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蠡县两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实


【明慧网2006年3月30日】河北蠡县大法弟子李树声和张霞自1999年7.20后,分别遭到恫吓、骚扰、非法关押迫害,李树声旧病复发,于2005年6月去世;张霞至今还遭到610、公安局、单位等的骚扰和不公对待。下面是他们遭到迫害的部份事实。

李树声,河北蠡县统计局工作。自1998年学炼法轮功后,从前的心脏病等多种长年病症不翼而飞,烟、酒也都戒了,身体变的非常健康,同时也能帮助家里做些家务活了。可是1999年7.20法轮功开始遭到迫害后,没有了从前集体学法炼功的环境,警察还多次半夜用手电筒往他家屋里照,進行恐吓、骚扰。其儿媳也因炼功多次遭到迫害,被非法关押、劳教。由于长期的惊吓,无法正常生活,致使李树声旧病复发,于2005年6月去世。

河北蠡县土地局职工张霞,在修炼法轮功前,曾患多种病症,如头痛、牙痛、健忘、神经衰弱、痔疮、妇科病等,时常痛苦难言。每次发工资后都要先去药店批发购买药品。丈夫又下岗了,同时上有老下有小,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1998年张霞喜得大法,学炼后很快身体得到了健康,谁见了都说人更年轻了,而且婆媳融洽,家庭和睦。可是好景不长,1999年7月,江泽民发起了迫害运动,电视、报纸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诬陷宣传,知情人都知道没有一句说的是真话。以前大家都亲眼见证的,修炼法轮功可以使身体健康、道德提升、社会稳定,真是百利而无一害,一夜之间就被说成是“邪”的了。古人都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摆脱了病症痛苦的她能不去凭着良心说句公道话吗?

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99年底她去北京上访,想说明真相,却被劫持到了保定满城看守所。那里的不法人员将她身上的钱搜走,并多次逼供,使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她绝食抗争才得以释放。同年腊月,她再次上访,被劫持到驻京办,钱再次被搜光,她通过讲清真相才得以回家过年。

2000年“两会”期间,单位将她看管起来,不让回家,使她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后来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单位就给她施压,逼迫她写什么“保证书”。这种迫害行为给张霞本人、孩子、丈夫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摧残,本来和睦的家庭陷入巨大的痛苦中。丈夫迫于压力,将她学法用的书、磁带都烧了,还用刀逼迫她放弃修炼。张霞再一次上访,被送往看守所,她绝食抗争十多天,公安局副局长魏占良指使恶警强行灌食,使她身体出现异常反应。家人为救她只好请客送礼,看守所让家人交了200元钱(说是饭费,没开发票,因为绝食根本就没有吃过饭)才放了人。

在局长姚小松的授意下,单位非法派人在她家里轮流值班進行看管,致使家人生意也无法正常经营,只好赔钱把养的羊和兔子都卖了,鸡也送了人,经济损失4、5千元。公公因过度担心,病情加重。副县长李志刚和姚小松又带人将她非法送進县招待所看管了十多天。回来后没过几天,公安局周良才、王军昌又将她骗到局里并非法送到保定劳教所。张霞从小没有了妈妈,跟着姑姑长大,姑姑得知后血压高,住進了医院。从劳教所回来后,她多次到单位交涉才得以重新上班,至今单位扣发的工资仍未结清。县“610”徐永刚、田利辉等人还多次到单位对她施压和恐吓,并要单位派车,说什么有炼功人的单位就得派车,供他们随时调用。

以上事实中,参与迫害的责任人从未出示任何证件,并触犯《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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