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用钱“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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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明慧网近日刊登了几篇文章,谈到同修被恶人绑架后,为让同修早日回来,其他同修或同修家属用钱买通关系的问题。我想结合自己的经历,也谈谈这个问题。

先说说这种做法的后果。

第一,它助长了恶人的气焰。

现在的人观念变异,只认钱,为了钱什么都干,坏人被中共邪党欺骗、利用来迫害大法弟子很多是为了得到钱。几年前,派出所恶警在送我去拘留所的车上就公开说:“三万块钱就好使。”他们干什么都有内定的价码,常人为了摆平事情,往往想到用钱去贿赂他们,使他们养成了习惯,认为人人如此,事事都得这样。大法弟子家属给恶人送钱,只能助长他们的邪气和无度的贪婪。如果大法弟子家属也是修炼人,那就更不好,因为修炼人是有能量的。

另外,这种无礼敲诈勒索和邪党企图“经济上搞垮”大法弟子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很多大法弟子家里本来就不宽裕,被迫害回来后,往往失去了工作,再加上负债累累,给家庭生活造成更大困难。有的同修为还债不得不远走他乡打工挣钱,身体上、精神上负担都很重,甚至影响到修炼。

更重要的是,从救度众生角度来看,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也是我们救度的对像,是我们在救他们,而不是让他们帮我们,正直善良的人帮我们不讲条件,那才是有福份的。作为大法弟子,无论做什么,我们都应该摆正这个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救人,而不是受其所制。

第二、它加剧了其他同修被迫害的成度。

恶人从某些学员那里得到了钱,就想从更多法轮功学员那里得到更多的钱。如果得不到,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的迫害不给他们钱的大法弟子。这种情况在看守所、劳教所尤为严重。劳教所的管教警察看谁工作单位好,家庭条件不错,会对他比较“客气”,其实是等着家里人给他们送钱。后来如果没戏,态度马上就变了。什么减期、宽管都要用钱买,有的甚至公开要价。如果家属在外面找了人,送了钱,管教就以此作为“转化”的突破口,说“你家里都托人了,花了不少钱,盼着你快点回去,找我们帮你,你不转化,我们也帮不了你,钱也白花了,快点儿转化吧。”同修无法了解外面的具体情况,精神压力很大,有的承受不住,就违心的假转化,坚持不配合的同修就会受到更加残忍的迫害。

第三,它妨碍同修自己向内找、真正从魔难中走过来。

从很多事实来看,花钱并没有减轻迫害。很多钱财被勒索走了,却不见亲人回来。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的话怎么能相信呢?他们要钱是为了满足私欲,根本不是什么“办事”。再说,他们能办好事吗?损失的不仅是金钱,还有作为大法弟子的宝贵尊严。

即便是用钱把亲人领回来了,也不能说摆脱了邪恶迫害,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派出所往往勾结居委会“六一零”继续对大法弟子進行监视、监控,甚至跟踪。另外,这样的结果会使同修自己更迷于表面现象。他的思想不知不觉的和常人一样了,以为自己过了关,不再向内找。

几年前,我自己被同修找人花钱“救”回来后,同修说,找了某某,花了多少钱,事情办成了,要我请那人吃顿饭。我一听心里很难过,这不和常人一样了吗?同修以符合常人状态为由辩解,我想事已至此,也没反驳,那顿饭吃的特别别扭。而那个人就是长春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队长王立文,他参与迫害过很多大法弟子,多次勒索大法弟子家属钱财,已于年初遭恶报身亡。我和送钱的同修没能够象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那样堂堂正正的告诉他真相,反而纵容了他的邪恶,使他毫无顾忌的迫害大法弟子,最终导致悲惨的结局。这不和我们救人的目地相反了吗?谁能说其他同修的被迫害和恶人不断的敲诈勒索与己无关呢?

这种事情出现的根源,我认为是对迫害认识不清,对修炼不能严肃认真对待。如果我们本着修炼人的要求去做,摆正大法弟子与常人(特别是被邪恶利用的坏人)的关系,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堂堂正正的讲清真相,修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心性,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出现。能够营救同修的只有大法,帮助同修回到法上才是真正的帮助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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