,那是刚到没三个小时就折腾了一顿。

九月二日傍晚时,停了电,其他人都在操场上做军训,两“包夹”关上房门,王芳拿板凳坐在门口,李容坐在她的床边问我一些问题,我的回答与她的要求相反,她就一拳接一拳地打我。她个子大,劲更大,她使劲地打我的胸部、腹部、腰部,大约半小时后,她打累了,躺在了床上。王芳找来蜡烛点上后,又继续打我,又打了约半小时。她看我不理她们,她就站起来,用她的双手拉着我的双肩,把我拉成微弯腰状,用她的膝盖猛冲我的阴部,我当时痛的一声惊叫,她松手了。第二天,我的胸部密密麻麻的青一块黄一块;腹部凹凸不平,耻骨处有三厘米大的一块青的,腿是麻木的,没有痛的感觉。

九月四日下午,包夹李容把我带到一间小屋里,里面有简单的桌椅,有四个犹大。其中一个犹大写了一份“悔过书”放在里面,一个犹大退出了。包夹逼我在上面签字,我不签,她关上门就对我拳打脚踢。她还扯掉了我的许多头发后又把我拉成弯腰状,用她右腿膝盖猛冲我的胸部、胃部,我立即想吐、冒汗,我站不住了心里就喊:“师父救我”,她立即松了手,我就顺墙坐在地上了。这时犹大进来了,看我坐在地上,一个年轻犹大姓夏把我扶起来,过了一会儿犹大们用粉笔在地上画一圆圈里面写谤师的字样,几个人把我提起来放在上面站着。对她们这一系列的举动,我说了两个字:“卑鄙。”之后来了几名警察,你一句我一句的说我。我没听,就把前几天打我的事说了,并准备把伤给她们看。有一个连忙说:等会到医务室看。一说到医务室看,包夹脸上露出了奸笑。

当时一恶警刘琴问包夹:“是不是你干的?”包夹说是的。干警当时说要给包夹一点小处罚。几天后两包夹在一起说话被我听见,她说某干部说你怎么承认是你干的呢。可见这干警的思想也不是一般的邪。

由于这几天来邪恶要的东西没得到,在以后的十几天里几乎是每天都由两包夹偶尔三个,强行要我写谤师谤法的话。我不配合她们,她们就把我折腾的筋疲力尽。有两次她们把我按在地上,在我的衣服上写诽谤师父的话,我不让,结果把我的一件短袖上衣也扯烂了。有一天晚上王芳和殷玉蓉把我叫到干警休息处,拿出笔和信纸要我写,还把我按在桌上,我顺手一抹,把笔和纸抹到了床下,她们强行要我答应赔她的纸和笔才罢休。

在这些日子里,我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不让我睡觉。前些时还隔三差五的睡三小时左右。在那里不让睡觉是常事,曾经有十四个昼夜没让我睡觉,还在我的床单上用红粉笔写谤师的字样。有一天她用粉笔在地上写了许多谤师的字,让我在上面踏步,我趁她(王芳)不注意时将半盆水泼在地上用扫帚刷掉,她冲我骂了些下流话,把盆子也摔破了。

九月十六日晚上,二包夹殷玉蓉和王芳要我写“三书”,我不写,她们不让我睡觉,折腾我快天亮的时候。她们连同值夜班的“安全员”共三人,一人写“一书”,“三书”写好后想让我签字。我当时想:不能让她们的阴谋得逞。想到师父讲的法,邪恶是怕曝光的,我得揭露他们的罪行。当时硬闯是出不去的,正想着,来了一位年轻干警,我向她提出上厕所,因为黎明时分上厕所很合情合理,她就同意了。由王芳跟着,上完后回房间时,我看见其它房间里的人都起床了,我就在操场边向操场中央跑,边跑边喊:“大家听着,邪恶迫害我,他们逼我做坏事” 。刚喊完,王芳追上来用手捂着我的嘴,在我房间的人也跑来,用抹布塞住我的嘴,用几个人把我架飞机似的抬到房里,放在地上,又是拳打脚踢的,还打了几耳光,还说让我跪下。我心想,我只给我们师父下跪,你们妄想。我就坐在地上,她们扯着我的头发,想提起来站着,把我头发都扯掉了许多。我默念一句请师父救我,她立即松手,后来我就在房间里站着,就看见一安全员王清拿着她们写的“三书”出去了,下午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听见广播里读她们写的“三书”,念完签名叫“冬冬”。

