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个人问题的一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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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我是一名年轻的女大法弟子。就年龄来讲,在常人的观念中,可谓正值人生的恋爱时期。因为年龄的关系,所以在如何对待个人问题上有一些亲身经历和自己悟到的法理。在此借明慧一角想和与我年龄相仿、在感情方面有困惑的同修交流一下,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我从九八年得法开始修炼,到现在已近十年。在这多年的修炼中,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心性也逐渐在提高。古语说:相由心生。以前没有感觉,到近几年感到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我的相貌随着心性的提高,也逐渐在向美好的方向发展。由于一些外在因素的优越,所以在常人中有一些追求者。但是对于恋爱问题在法中我是这样悟的:师父讲过法在不同层次有不同的要求,这个问题可以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炼(大意)。我认为归根结底这还是只限于常人社会,这也是情,跳出三界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而且异性近距离相处必然会产生一些常人心、人情,这就无形中给修炼增加了干扰。所以对于恋爱、结婚我一直没想过。这样在常人中就存在回绝别人的问题。

过去我一直认为既然是拒绝,就要冷硬,让别人觉的一点希望都没有,这样才对。直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令我感到这种态度是不对的。

前几天我在妈妈(同修)身边同样这样对待对我有想法的人后,妈妈严肃的指出了我的态度问题:我不该在拒绝别人后再次见面便冷漠的对待,脸上没有笑容,拉着脸。通过与妈妈的切磋我悟到,即使是拒绝别人也要尽量做到不伤害别人,应该考虑到别人的感受,让别人感受到你的慈悲,美好,不能让别人尴尬。带着这种心态才能圆容好,而不是通过常人的生气、不高兴让别人明白没有可能。我以前回绝别人时都是通过常人的方法,从此再见面说话都不是很方便,这不都是我一手造成的吗?作为大法弟子就要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不能给别人造成伤害。

所以我建议与我年龄相仿的同修在处理这样的问题时也要带着大法的美好来为别人着想。

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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