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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4岁范德芳被非法判重刑的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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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1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74岁的大法弟子范德芳将落在地上的真相资料捡起,给人看,就被非法判刑三年。

据了解:

1. 2005年1月28日,大法弟子范德芳、袁素仙一起到重庆市大渡口区时,将落在地上的真相资料捡起,给世人看看,他们同时被重庆市大渡口区跳蹬场派出所恶警绑架到大渡口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起。2005年7月29日袁素仙在看守所内突然休克,第二天死去,后看守所为封住袁素仙家人的嘴给了其家人5000多元钱作为赔偿。同时为怕范德芳死在看守所,便让她家人办取保候审,将她接回家中。

2.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范德芳、袁素仙与大法弟子刘范钦关在一起。刘范钦是因揭露重庆大学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艳在沙坪区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强暴一事而被非法关押在大渡口区。后来刘范钦因多次体检不合格,但仍然被强行送往永川监狱。

在审理范德芳的案件时,恶人将其非法判刑三年。

另外,再补充介绍一下范德芳在此前被迫害的情况:99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非法押回重庆,在九龙坡毛线沟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2000年8月底,被重庆建设厂610绑架到白鹭山庄洗脑班。2003年9月被绑架到白市驿洗脑班遭受迫害。

附范德芳单位和派出所的相关电话:

重庆市建设厂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正街    邮编:400050 电话总机:023-68810556
建设厂迫害法轮功的“处置办”,3418(分机)
建设厂原党委书记,“610”头目:李立森(男) 电话:2364(分机)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正街23-1-16-5 电话:3013(分机)
建设厂“610”头目、厂群工处处长:吴玖科,女,电话:2321(分机)。
建设厂群工处书记:邓庆伟(男),电话:2321(分机)    
协助犯罪人员:刘桂珍(干了很多迫害大法的事)
建设厂总经理:陈永强(男) 电话:2598(分机)
建设厂党委书记,吕红献(男) 电话:2318(分机)
建设厂组织部长,叶文华(男) 电话:2132(分机)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局一科恶警:陈伟(国安)、陈刚、秦波(其母亲的家庭地址: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五村24栋3-2-2.)、邱××(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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