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二)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接上文)

五、法轮功学员集体遭电击迫害

然而,强制改变不了人心。面对暴力,面对误解,大法弟子们一次又一次善意的,耐心的讲诉着法轮功的真相,一次又一次的站出来证实着大法。1999年11月20日,关在女一房的大法弟子们自发的集体炼功。因为我们认为我们是炼功人,炼功人就应该炼功,我们不是炼给队长们看的,也不想与谁较什么劲。炼功没有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炼功不影响任何人,更不伤害任何人,如果说这里不许炼,那就放我们回家,我们并不愿意在这里炼。

师父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考虑别人,我们也充分的考虑了,但是什么事都是有一个衡量标准的。比如说我们炼功警察就生气,可是他们生气并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要做好人,他们就生气,为替这些坏人着想不做好人了,能是这样的道理吗?所以我们炼功,警察生气不是我们造成的,是他们在非法剥夺我们的基本权利,我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说我们“对抗了”、“闹事了”,这合理吗?正常吗?

可是警察们却对我们步步逼迫:白天炼,白天抓,夜晚炼,夜晚抓,24小时抓住我们炼功的事不放。没办法我们就决定公开炼了。炼到一半时警察们看到了,很吃惊,没想到会这样,想抓出两个折磨,“杀一儆百”。我们看出他们的用意,不想让他们得逞,结果全部被弄到走廊罚蹲,其中法轮功学员佟春时(沈阳市铁西区学员,50岁)、李凤玲(沈阳市于洪区学员,35岁)、李玲华(沈阳市皇姑区学员,48岁)被弄到队长室遭电击迫害。李凤玲头一天晚上就因为炼功被上一个班的队长用电棍电过了,这次又电在脸上留下了电伤。李玲华和佟春时还被男队长强迫蹲下,队长坐在椅子上用穿着皮鞋的脚底蹭她们的脸和嘴,進行人格侮辱。还把两腿搭在她们的肩上夹住头往前拽,她们三人均被电棍电击脸、手。其中参与迫害的有男队长庄涛。

第二天1999年11月21日,有一个姓赵的50多岁的老年男警察,是从张士教养院调来的,大家叫他赵主任,他把全体女学员叫到走廊开会,说昨晚一房集体炼功一事,不许再发生,骂一房的人都是精神病,在这种地方还敢炼功,还说了许多挖苦讽刺的话。最后他说:“天天制止你们炼功,你们还天天都有炼的,这样吧,你们要是憋不住实在想炼,非要炼,也别躲在屋里炼了,就到走廊里炼吧,我陪着你们炼,这多好……”

就这样到了晚上,一房的大法弟子们集体到走廊炼功。这使得当天带班的队长们大为恐慌、震怒。赵主任拎着电棍逼迫大法弟子们罚蹲,蹲的时候还要求两脚靠拢,蹲的不合格主任赵某就用脚踹。我妈妈当时63岁,她蹲的地方正好是走廊里的暖气片部位,脸面对暖气片,赵拎着电棍来回巡视,走到妈妈身后说不合格,照后腰就踹一脚,妈妈没防备,头“铛”一下撞在暖气片上。

后来赵又让都站着两臂上举手扶墙站直(劳教所把这种体罚叫壁虎爬墙),他认为不合格的就拿电棍电。

就这样不法警察们也不算完,还觉得不解气。由于龙山女队长当时是从司法局办公室和其它劳教所临时调来的,有的不是专业带队管教,不敢用电棍,她们就喊来男队那边的一个男队长30多岁左右,叫魏茂金,是从张士教养院过来的。(此人后来又调到张士教养院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当天值班的女队长有三个,一个叫陈晶,一个叫李园,还有一个姓姚。她们气急败坏的对魏茂金说:“电!一个一个电,谁也别放过,不都挺勇敢吗?专在咱们班上练,这不欺负咱们吗?”她们怕二房、三房的法轮功学员出来声援,就把两个房的门分别上了锁,然后把出来炼功的学员一个一个弄到办公室开始电击,每个人至少被两根电棍电,有的是三根,还有用四根的,专往头上、脸上电,还有嘴。其中被电得最严重的有佟春时、李玲华、李凤玲,因为这三个人在头一天晚上就被上一个班的队长电击脸部的伤还没好,就又在原伤基础上又加重电击,致使李玲华脸部肿起,嘴唇起泡淌黄水,佟春时双颊结痂之后半年之久电的痕迹还没有下去,李凤玲也是整个脸部肿胀,电伤累累几近毁容,李凤玲已是连续三晚被电了。