九月二十二日,包夹殷玉蓉把我带到大墙内房子外的果园里,说要锄草。草很多,头天和王芳也锄了点,我就锄草,一会儿,王芳拿着凉席,还带了一只狗(一月左右大),两包夹在一起说了几句话,殷玉蓉就冲我发脾气,骂骂咧咧的。我不理会,她们突然把我抬起来俯卧在凉席上,王芳把我的两手从背侧拉到头部握着,把小黑狗放在我的右脖子边,殷玉蓉坐在我的腿肚子上,首先把我的双手的大拇指向后背侧搬,后我几个月左手拇指不能用力,连端碗都不行;然后下砍(劈柴)似的捶我的腰椎骨和骶骨,出血时就用我的衣服压迫止血。我疼痛难忍,又动不了,真是快要死了,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喊:“我----要-----死----了!”喊了一句,这时就听到警察李在墙外喊:“殷玉蓉”。 殷玉蓉不理,还不停的打我,后看我不动了,王芳就把我的右手放下来,放在地上,用腿跪在我的胳膊上,把笔塞在我的手里,把我的手握住写谤师谤法的口号。她们把这些做完,我慢慢的从山地上爬起来之后,手指着她们说:“天上的神都看到了,那不是我写的,你们要遭报的。”结果她们拿到警察那儿领功不算数。那天把我的左太阳穴周围擦伤了一大片皮肤,头脑昏昏沉沉的,好象路也不会走了。她们把我叫到小会议室里,一干警见了我,腰椎上的血肿一个多月才消散。

九月二十四日,二包夹又要我去锄草,我知道她们要干什么,我说不想去,她们强行要我去,还说医生说要种药,这一次打我与上次有过之而无不及。

九月二十六日,她们商量好夜里三点钟打我,因白天怕人看见。三点钟左右,王芳脚穿出边底皮鞋,拳打脚踢,对我大打出手,专向我的痛处打,爱踢我的阴部,后来隔壁的人说闹的她们不能睡觉。

十月四日,那几天是寒潮阴雨天气,晚上恶警刘琴到我住处,还有犹大,问了一些话,我的回答她不满意,还说:“我现在骑摩托车回家,如果有什么安全问题要你负责。”我说:“善恶有报是天理”。她听后气急败坏,叫我把衣服脱去站着,我就穿一件短袖和短裤,赤着脚站在水泥地上,八个多小时。早晨因为下雨不能在操场集合,要到我隔壁的教室里集合。殷玉蓉怕人看见,才叫我把衣服穿上,那天值夜班的安全员都穿着军色棉大衣,可我穿的少到不能再少的衣服冻了八个多小时。

十月六日,恶警和包夹叫我重复上次的动作,包夹徐媛故意把门窗打开,几小时后,包夹传干警的话,让我把衣服穿上了,值夜班的安全员都穿着大衣,包夹患感冒都一个星期了,我却安然无恙。这事被一同修半夜看见了,后她给我写了一张条子说佩服我,就是大法弟子谁有什么事,都能互相帮助,互相鼓励。

在我长期不能睡觉的日子里,包夹和安全员经常在门外商量如何对付我。有一天深夜,她们又是在商量如何对付我,我听见一包夹说要把我的脖子卡住。正因为我能听见,她们每次都不欢而散。

有一天在我挑粪的时候,包夹李容无聊了。捡一根棍子蘸上粪水,擦在我的脸上,还塞在我嘴里。

她们总是把我房间的窗户用破雨衣遮挡着,怕迫害我时被人看见。有一天晚上,包夹殷玉蓉用破布条和报纸,写上谤师的话,斜挂在我身上,让我站着,我想站就站,让人看看你们是怎么迫害我们的。刚站了一会,来了一警察把包夹喊出去说了一会话,包夹进来给我拿掉了。

刚去不久,恶警刘琴多次对我说:“给你判轻了,要改判”。我不理会,也没怕心。有一天,包夹殷玉蓉说:“你准备一下,送你劳改农场的车快来了”。我知道她在说谎,就说你去把衣服收回来(在衣棚里),这事不了了之。

有一天晚上,江干警把我叫去,说要我当犹大,我正念强,邪恶没有得逞。

在沙洋劳教所的迫害经过,同修们都写过,给邪恶曝光后,对她们的触动很大,稍微收敛了一些;只有恶警刘琴在一次课堂上说,打人的人都解教了,都走了等。其实我明白,一个也没有走,她说这话是推卸责任,可见她的职业素质和思想品质。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沙洋劳教所二大队全体搬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我在那里又过了半年时间。

(注:此同修在十一月一日被绑架,现在与四、五名同修一起被关在京山县看守所,邪恶势力妄想加重迫害。请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加持此同修,破除邪恶的迫害,解体一切邪恶。)

湖北荆门京山县参与迫害者:610;主任:田礼祥,电话:6626456、13908693368.副主任:郑代盛,13197119288.610办公室电话:7330410(区号0724)
国安:彭义林(科长)、陈志霞(副科长)手机 13872922202、张国望(副科长)手机 13972903083,皮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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