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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付汝芳遭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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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重庆市潼南县防疫站法轮功学员付汝芳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大队。在劳教所,付汝芳经常被包夹打得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

两颗下门牙被撬掉

付汝芳开始有两天没吃饭,因胃被整成了胃炎,随后一顿吃了一两调羹稀米汤,恶警就安排包夹吸毒人员给付汝芳强行灌食,连续灌了近半个月的稀饭,其实也没灌进,有三次被灌到气管里差一点丧了她的命,她本人不配合灌食,吸毒人员将她的下门牙撬掉两颗,当时鲜血直流他们也不管,还继续灌,鲜血与稀饭从她脸上,经过头发,流到地上,靠头部那一块地都是鲜血,包夹丁岚还说要把她满口牙撬掉。

灌食后还要付汝芳起来打扫地板,但就不准她洗自己身上的血和饭汤。每次灌食给她脸上、头上、衣服上染上的血、稀饭和药水都不准她洗,每次灌都将她自己的衣服穿上,灌了又脱下放在地上,下次再灌再强行她穿上,反复这样,弄得衣服粘满了血、稀饭和药水,看不到一点衣服的本色,臭烘烘的,无法穿了就甩掉,这样甩了四件衣服。她的口腔内和嘴唇被包夹用瓢儿和手指捣得溃烂,嘴唇外都是血糊糊的,嘴唇和脸也都是肿的。

更甚的是,包夹用手指钻付汝芳的口腔时,手指在牙齿上挂伤了皮,恶警大队长谭清月当包夹的面恶狠狠骂付汝芳,骂她把包夹的手指咬伤了,有意滋长包夹对付汝芳的迫害,付汝芳的两个腋下被包夹用手掐得溃烂,因她口腔烂了,有一个多月没有吃一点盐。付汝芳被折磨得只有一张皮包着一具骨架。包夹人员自己都说:晚上付汝芳睡着了就象一具骨架摆在地上,看到都害怕。

付汝芳白天走路要人扶,或她自己扶着墙壁走,夏天那小间恶劣的环境使她周身长满了痱子,并且常常发高烧,可就这样的身体还是照样整训,她站军姿站不起,倒了几次,包夹说她装的,包夹将她拳打脚踢的打一阵,又强行她站,随后她双脚水肿至膝盖上面,象大象的腿一样,以后全身浮肿。发高烧烧到三十九点五度,还要强行她做军蹲,晚上十二点都不准她睡觉,包夹常体罚她做下蹲,不管她的高血压病,经常叫她长时间军蹲不换脚。

洗脑

恶警还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每周星期天晚上要写思想汇报,被认为合格才能睡觉;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书、电教片,写感想,每隔一个月或两个月要开一次揭批会。

付汝芳每天晚上被强迫写思想汇报,恶警只给半小时的时间,晚上十一点半钟才叫她开始写,写得不符合要求又强行她重写,不准睡觉,一直折磨到她写三书,所部来人验收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才离开小间下组做劳役。

劳役

劳教所逼法轮功学员做劳役,安排包夹跟着,下组后做生产就有生产任务,当了帮教就没有生产任务。年青的与吸毒人员一样,每天八十斤糖的任务;老年的四十五至五十岁七点五斤/小时,五十至五十五岁六点五斤/小时,五十五至六十岁六斤/小时,六十岁以上的五点五斤/小时,照每天十小时算,但也不绝对,有的年青的比老年的还低,恶警认为表现不好的就多定点任务,恶警认为表现好的就少定点任务。定的任务大家都完成得好,又给大家增加任务,完不成的就罚写检查、罚分。每次上面有人来检查时,事前就将糖和包糖的木板都藏起来,有时将法轮功学员也藏起来,待检查的人走了后,又拿出来。

恶警害怕迫害曝光

每月法轮功学员与自己的亲人接见时,恶警守着不准讲真话,也不准哭,有的学员偶尔给亲人讲了几句真话,或在亲人面前哭了,回到队上就挨打挨骂,甚至被整训;恶警不准亲人送任何吃的东西,只能在劳教所里买,接见后要脱光衣服进行搜身,如果搜到了吃的东西要遭罚。法轮功学员家中送去的衣物,凡是有夹层的要用水泡一两个星期才交给本人。