妈妈是当时年龄最大的法轮功学员,恶警把电棍插到她嘴里电,放在嘴唇上来回滚动电,嘴唇被电肿到可以贴到鼻子上,女队长陈晶说:“你不钢吗?加大电量,你不能讲吗?看你一天找这个领导谈,找那个领导谈的,都不够你找的了,就往你嘴上电,看你还找谁谈。”

妈妈从开始被关入龙山教养院就抓住一切机会找院领导讲法轮功真相,无论院长还是主任、科长,只要管点事的她都要求见面找谈话,反映情况,当时队长们就讽刺她:“你是啥呀,你想见院领导就见领导,领导是你见的吗?”可是后来妈妈想要找的院领导居然见了妈妈,并听她讲了真相,因此队长们心里有点不服气,电她的时候才说出这番话。当妈妈回到房里时,大家看到她这样一把年纪还遭这样的罪,悲愤的流下泪来。

还有法轮功学员叫刘祥玉(沈阳市于洪区学员,50多岁),被恶警用电棍满脸蹭,整个脸电得肿大变形。法轮功学员王容被恶警用四根电棍电,多人一起电,把电棍杵在头上,“噼叭”声不绝于耳,恶警们边电边说:“王容真行,真有钢,来,再添一根!”后来王容两侧脸上各留下一大块糊痂。

还有老年大法弟子杨丽娟(沈阳市铁西区学员,56岁)也被电击头、手、后脖子,后脖子上留下电的痕迹。老年法轮功学员关玉芝(58岁)被电得嘴唇肿起。法轮功学员吴业凤(沈阳市沈河区学员,35岁),恶警在电她头时,有一个男警察居然骑在她背上还用力颠了二下。是警察还是流氓,他的行为可说明一切。

我当时27岁,被电头、手、脸,并打耳光,踢、罚撅,我躲闪电棍用手搪,魏队长就说再躲电你30下,并用脚踩在我身上把电棍往脸上按,正好按在眼睛上,旁边的女队长跟着说,她再躲找根绳把她捆上电。女队长李园也用脚踩我,还用脚抬我下颌。

还有大法弟子宋悦英(沈阳市铁西区学员,52岁)、孙德凤(57岁)、孙舒嘉(沈阳市于洪区学员,20岁)、董梅(沈阳市大东区学员,29岁)、冯淑霞(沈阳市铁西区学员,44岁)也被电手、脸等部位。此次电击暴行一直持续到吃早饭才算告一段落,队长叫嚣:“不算完,吃完饭接着再轮一遍!”

在食堂,全体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看到了女一房同修一个个被电得面目全非的惨状,大家都异常悲愤、震惊,怎么也理解不了这些警察怎么能因为炼功了就下此毒手。龙山教养院当时的孟祥禄院长(此人不主张对法轮功使用暴力)都曾公开说过:“你们不是罪犯,我们也不把你们当罪犯。”可是我们的遭遇却比真正的罪犯还凄惨。

早饭后,恶警队长们开始交接班了,她们让下一个班的队长继续体罚法轮功学员佟春时、李玲华、李凤玲、宋悦英,逼迫她们四人到走廊里蹲着,蹲了一上午,其他人在屋里坐小板凳,宋悦英腿蹲得失去知觉,上厕所时都摔倒在厕所里。后来将近中午时有许多家属来龙山探视亲人,他们为了掩盖罪行,怕外界知道此事,被电有严重外伤的一律不让出去见。但李玲华的家属托了公安内部关系强烈要见,还是让见了,是在队长办公室见的,家属一见李玲华的惨容,当时就大哭起来,队长们有些慌了,居然埋怨李玲华说:“你怎么不早说认识人?”

郑佩玲在龙山非法关押期间,儿媳妇生小孩,作为婆婆仅仅因为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就被剥夺了照顾儿媳妇坐月子的权利,而且郑佩玲还是一家糖果厂的总经理,主要负责人,由于本人被长期非法关押,致使厂子业务严重受阻,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家中还有80多岁老母亲,因长期见不到女儿,身体每况愈下。

还有田喜莲(沈阳市沈河区学员,50多岁)在龙山非法关押期间婆婆去世,作为儿媳妇不能在身边尽孝,恶警政委王某还颠倒是非的指责田喜莲不要亲情、不善,田喜莲对王某说:“你现在把门打开我马上回去,是你们把我关在这里不让我出去,我犯什么法了连家里亲人去世都不让见最后一面,还倒打一耙说我们不要亲情!”

