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姣在劳教所遭酷刑致手臂伤残


【明慧网2006年8月30日】我叫张清姣,98年修炼后从大法中受益良多。99年7.20以后,多次遭受当地“610”、公安恶警的骚扰、恐吓、勒索、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因为始终不放弃大法,02年我被恶警绑架后非法送劳教三年。劳教所恶警对我施以各种酷刑,包括大背铐等酷刑,致使我手臂伤残。

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受邪恶的迫害后,2000年12月,我依法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却在长春火车站被恶警截回,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15天。

2001年9月,我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劫持,在佳木斯铁路看守所关押一夜后,又被佳木斯永红公安分局送進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6天。恶警非法送我去劳教,但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

2002年4月28日晚,我和女儿在睡梦中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松林派出所的恶警阴小东带着5、6个警察拽坏了我家的门闩,土匪似的闯進室内,非法抄家。他们把我屋里翻的一片狼藉,只翻到一盘炼功音乐带和一张99年之前当时的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视察长春炼功点晨炼的报纸。他们逼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法轮功教人向善,让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何罪之有?其中一个警察说,你炼法轮功就是反革命,只要你说不炼就没事,不说就带走。我不说,也不去派出所。恶警们说拿被子把她裹上抬也得抬走。为此我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劳教三年。

一進劳教所,我就被勒令脱光检查。我们带的卫生巾和卫生纸都被撕开,扯的满地都是,然后被带到所谓“转化队”。几个刑事犯和犹大看管我一个,不许走动,不许闭眼睛,认识的学员互相看一眼都要遭到谩骂和惩罚。他们每天逼我们看诬陷法轮功的文章和电视。

2002年7月,我们同屋的4名大法弟子因不听诽谤法轮功的广播,被恶警刘亚东铐在铁床边上一个星期,每天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白天正铐,晚上反铐,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大小便都在屋里的一个盆里,只有吃饭时才打开一只手,每天手和胳膊肿的象发面包。

劳教所强迫我们写污蔑法轮功的作业,我们不写,就被恶警高晓华、孙立敏等用大背铐铐起来。高晓华看看铐我的手铐说铐的不紧,又用力往里铐了几铐,当时我的手就肿起来了,手脖子被铐出了深深的血印子。劳教所为了奴役学员,增加黑色收入,取消了学员上课的时间,却在周记实写上本周上了什么什么课,以应付其上司的所谓“检查”。法轮功修的是“真、善、忍”,不说假话,大法弟子李桂芹在周记实中没写上课的内容,就被恶警穆振娟、李永波把周记实撕毁,并让重写。李桂芹不写,穆振娟就将坚定的大法学员带到了3楼教室,叫来男队的男干警带着电棍逼每个大法学员承认自己是劳教学员。我们修炼法轮大法,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做好人,更高境界中的好人,我们都是从家里或工作单位被绑架来的,是无辜的,本就不是犯人,还承认什么承认?这群男女恶警如狼似虎的冲上来对我们连踢带打,用高压电棍电,施以大背铐酷刑,铐在早已准备好的铁床上。大法弟子许祥华被电棍打的出现心脏病症状,昏死过去好几个小时才醒过来;李桂芹的门牙被恶警打掉两颗;陈秀玲被铐在铁床上4天4夜,不许睡觉;高翠兰不念恶警大队长何强写的污蔑标语,被男恶警满屋子追着用电棍电,我的手臂被大背铐铐致伤残。

我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中共恶党的警察野蛮迫害,我们所受的罪是外界无法想象的。至今我仍不愿回忆遭受迫害的这些痛苦经历。但基于在中国大陆的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邪恶集中的地方,仍然关押着众多的大法弟子,他们也和我一样日日夜夜在煎熬中遭受恶魔的迫害,所以我有义务将亲身经历写出来,将邪恶迫害曝光于世,唤醒中国人民迷失的良知,找回世人心中的正义,以便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同清除中国土地上的一切邪魔,回归清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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