关在小间的法轮功学员不准接见自己的亲人,有时四大队恶警打电话通知家里的亲人来,但亲人来了又不准见人,只能给上钱,并且叫亲人多上点钱,四大队好作为迫害的开支。

恶警不准法轮功学员给亲人写信讲真话,连生了病病情都不准告诉自己的亲人,如果写了就将信扣下,不交也不退还给本人。

劳动时不准说话,说了一句话就罚下蹲一百个。做不得下蹲的就打站两小时,或罚生产任务,排列第几讲话的人就罚几天的生产任务。六十岁以上的就罚抄二十三号令(共有八页),一罚抄就是二十遍或五十至一百遍,还规定时间交,未按期完成又增加任务。报数报错了又是罚,邪教的邪字写得不规范也是罚,思想汇报写得不符合它的要求也是罚。

生病的遭遇

法轮功学员生了病,恶警从不减生产任务。法轮功学员王爱华患眼病,看不见做衣服,她去包糖,恶警每天给她增加一个小时的生产任务,她颈、腰椎患骨质增生病,经常疼痛,她包的糖都提不动,大队恶警还命令她去无偿通厕所。

法轮功学员张秀云生了病,说话失声,一条腿用不上力,不能正常行走,恶警弄她去外诊,她花了一千多元钱去大坪三军医院外诊,医生给诊断为“诈病”,四大队的恶警在医院就骂张秀云,回大队后,恶警将张秀云强迫整训,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此情形,就去问恶警,为什么人生了病还要被整训,恶警回答不出来,随后才解除对张秀云的整训。

法轮功学员付汝芳二零零六年四月生了病,她看到张秀云生病落得“诈病”的罪名还要被整训,所以对谁都未说,强忍着,后来被别人发现,报告了恶警,恶警罚付汝芳写检查,随后将付汝芳弄去所部医务室看,又去大坪三军医院外诊,肉眼都看见她整个小腹部位变紫变绿了,还有两个很硬的肿块,人枯瘦如材,体重不足八十斤,医药费用了两千多元,但效果不好,也从不告诉她是什么病,她小腹常阵发性的痛,小腹胀,心里慌难受,随后肛门常流水,劳累了就有休克的症状。四月二十九日去大坪三军医院外诊时,付汝芳都听到医生给恶警说有恶性病变的象征,准备去做TC检查,但要一千多元钱,没有那么多钱,就未做TC检查。大队恶警代文娟、陈用莲还找付汝芳谈了话,打算让她家保外就医,可随后又变了卦,说她思想有问题。恶警分队长左靓晶将付汝芳叫去狠狠地说:打消回家的念头,你现在还走得路,想回家就是抗拒改造,炼了法轮功就应该承受等。

恶警在生活上极尽刁难、折磨

每天上厕所的时间,上午九点多钟一次,下午一点、三点各一次,其余时间要上厕所,就要罚兼做大值日(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两天或三天。只有长期病号、夹不住尿的和六十岁以上的不在规定时间上厕所才不遭处罚。恶警在吃饭、吃东西时不准任何人上厕所。二十到三十岁个人上厕所规定五分钟时间必须出来完。洗漱:早上洗漱连同上厕所五分钟,每人半盆水,晚上洗漱十分钟,每人一盆水,一个星期大洗两次,大洗时间十五分钟,一人一桶水,洗澡、洗衣服都是这点水和这点时间,超时洗漱,哪怕超过一分钟也要被罚,年青的人罚做大值日,老年的罚抄二十三号令。水不能自己接,水龙头常用绳子绑着,不能私自开水龙头洗手,私自开了水龙头当偷盗处理,大多时间上了厕所找不到一点洗手水,又直接包糖。

做纸盒子刷了胶,手粘满胶水,喊集合了要立即赶到,不准洗手,直接吃饭,用手拿馒头吃,有的手太脏就忍着不吃馒头。吃饭时间一顿不到十分钟,一个组十二到十六或十八人,菜只有半洗脸盆,饭大半盆,经常吃水煮白菜,没有一点油,白菜没洗,还有烂叶子。星期三、星期六分别吃一次肉菜,肉全是有许多毛的肥肉,没法吃完,恶警还说生活好肉都吃不完;土豆常是烂的,连烂的部份都没用刀削掉。

付汝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回到了家中,但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当时该回家时亲人去接劳教所不放,说她“转化”的不彻底,要单位保证接回后还要对付汝芳严格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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