最让人悲愤的是大法弟子吴业凤在龙山非法关押期间家在本溪的父亲去世,临终前想见他最疼爱的唯一女儿一面,在江氏集团的邪恶迫害下,他最后一个心愿被击碎了,老人带着深深的遗憾走了。这就是江××在国际上宣称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

1999年11月22日,法轮功学员集体遭电击惨剧震惊整个龙山教养院上上下下。第二天听说沈阳市司法局局长要来视察,看法轮功学员,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把电击事件告诉司法局局长,并让脸伤最重被毁容的人站在最前排,看看局长如何解决此违法行为。

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来了,他先到办公室,可能对此事略知一二了,所以匆匆越过一房,径直奔最里面的三房去了,然而二房、三房的法轮功学员也决定勇敢的站出来揭露被非法关押以来邪恶一系列的迫害行为。张宪生刚在三房门前出现,新城子区的学员徐焕英就揭露因她不念“六不准”通告,被男队长庄涛打耳光、电棍电一事。

跟在身后的队长们有些紧张,没想到大法弟子敢揭露他们的暴行。张宪生什么也没说就匆忙转身走了。张宪生离开“龙山”后,女队长赵乃春(30多岁)得意的对徐焕英说:“告啊,不是能告状吗?看谁管你。”

11月25日左右,龙山本院院长助理孟伟把全体女学员叫到走廊开会,说,他当时并不知道电击事件,事后听说了,承认队长们做的很过激(其实不是过激的问题,是在犯法),他代表龙山教养院替队长们向大家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件,老院长孟祥禄还规定电棍全部收回,今后不许对楼上法轮功学员用电棍。当时院长助理还是强调这里不准炼功。

在以后的日子里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每天坚持炼功,但是队长们心里明知道也不進屋特意抓了。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着真相,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行动证实着大法,队长们的态度也渐渐变了。

然而,在江氏流氓政权的淫威下,明知大法弟子是好人的警察们与各级政府官员们在良知和私利面前他们多数会选择后者,对大法与大法弟子们的迫害依然在進行着,风浪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相对有过短暂的低潮。

2000年1月20日左右,政委王某因为法轮功学员们都不写保证书,想尽种种办法威逼、施压,甚至把男学员锁在屋里不许上厕所,并告之谁憋不住就尿在脸盆里,法轮功学员柳延涛(沈阳市铁西区学员,33岁左右)与他们说理,竟被他们弄到办公室打耳光,柳延涛带头绝食抗议这种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

2000年农历新年前,许多从北京接回直接送入龙山的法轮功学员被陆续的转送拘留所继续拘留迫害,已经拘留过后送来的,有的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有的被留在龙山继续无休止关押迫害。农历新年前几天又从各区洗脑班送来一批拒不写保证的法轮功学员,男女都有,因为要过年了,各区政法委都不愿意留人看他们,就送到龙山说过完年再接走,当时所有关在龙山“强制学习班”和各区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时,不法人员都强迫家属交齐每月600元的伙食费,否则就不放人。

送来这批法轮功学员里有一个女学员叫赵素环(沈阳市沈河区学员,当时45岁),她从1999年7月22日去北京证实法后直到2000年3月从龙山释放,期间被辗转关押始终也没回过家。

还有一个沈阳市皇姑区学员赵湛锦,是新闻系毕业的大学生,曾被沈阳市公安局一处的警察们以特务手段蒙住她双眼,用车拉到一处秘密小楼折磨审讯,被辗转关押于女子自强学校、铁西区精神病院、龙山教养院。

从1999年10月末至2000年6月一直关在龙山的法轮功学员金阳(沈阳市沈河区学员,34岁)也曾被沈阳市公安局一处的警察们以同样手段蒙住双眼拉到那座秘密小楼進行毒打审讯,恶警用穿皮鞋的脚疯狂踢打金阳,致使金阳大腿处留下一个很硬的青包,一直没恢复。金阳的五岁女儿到龙山教养院探视时,摸着她的脸说:“妈妈,你千万别写保证。”五岁孩童尚且明辨是非,那些逼迫大法弟子们转化、出卖良心的人民警察、各级官员们,听到这天真孩童的纯真话语,不觉汗颜吗?

原政委王某调离后,沈阳市司法局又调来一个姓白的女院长主抓迫害法轮功,院长助理也是女的叫邓杨。农历新年过后原来的男女队长们全部更换,他们绝大多数对法轮功学员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不少人公开承认:法轮功是好人。甚至有打过法轮功学员的队长临走时到房里向大家道歉,表示愧疚。

其实警察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我们做了坏事,认识到了停止做恶我们都会原谅的,我们不会记任何人的仇,不会与任何人为敌,因为我们是修真、善、忍的。但对那些明知大法好,而为了个人利益,丢下良知、道德,坚持行恶的,我们也会坚决揭露,追究到底直至绳之以法,还公道于天下。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不是为自己争什么,而是为了维护法理,坚持正义。

2000年大约2月末3月初,新调来一批队长,其中就有后来在龙山行恶的王静慧、杨敏、魏敏堂。魏敏堂是从张士教养院调来的,当时29岁,到龙山教养院任大队长,因为在张士教养院强制洗脑的“成效”,被沈阳市司法局相中,调入“龙山”让其继续发挥整人的“特长”。此人表面很会说教,打起人来也狠,不让你鼻青也让你脸肿。还有两个男队长也是张士教养院调来的,一个叫唐力,一个姓穆(人称大穆),这两人长得膀大腰圆,素质极差,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打手。唐力曾在魏敏堂指使下用4万伏电棍电击从新西兰回来的大法弟子潘宇(30岁左右)。

2000年5月末,6月初左右,99年被非法关入龙山的大法弟子们陆续离开龙山了,有的被劳教迫害,有的被单位或当地街道、派出所接回,有的被家属保出。我与妈妈是2000年5月26日放回家的,龙山教养院和妈妈要伙食费每月600元,我和妈妈两人每月就1200元,全部交齐差不多7、8千元。妈妈没有钱给他们,他们就用钱卡住我们不放,后来家里同修们凑了钱把我和妈妈接出来,从我们被绑架進去到出来,龙山教养院伙同沈阳市司法局以伙食费的名目先后抢去我们现金5000元,最后还说我们欠龙山钱,是中共政府剥夺我们的自由,使我们失去工作,失去一切经济利益,是它们欠我们,给我们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无法弥补,还说我们欠它们,真是强盗逻辑。最后还剩一名姓潘的50多岁男学员,部队转业的团级干部,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龙山”的,在看守所被打掉门牙。女学员还剩三人,佟春时、李凤玲、王容。这三人因为当地、单位都不来接人,龙山和司法局又不肯放,所以从99年11月到2000年夏天一直关在龙山。

2000年6月末7月初,从北京又绑架回一批法轮功学员,龙山教养院又一轮迫害开始了,由司法局部署、院长白某坐镇,唐力、大穆做打手,龙山的电棍“噼叭”声再次响起,99年11月大法弟子集体遭电击事件再次重演。

14岁女孩韩天子因坚持信仰遭电击致休克,韩天子曾指出自己是受儿童保护法保护的,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然而此时的白院长和那些恶警们除了知道钱,早已不知法律为何物了。白某忘了自己也是身为人母的,看到别人的孩子惨遭电击就那么心安吗?失去理智的魔性大发使它们已经没有了人的东西。

韩天子遭受的酷刑迫害激起了法轮功学员们集体绝食抗议,强烈要求见司法局领导,严惩凶手。司法局领导“千呼万唤始出来”,当然不是为法轮功伸张正义来的,是怕事情闹大了,自己别担什么责任,他们答应法轮功学员先吃饭,事情给解决。后来院长白某被调离龙山,助理邓杨去了沈新教养院,男队长们全部解散,唐力、大穆又回张士教养院了。

法轮功学员们也被分散拆开,有的被转到女子自强学校,有的被劳教。其中佟春时因食道出现严重病症不能進食,通知单位接回。李凤玲、王容送马三家劳教。李凤玲离开龙山前又遭长时间电击,王容也遭体罚折磨。还有赵素环,2000年农历新年前,由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办的转化班送到“龙山”一个半月左右,3月末由家人接回,再次去北京上访抓回龙山,这次绝食后被邪恶先转入女子自强学校后判劳教送入马三家教养院加重迫害。

2000年末,龙山教养院又挂牌为“心理矫治学校”,也不知它们想矫治什么?真正应该矫治的是那些拼命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们和给它们撑腰的司法局里的那些官员们的变态心理。院长白某被调走后,“龙山”来的就是恶行在国际互联网上被频频曝光的院长李凤石等。电棍声依然频频响起,而且愈演愈烈,直至出现震惊世界的高蓉蓉被电击毁容案。

沈阳龙山教养院的罪恶和沈阳市司法局的名字紧紧连在一起,和司法局背后的操纵者连在一起,直至元凶江氏。从“强制学习班”到“心理矫治学校”,到“教养院”,“龙山”无论换什么牌子也掩盖不了里面发生的罪恶。历史,记录着每一个警察的名字及他们在这特殊历史时期的所作所为,包括那些同情过、暗中帮过法轮功学员的,我们会把他们记在心中,他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善恶有报是天理!所有参与者都在摆放自己的位置,谁也逃不掉,躲不过。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善恶是非,最终会有一个必然的结局。天理是公平的,绝对是公平的!

六、沈阳市于洪区福利院洗脑班

1999年10月以来,于洪区政法委利用于洪区福利院三次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主管迫害的是于洪区政法委的崔X,警察拿不出任何合法的关押手续,却随意延长关押期限。有的家属解救家人心切,政法委和公安局的警察就借机敲诈勒索,收取所谓“保证金”和“好处费”,有的高达万元。

沈阳市于洪区福利院,也叫“于洪区收容遣送站”,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甘官村(邮编:110027),是收容痴呆傻、精神病、无人照顾的老弱病残、弃婴、盲流等的场所,伙食条件不好,经常有人死亡。99年10月以来,此场所被于洪区政法委利用来关押本地区“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对外称“法轮功强制学习班”。

于洪区福利院洗脑班里主管迫害的是于洪区政法委的崔X,人称“老崔”,此人对法轮功态度很恶。另外还有于洪区检察院的朴X、于洪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的富国、派出所郑X,还有于洪区法院的法警。

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此,他们是:林丽娟、李洪胜、李海涛、王春义、赵明军、李国柱、李铁坤、金万义、杨国成、李耀华、郭正刚、党秀云、王桂清、杨燕、唐凤燕、吕嫦靓、黎淑珍、吕嫦红、高凤君、高赤棣、陈秀凡、张丽娟、蔡明珍、温英莲、赵国娟,还有八家子地区的一位法轮功学员等。有的学员是在拘留所里被超期关押不让回家,转到于洪区福利院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有的是直接从家里绑架来的。其中郭正刚、王春义、李海涛等因炼功曾被法警和公安局警察殴打。

一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三楼,迫害者认为“不听话”的关押在一楼。一楼有三个小房间,是用来停尸和关疯子的地方,房间里床上铺的、盖的都是薄得透亮的垃圾棉,上面沾满了粪便、脏物、异味刺鼻。警察竟把法轮功学员关在那种地方。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一间太平间缺玻璃,当时是冬季,往里灌寒风,太平间里很冷。于洪区检察院的一警察用一块塑料布挡上了玻璃缺口,竟因此被区政法委的崔X骂了一顿。

有一名叫吕嫦靓的39岁女法轮功学员,于洪区公安分局姓关的科长和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察孙森等决定把她直接关入一楼的第一个房间,理由是“要犯”;第二间里是一具尸体;第三间关了一个疯子。后来,警察又把一个精神病人和吕嫦靓关在一起,后在吕嫦靓及其家属的抗议下才将精神病人提出去。

法轮功学员杨燕是回族,可警察们却让她吃猪肠子等有悖民族习俗的食物,还把她关進停尸房,她手脚被冻裂出血口子,呈青紫色,肿起很高。杨燕后来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后不久坠楼身亡。

其他被关在一楼迫害的学员有:李洪胜、李海涛、党秀云、王春义、王桂清、赵明军、唐凤燕、李国柱、李铁坤、金万义等。

在于洪区福利院被非法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都被逼着写保证,否则不许回家。放人时,家属还要交齐每月600元的“伙食费”,这里的伙食极差,每天是米饭、粥、咸菜、白菜汤。

直到2000年5月于洪区政法委才暂时解散此洗脑班。

由于江氏邪恶集团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所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继续在江氏的大专政机器上随其运转,做帮凶。

2000年7月5日,于洪区政法委以“7.22快到了,为防止法轮功学员進京先把不保险的关起来”这一毫无法律根据的假想理由,下令再次把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众从家中强行绑架到福利院。于洪区政法委警察这种荒唐的“假想式”抓人理由,遭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强烈抵制,大部份学员没被带走,少数学员有被骗去的、有的是被强行绑架去的。

更荒唐的是,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是被当地小官员公报私仇、打击报复送去的。事情是这样的:沈阳市于洪区翟家乡的小哀金村有一农户,母子皆炼法轮功,母亲的精力主要都放在农活和卖菜上了,根本就没有去北京的想法。村里干部也明知道她不可能去北京。但是在她没学法轮功前,因其丈夫是由于村里的一个不公正的什么原因导致去世的,因此她总去上访,被村干部称为“上访专业户”,拿她没办法。这次区里下令抓法轮功,村干部借机整治、报复她,把她母子报上去了。当时抓她时,她正在街边卖菜,派出所警察不管三七二十一,连人带秤抓走,关進福利院,菜也没人管了。

这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15人左右:我和妈妈、张玉兰、齐凤兰、张常林、张汝成、姚淑梅、张丽娟、蔡敏芝、陈秀凡、唐凤燕、唐凤燕的母亲、金万义、赵明军、郭正刚。其中赵明军、郭正刚是从沈阳市行政拘留所(位于东陵区方家栏地区,又称“五所”)转送过去的,已经被报劳教了,就等“手续”批下来送马三家教养院,这种情况也被警察送来凑数。

此次负责看管的警察是于洪区公安分局下属的工商、税务、土地派出所各出一人,于洪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出一人,由政法委的一个姓江的人负责领头,共7人组成。

法轮功学员在这里不断向看管的警察讲真相,并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自知理亏,推卸责任说:“没多长时间了,过了7月22日就放你们回去。我们也不想抓你们,是当地街道把你们的名字报上来的,派出所负责帮助抓人,我们只管看着你们。”

后来这些法轮功学员陆续被家属保了出去,剩下我和妈妈、张汝成、姚淑梅4人没人接。警察觉得7个警察陪着4名法轮功学员不合算,于2000年8月11日把我们4名法轮功学员放回家。这次洗脑班照例向法轮功学员索要“伙食费”每人600元。我和妈妈没有钱,它们宁愿让街道办事处出钱也要把我们关進去,可见邪恶多么恐慌大法弟子去北京。

2000年12月,姐姐在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在唐山开平区)绝食和全体大法弟子的集体抗争于24日被放回家。

2001年农历新年前后,于洪区政法委第三次在于洪区福利院办洗脑班,并找来沈阳张士教养院邪恶的“帮教团”,用流氓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美娟、谢云生等多人。我们家因妈妈的强烈抵制而躲过此劫。

这次看管的警察让“帮教团”成员任意施用暴力转化,警察却假装不知情。为关押、迫害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警察还撤掉了房间里的床铺、把草垫子直接铺在地上。

警察认为这次暴力洗脑很有成效,为加重迫害,在于洪区政法委、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牛玉锋书记的指挥、策划下,2001年5月于洪区公安分局黄海派出所强行绑架了高凤君、黎淑珍、妈妈和姐姐、马晓轩、齐凤兰、张常林等法轮功学员到福利院洗脑班,用威胁、恐吓等手段進行洗脑迫害。当时洗脑班的负责人还是于洪区政法委的崔X。我当时因不在家而走脱,后流离失所在外。它们不但抓走了妈妈和姐姐还抄了我们家,抢走大法书籍和相关的法轮功资料。抢劫主犯是黄海派出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王兆和。抢劫、绑架策划者牛玉锋书记后来在2003年因贪污罪案发被判刑入狱(现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住院)。

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运动中,610办公室、政法委、公检法司系统的所有参与迫害者,都犯下了滔天大罪。奉劝那些至今仍昧着良心、干着伤天害理的恶事的所谓执法者,赶快停止犯罪,抓紧弥补,否则在法律和天理严惩的面前,后悔晚矣。一些同在专政系统上、但心存善念,在艰难环境下暗中帮助、同情大法弟子的工作人员,已为自己积下了善果,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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